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利將軍

五利將軍【wǔ lì jiāng jūn】

官名。西漢將軍名號。漢武帝封欒大為五利將軍。欒大,本膠東宮人,漢武帝好神仙術,曾經和文成將軍李少翁同師。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方士欒大由欒成侯丁義介紹得見武帝,自稱“黃金可成,河決可塞,不死之藥可得,仙人可致”,武帝信以為真,封他為五利將軍,又拜為天士將軍,地士將軍,大通將軍,天道將軍。使佩帶四將軍印。後又封為樂通侯,並把衛長公主嫁給他。後因方術不驗,欒大被腰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五利將軍
  • 年代:西漢
  • 出處史記·封禪書
  • 所屬類別:官名
人物簡介,相關記載,

人物簡介

五利將軍
官名。西漢將軍名號。漢武帝封欒大為五利將軍。欒大,本膠東宮人,漢武帝好神仙術,曾經和文成將軍李少翁同師。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方士欒大由欒成侯丁義介紹得見武帝,自稱“黃金可成,河決可塞,不死之藥可得,仙人可致”,武帝信以為真,封他為五利將軍,又拜為天士將軍,地士將軍,大通將軍,天道將軍。使佩帶四將軍印。後又封為樂通侯,並把衛長公主嫁給他。後因方術不驗,欒大被腰斬

