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能動性

主體能動性即“人的能動性”。指作為主體的人在社會實踐中表現出來的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動性。辯證唯物主義認為,認識和實踐的現實主體是人,是歷史地實踐著的社會的人。人作為主體,可以是單個個人(個別主體),也可以是某個階級、集團(集團主體)或整個人類(社會主體)。

舊唯物主義雖然也把人作為主體,但它所理解的人是生物學上或抽象的人。唯心主義所說的主體是指“自我”或“自我意識”。它所講的主體能動性,實際上就是抽象的意識的能動性或認識的能動性。主體能動性包括意識或認識的能動性和實踐的能動性兩個方面,其中,實踐的能動性是最根本的,它是意識或認識的能動性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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