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

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是受部委託,負責全國性綜合及專業規劃編制、規劃設計審查和水利勘測設計諮詢行業管理工作的部直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歷史沿革,

主要職責

(一)參與組織編制大江大河及重點河流、重要湖泊、國際河流規劃及全國水利中長期規劃;承擔水資源規劃、水資源保護規劃、水土保持規劃、防洪規劃等全國性規劃的編制;按規定許可權,承擔規劃成果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的預審、審查或批覆工作。
(二)負責組織工程規劃和大、中型水利水電建設項目各階段(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等)報告的審查工作,承辦初步設計報告批覆工作;承擔水利水電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環境影響評價、水資源論證及相關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等專題、專項報告的審查工作,負責部直屬單位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報告審查工作;組織重大設計變更、工程概算調整審查,承辦重大設計變更批覆工作。
(三)參與研究提出中長期和年度前期工作計畫及資金安排意見;承擔年度前期工作計畫執行情況檢查、督促、統計等具體工作;負責有關規劃計畫項目任務書審查工作。
(四)組織編制水利水電(含水土保持)勘測設計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五)負責水利勘測設計諮詢資質及從業人員執業資格管理工作,參與勘測設計招投標等市場監督管理、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管理工作。
(六)負責水利勘測設計諮詢質量管理與監督工作;負責水利勘測設計諮詢行業的優秀成果評審工作;組織水利勘測設計諮詢行業重大科技攻關和技術推廣工作。
(七)負責全國水利勘測設計諮詢單位業務工作的行業管理。
(八)承辦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歷史沿革

第一階段水利部工程總局前期(1951年11月——1969年6月)
1951年11月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工程總局(水利部[51]秘文字3922號)。成潤、朱國華先後任局長。
1953年成立電力部北京水電設計總院。
1954年成立水利部勘測設計管理局。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決定,水利部與電力部合併,成立水利電力部。同年3月水利部工程總局和電力工業部水電建設總局合併為水利電力部水工建設總局;水利部勘測設計管理局與電力部北京水電設計總院的一部分合併為水利電力部勘測設計總局([58]水電廳秘文字第063號)。李化一任局長兼黨組書記。
1958年8月28日水利電力部水工建設總局與水利電力部勘測設計總局合併為水利電力部水利水電建設總局。黃宇齊、朱國華先後任局長。黃育賢任總工程師。
1969年6月水利電力部水利水電建設總局被撤銷。
第二階段水利部工程總局後期(1975年9月~1994年11月)
1975年9月,為適應水利電力建設事業發展的需要,在部科學研究所的基礎上,水利電力部決定成立水利電力部規劃設計院(同時成立水利電力部科學研究院,[75]水電黨字第47號)。李代耕任院長及黨的核心小組組長,毛鶴年任總工程師。
1979年4月國務院決定撤銷水利電力部,分別成立水利部和電力工業部。同時水利部成立水利規劃設計院(水利規劃設計管理局),人員編制180人。曹瑞峰任院長兼黨組書記,崔宗培任總工程師。
1982年5月,水利部與電力工業部合併,重新成立水利電力部。水利電力部根據水利水電建設發展的需要,將原電力工業部水力發電建設總局、原水利部基本建設總局和水利規劃設計院等三個單位合併,成立水利電力部水利水電建設總公司(事業單位)。水利水電建設總公司歸水利電力部領導。王乾國任政治部主任,潘家錚任總工程師。
1986年10月1日,根據水利電力部“關於調整水利水電建設管理機構的通知”要求,水利電力部水電建設總公司進行機構調整,成立了水利電力部水利水電建設局,同時健全和加強水利電力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院。
1987年10月25日水利電力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院增掛水利電力部規劃設計管理局的牌子([87]水電勞字第73號)。1986年9月9日任命羅西北為規劃設計院院長兼黨組書記,何璟任總工程師。1987年5月23日任命朱爾明為院長兼黨組書記。
1988年撤銷水利電力部,成立能源部及水利部。水利電力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院更名為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歸兩部共管,以能源部為主([89]能源人字第533號)。
第三階段水規總院時期(1994年12月至今)
1994年8月5日,電力工業部、水利部宣布,將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分為電力工業部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和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1994年12月23日水利部水人勞[1994]552號文批准成立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