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聯合公報

6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在阿斯塔納發表聯合公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聯合公報
  • 外文名:Joint communique of Republic of Kazakhstan and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相關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
  • 發表地址:阿斯塔納
  • 包括內容:國際形勢
公報全文如下:
應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統努爾蘇丹·納扎爾巴耶夫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2010年6月11日至12日對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進行了國事訪問。兩國元首在親切友好的氣氛中舉行了會談。
訪問期間,胡錦濤主席還分別會見了哈薩克斯坦共和國議會上院議長卡西姆若馬爾特·托卡耶夫、議會下院議長烏拉爾·穆罕默德扎諾夫、總理卡里姆·馬西莫夫。
一、兩國元首就中哈雙邊關係及當前地區和國際形勢深入交換意見。雙方重申,構建平等、互信的中哈戰略夥伴關係是正確的歷史決策,對深化中哈全方位合作,加強兩國人民友誼及維護地區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雙方重申,進一步深化中哈戰略夥伴關係是兩國對外政策的優先方向,符合兩國和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雙方將保持並加強高層政治對話,深化全面合作。
二、中方高度評價哈方及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統納扎爾巴耶夫本人為促進中亞地區和平穩定、解決地區熱點問題所做的努力。
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統納扎爾巴耶夫就中方長期以來支持哈方外交倡議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表示感謝,並重申哈方奉行一個中國政策,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灣獨立”。哈方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中國和平統一大業。中方高度評價哈方在該問題上的立場。
三、兩國元首一致認為,必須深化兩國在雙邊和多邊領域內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跨國有組織犯罪、毒品走私等犯罪活動的合作,加強兩國在執法、防務、安全領域協作。
四、雙方將保持高水平協作,進行磋商,共同採取措施應對地區安全面臨的新威脅和新挑戰。雙方將在國際和地區事務中擴大合作,為兩國發展創造良好的國際環境。雙方將深化在聯合國、上海合作組織、亞洲相互協作與信任措施會議等多框線架內的協調與配合,致力於共同促進本地區和世界的和平、穩定與發展。雙方指出,兩國為2010年6月8日亞洲相互協作與信任措施會議伊斯坦堡峰會及2010年6月10日至11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塔什乾元首理事會會議的成功舉行做出了重要貢獻。
中方對哈方出任上海合作組織輪值主席國表示祝賀。雙方強調,上海合作組織在維護地區安全穩定、促進成員國發展繁榮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應充分挖掘該組織的潛力,推動其健康平穩發展。
鑒於2011年是上海合作組織成立十周年,雙方指出,雙方將同該組織其他成員國共同認真籌劃舉行一系列活動,推動上海合作組織框架內的各領域合作,為該組織發展注入新的動力。
五、兩國元首指出,雙方在地區和國際事務中擁有廣泛共同利益和相近立場。兩國元首就吉爾吉斯共和國局勢交換意見。雙方強調應繼續幫助吉恢復經濟,並向吉爾吉斯斯坦提供人道主義援助。雙方認為,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應繼續在向吉提供援助方面開展協調行動。
六、雙方高度評價兩國為消除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所採取的及時、有效的應對措施以及雙方進行的密切合作。雙方將努力最佳化雙邊貿易結構,改善投資環境,拓寬合作領域,使雙邊貿易額恢復至危機前乃至更高水平。
七、雙方滿意地指出,能源、礦產、電力、鐵路等領域大型基礎設施合作項目實施順利。雙方強調,應採取積極措施,有效保護對方公民、法人在本國境內的安全及合法權益,為深化兩國各領域務實合作和推動雙邊大型合作項目順利開展創造便利條件。
雙方將在2007年8月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非資源經濟領域合作規劃》框架內,進一步積極落實規劃的措施計畫,推動落實機械製造、交通基礎設施、農業、紡織和建材、電站建設、石化、加工工業、製藥等領域的具體合作項目。雙方將通過加強信貸合作實施相關項目。
八、雙方表示,中哈能源領域合作已達到新的水平。雙方將確保中哈天然氣管道、中哈原油管道等重點能源合作項目順利建設並長期穩定運營。雙方將在平等、互利基礎上擴大在核能領域以及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領域合作。
九、雙方將充分利用兩國在鐵路、公路和航空領域的過境運輸合作潛力。哈方歡迎中方企業參與實施雙邊和國際交通走廊建設項目。
十、雙方指出,中哈霍爾果斯國際邊境合作中心竣工並將投入運營具有重要意義。雙方將為兩國企業在該中心區域內開展合作創造良好條件,將進一步加強協調和配合,共同推動中心成功運營。
十一、雙方將在利用和保護跨界河流聯合委員會機制下繼續就合理利用和保護跨界河流問題,包括霍爾果斯河“友誼”聯合水利樞紐工程建設及分水基礎性技術工作積極開展協作。
雙方高度評價兩國環境保護部門商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跨界河流水質保護協定》文本,積極支持兩國環保部門於2010年年內努力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環境保護合作協定》文本磋商。
十二、雙方一致同意,將進一步加強兩國地方經貿、交通、農業、旅遊等領域互利合作。
十三、雙方將繼續加強兩國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旅遊、新聞等領域合作。
十四、雙方表示,2010年上海世博會為世界各國展示自身傳統文化和科技水平,加強相互交流與合作提供了重要平台。哈方對上海世博會成功舉辦表示祝賀。
十五、雙方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對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進行國事訪問取得成果表示滿意,指出,此訪為促進兩國友好合作和戰略夥伴關係持續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中方對哈方給予中國代表團的熱情友好接待表示感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邀請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統努爾蘇丹·納扎爾巴耶夫在雙方方便的時候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訪問。納扎爾巴耶夫總統對此表示感謝,並愉快地接受了邀請。
二0一0年六月十二日於阿斯塔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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