伏波號炮艦

伏波號炮艦

伏波號炮艦(兵船),為福州船政局建造之第四號艦,由船政代總工程師法國人安樂陶監造。1870年6月12日在船政局第三號船台開工,1870年12月22日下水,1871年4月1日(同治十年二月)正式竣工。造價16萬1千兩白銀。它以赫赫有名的伏波將軍馬援的名號命名,寄寓了清廷對於平定海疆的希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伏波號炮艦
  • 英文名稱:FuBo
  • 研製時間:1870年
  • 國家:清朝
  • 開工時間:1870年6月12日
  • 下水時間:1870年12月22日
  • 竣工時間:1871年4月1日
發展沿革,技術特點,歷任管帶,

發展沿革

伏波號炮艦(兵船),原為“萬年清”級的後續艦,屬於船政五年計畫中設定的150馬力軍艦。鑒於“萬年清”艦體較長,不適合運貨進入內河,船政大臣沈葆楨在“伏波”建造前就確定建造一艘改型的150馬力軍艦。“伏波”艦的艦體主要在“萬年清”的基礎上縮短艦長,增加艦寬;艙面建築和桅桿則參考“湄雲”級炮艦。可以認為是綜合了“萬年清”、“湄雲”設計的全新改型。
“伏波”艦建成後,依照船政的艦船調撥制度,首先被浙江省調用。
1872年4月16日,清廷命令署閩浙總督文煜遣伏波艦至廣東巡邏海面,伏波艦由此開始巡遊南疆
1874年,日本藉口“高山社事件”,突然以5艘軍艦發兵台灣。中國方面決定採取兩手準備,一方面通過外交途徑與日方接觸,一方面做好戰爭準備。6月14日,沈葆禎、日意格等統率正在船政局本部的“伏波”、“安瀾”、“飛雲”等艦前往台灣警戒,一面監視日軍艦隊,一面為運送給養和援軍的中國船隻護航。日方因為艦隊實力偏弱(國內最好的軍艦僅為1867年購入的甲鐵號{日本語ストーンウォール}木製鐵甲艦,其餘“龍驤”、“日進”等多為舊式木艦),終究心虛,未敢主動進攻。最後此事以和平方式解決。日本以此大受刺激,此一事件後的次年,日本即在英國訂購了鐵甲艦“扶桑”和巡洋艦“金剛”、“比睿”,走上大規模擴充海軍的道路。
在1884年的中法馬尾海戰中,本艦與"藝新"艦雙雙駛至林浦自沉阻塞航道,事後管駕(艦長)呂文經被參中炮先退,即行革職並發軍台效力。
"伏波"艦後曾打撈修復並改裝火炮為一門5吋炮,四門4吋炮。
1909年本艦奉派赴西沙群島巡視,調查擅自開採鳥糞之日本商社,並將西沙之一島(北緯16度28分,東經111度45分)命名為“伏波島”。這是中國近代海軍建立以來第一次的南疆巡弋。
後因艦體“逐漸老化,機器陳舊不靈”,本艦最終於1930年除役.

技術特點

該艦木質木肋(木料購自暹羅),船身無裝甲,長217.8,寬35呎,艙深16.5呎,吃水13呎。排水量1,258噸,載貨量560噸。由法國進口蒸汽機主機,配套2座方形鍋,擁有580匹馬力,航速10節。雙桅,風帆面積1333.2平方米。裝備1門16公分阿姆斯特朗114磅前膛炮,4門阿姆斯特朗40磅(120mm)前膛炮,4門40磅阜物士後膛小鋼炮。乘員130人,實際編制98人。貨艙容量560噸。
伏波艦線條圖伏波艦線條圖

歷任管帶

首任管帶為布國炳(1871年19月到任),貝珊泉(1873年到任)、林國祥(1877年到任)、呂文經(1883年接任)先後任該艦管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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