相關記載

1、《史記·封禪書
其春,樂成侯上書言欒大。欒大,膠東宮人,故嘗與文成將軍同師,已而為膠東王尚方。而樂成侯姊為康王后,無子。康王死,他姬子立為王。而康後有淫行,與王不相中,相危以法。康後聞文成已死,而欲自媚於上,乃遣欒大因樂成侯求見言方。天子既誅文成,後悔其蚤死,惜其方不盡,及見欒大,大說。大為人長美,言多方略,而敢為大言處之不疑。大言曰:“臣常往來海中,見安期、羨門之屬。顧以臣為賤,不信臣。又以為康王諸侯耳,不足與方。臣數言康王,康王又不用臣。臣之師曰:‘黃金可成,而河決可塞,不死之藥可得,仙人可致也。’然臣恐效文成,則方士奄口,惡敢言方哉!”上曰:“文成食馬肝死耳。子誠能脩其方,我何愛乎!”大曰:“臣師非有求人,人者求之。陛下必欲致之,則貴其使者,令有親屬,以客禮待之,勿卑,使各佩其信印,乃可使通言於神人。神人尚肯邪不邪。致尊其使,然後可致也。”於是上使驗小方,斗棊,棊自相觸擊。
是時,上方憂河決,而黃金不就,乃拜大為五利將軍。居月餘,得四印,佩天士將軍、地士將軍、大通將軍印。制詔御史:“昔禹疏九江,決四瀆。間者河溢皋陸堤繇不息。朕臨天下二十有八年,天若遺朕士而大通焉。乾稱‘蜚龍’,‘鴻漸於般’,朕意庶幾與焉。其以二千戶封地士將軍大為樂通侯。”賜列侯甲第,僮千人。乘轝斥車馬帷幄器物以充其家。又以衛長公主妻之,齎金萬斤,更命其邑曰當利公主。天子親如五利之第。使者存問供給,相屬於道。自大主將相以下,皆置酒其家,獻遺之。於是天子又刻玉印曰“天道將軍”,使使衣羽衣,夜立白茅上,五利將軍亦衣羽衣,夜立白茅上受印,以示不臣也。而佩“天道”者,且為天子道天神也。於是五利常夜祠其家,欲以下神。神未至而百鬼集矣,然頗能使之。其後裝治行,東入海,求其師雲。大見數月,佩六印,貴震天下,而海上燕齊之間,莫不搤捥而自言有禁方,能神仙矣。……
其秋,為伐南越,告禱太一。以牡荊畫幡日月北斗登龍,以象太一三星,為太一鋒,命曰“靈旗”。為兵禱,則太史奉以指所伐國。而五利將軍使不敢入海,之太山祠。上使人隨驗,實毋所見。五利妄言見其師,其方盡,多不讎。上乃誅五利。
2、《史記·孝武本紀
其春,樂成侯上書言欒大。欒大,膠東宮人,故嘗與文成將軍同師,已而為膠東王尚方。而樂成侯姊為康王后,毋子。康王死,他姬子立為王。而康後有淫行,與王不相中,相危以法。康後聞文成已死,而欲自媚於上,乃遣欒大因樂成侯求見言方。天子既誅文成,後悔恨其早死,惜其方不盡,及見欒大,大悅。大為人長美,言多方略,而敢為大言,處之不疑。大言曰:“臣嘗往來海中,見安期、羨門之屬。顧以為臣賤,不信臣。又以為康王諸侯爾,不足予方。臣數言康王,康王又不用臣。臣之師曰:‘黃金可成,而河決可塞,不死之藥可得,仙人可致也。’臣恐效文成,則方士皆掩口,惡敢言方哉!”上曰:“文成食馬肝死爾。子誠能修其方,我何愛乎!”大曰:“臣師非有求人,人主求之。陛下必欲致之,則貴其使者,令為親屬,以客禮待之,勿卑,使各佩其信印,乃可使通言於神人。神人尚肯邪不邪。致尊其使,然後可致也。”於是上使先驗小方,斗旗,旗自相觸擊。
是時,上方憂河決,而黃金不就,乃拜大為五利將軍。居月餘,得四金印,佩天士將軍、地士將軍、大通將軍、天道將軍印。制詔御史:“昔禹疏九江,決四瀆。間者河溢皋陸,堤繇不息。朕臨天下二十有八年,天若遺朕士而大通焉。《乾》稱‘蜚龍’,‘鴻漸於般’,意庶幾與焉。其以二千戶封地士將軍大為樂通侯。”賜列侯甲第,僮千人。乘輿斥車馬帷帳器物以充其家。又以衛長公主妻之,齎金萬斤,更名其邑曰當利公主。天子親如五利之第。使者存問所給,連屬於道。自大主將相以下,皆置酒其家,獻遺之。於是天子又刻玉印曰“天道將軍”,使使衣羽衣,夜立白茅上,五利將軍亦衣羽衣,立白茅上受印,以示弗臣也。而佩“天道”者,且為天子道天神也。於是五利常夜祠其家,欲以下神。神未至而百鬼集矣,然頗能使之。其後治裝行,東入海,求其師雲。大見數月,佩六印,貴振天下,而海上燕齊之間,莫不搤腕而自言有禁方,能神仙矣。……其秋,為伐南粵,告祝泰一,以牡荊畫幡日月北斗登龍,以象天一三星,為泰一鋒,名曰“靈旗”。為兵禱,則太史奉以指所伐國。而五利將軍使不敢入海,之泰山祠。上使人微隨驗,實無所見。五利妄言見其師,其方盡,多不讎。上乃誅五利。
