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關係主體能動性

公共關係主體是公共關係活動的發起者、實施者,它是由具有意識的人所組成。公共關係主體在開展公共關係活動時對環境和條件不僅能認知而且能夠作出反應,這- 一過程是一個自覺的能動的反應過程。在這個反應過程中主體始終處於主動的地位,隨環境的變化而變化,隨條件的改變而改變,並能採取相應措施使公共關係活動朝著主體期望和預計的發展軌跡發展。

共關係客體也是具有意識的人及人所組成的群體,公共關係主體的能動性的表現就更為特殊,它必須用自己的觀點和方式去說服和引導社會組織的相關公眾,而不能採用政治、軍事等強制手段。這就更能體現公共關係主體能動性的高級程度,人稱公共關係是“智者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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