3、《漢書·郊祀志》
其春,樂成侯上書言欒大。欒大,膠東宮人,故嘗與文成將軍同師,已而為膠東王尚方。而樂成侯姊為康王后,無子。王死,它姬子立為王,而康後有淫行,與王不相中,相危以法。康後聞文成死,而欲自媚於上,乃遣欒大入,因樂成侯求見言方。天子既誅文成,後悔其方不盡,及見欒大,大說。大為人長美,言多方略,而敢為大言,處之不疑。大言曰:“臣常往來海中,見安期、羨門之屬,顧以臣為賤,不信臣。又以為康王諸侯耳,不足與方。臣數以言康王,康王又不用臣。臣之師曰:‘黃金可成,而河決可塞,不死之藥可得,仙人可致也。’然臣恐效文成,則方士皆掩口,惡敢言方哉!”上曰:“文成食馬肝死耳。子誠能修其方,我何愛乎!”大曰:“臣師非有求人,人者求之。陛下必欲致之,則貴其使者,令為親屬,以客禮侍之,勿卑。使各佩其信印,乃可使通言於神人。神人尚肯邪不邪,尊其使然後可致也。”於是上使驗小方,斗棋,棋自相觸擊。
是時,上方憂河決而黃金不就,乃拜大為五利將軍。居月余,得四印,得天士將軍、地士將軍、大通將軍印。制詔御史:“昔禹疏九河,決四瀆。間者,河溢皋陸,堤徭不息。朕臨天下二十有八年,天若遺朕士而大通焉。《乾》稱‘飛龍’,‘鴻漸於般’,朕意庶幾與焉。其以二千戶封地士將軍大為樂通侯。”賜列侯甲第,童千人。乘輿斥車馬、帷帳、器物以充其家。又以衛長公主妻之,齎金十萬斤,更名其邑曰當利公主。天子親如五利之弟,使者存問共給,相屬於道。自大主將、相以下,皆置酒其家,獻遺之。天子又刻玉印曰“天道將軍”,使使衣羽衣,夜立白茅上,五利將軍亦衣羽衣,立白茅上受印,以視不臣也。而佩“天道”者,且為天子道天神也。於是五利常夜祠其家,欲以下神。後裝治行,東入海求其師雲。大見數月,佩六印,貴震天下,而海上燕、齊之間,莫不搤掔而自言有禁方能神仙矣。
4、《漢武故事
樂成侯上書,言方士欒大。膠東人,故曾與文成侯同師。上召見,大悅。大乃敢為大言,處之無疑。上乃封為樂通侯,賜甲第,僮奴千人,乘輿車馬帷幄器物以充其家。又以女公主妻之。送金千斤,更號當利。公主連年妖妄滋甚而不效,上怒。收大腰斬之。
5、《資治通鑑》卷第二十
樂成侯丁義薦方士欒大,雲與文成將軍同師。上方悔誅文成,得欒大,大說。大先事膠東康王,為人長美言,多方略,而敢為大言,處之不疑。大言曰:“臣常往來海中,見安期、羨門之屬,顧以臣為賤,不信臣;又以為康王諸侯耳,不足與方。臣之師曰:‘黃金可成而河決可塞,不死之藥可得,仙人可致也。’然臣恐效文成,則方士皆掩口,惡敢言方哉!”上曰:“文成食馬肝死耳。子誠能修其方,我何愛乎!”大曰:“臣師非有求人,人者求之。陛下必欲致之,則貴其使者,令為親屬,以客禮待之,乃可使通言於神人。”於是上使驗小方,斗旗,旗自相觸擊。是時,上方憂河決而黃金不就,乃拜大為五利將軍,又拜為天士將軍,地士將軍,大通將軍。夏,四月,乙巳,封大為樂通侯,食邑二千戶,賜甲第,僮千人,乘輿斥車馬、帷帳、器物以充其家,又以衛長公主妻之,齎金十萬斤,天子親如五利之第,使者存問共給,相屬於道。自太主、將、相以下,皆置酒其家,獻遺之。天子又刻玉印曰“天道將軍”,使使衣羽衣,夜立白茅上;五利將軍亦衣羽衣,立白茅上,受印,以示不臣。大見數月,佩六印,貴震天下。於是海上燕、齊之間,莫不扼腕自言有禁方、能神仙矣。……五利將軍裝治行,東入海求其師。既而不敢入海,之太山祠。上使人隨驗,實無所見。五利妄言見其師,其方盡多不售,坐誣罔,腰斬;樂成侯亦棄市。
6、元 胡三省 注《資治通鑑·卷第二十》曰:“元鼎四年(戊辰,公元前一一三年)樂成侯義(指丁義),高祖功臣丁禮之曾孫。班志,樂成,侯國,屬南陽郡。薦方士欒大,雲與文成將軍同師。上方悔誅文成,得欒大,大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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