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生命關懷協會

中國生命關懷協會

中國生命關懷協會(英文名稱 Chinese Association for Life Care)是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副委員長彭珮雲、顧秀蓮倡導和關懷下成立並發展起來的,經國務院批准,民政部註冊登記成立的,為全國性、非盈利性社會團體,獨立社團法人,其業務由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直接主管。目前聚集著包括醫學、法學、管理學方面的專家、企業家、社會工作者等愛心人士。協會全力推進“愛心人才素質教育工程、特殊人群愛心救助工程、失獨老人愛心幫扶工程、公益慈善愛心捐贈工程、生命關懷綜合服務工程”等五大工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生命關懷協會
  • 外文名:Chinese Association for Life Care
  • 發起人:李家熙、吳蔚然、耿德章、崔以泰
  • 批准單位:國務院
  • 註冊單位:民政部
  • 性質:全國性、非盈利性社會團體
  • 業務主管單位:中國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成立背景,組織章程,

成立背景

中國生命關懷協會成立於2006年,英文譯名為:Chinese Association for Life Care.(縮寫:CALC),是全國性非營利性社會公益組織。本協會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的監督與管理。
中國生命關懷協會是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副委員長彭珮雲、顧秀蓮倡導和關懷下成立並發展起來的,目前聚集著包括醫學、法學、管理學方面的專家、企業家、社會工作者等愛心人士。協會全力推進“愛心人才素質教育工程、特殊人群愛心救助工程、失獨老人愛心幫扶工程、公益慈善愛心捐贈工程、生命關懷綜合服務工程”等五大工程。
協會第二屆理事會榮譽主席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副委員長彭珮雲,榮譽理事長有:吳蔚然、耿德章 、崔以泰 、李家熙,現任理事長李建華。
協會宗旨:
傳播生命文化,關懷生命過程,維護生命尊嚴,提高生命質量,延伸生命預期,創立並發展具有中國特色的生命關懷事業。
協會的任務
凝聚社會共識,營造關愛生命、奉獻愛心的良好氛圍;協調社會資源,為提高生命質量和生命預期服務;聚集社會力量,為推動生命關懷事業展開搭建工作平台;培訓社會人才,為提高生命關懷從業人員素質和能力而努力。
第二屆理事會常務理事人員名單
李建華 解放軍總後衛生部原部長
羅冀蘭 中國生命關懷協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
雷志勇 武警醫學院原院長
曾延林 全國工商聯組織部原部長
朱志南 中國疾控預防控制中心原黨委書記
張金鐘 天津醫科大學黨委書記
王平君 中國老年雜誌社社長
陳 崢 北京市老年醫院院長
黃慶道 廣東省醫學會原會長
吳 標 重慶金秋老年產業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傑軍 上海第二軍大長征醫院腫瘤科主任
胡凱文 北京中醫藥大學東方醫院腫瘤中心主任
史寶欣 天津醫科大學臨終關懷研究中心主任
唐祖玉 北京紅色暢想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總經理
寧石林 湖南新晃縣龍腦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邱海鵬 四川內江建龍礦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執行總裁
陳增華 北京天正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於保法 北京保法腫瘤醫院院長
梁文昌 香港寶辰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
喬德京 山東聖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總裁
張麗瓊 內蒙古天佑置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何文君 四川海迅電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莊聲忠 重慶金秋老年產業開發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李曉瓊 解放軍第153中心醫院院長
黃人健 協和醫院原副院長、協會原副理事長
李家熙 中國生命關懷協會原理事長
劉紅煒 中國生命關懷協會調研部主任
李碩欽 賽諾威集團公司執行長
李義庭 首都醫科大學黨委副書記
劉端祺 北京軍區總醫院腫瘤科原主任
劉建峰 山東鄒城生命關懷協會副會長
郭偉禾 中國生命關懷協會健康促進工作委員會主任
石紅燕 中國生命關懷協會副秘書長兼培訓部主任
魏敦宏 解放軍第三醫院院長
馬 克 昆明市第三人民醫院臨終關懷科主任
馬振山 天壇醫院寧養院原主任
孫曉飛 中國老年雜誌社主編、協會副秘書長
王 煒 北京市東城區衛生局原局長
王愛軍 中嘉華榮小城鎮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總監
肖立軍 幫尼(上海)殯葬禮儀服務有限公司總裁
王捍峰 衛生部保健局原局長
王亞利 開國將軍後代合唱團
王燕妮 青松老年看護服務(北京)有限公司總經理
吳國平 無錫靈山實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肖 敬 中國生命關懷協會志願工作者委員會主任委員
肖化石 四川達州陸軍醫院院長
肖 軍 解放軍161醫院院長
楊衍聖 深圳市天浚蓄能汽車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
曾 建 重慶生命關懷協會會長
張 愈 天津市衛生局原局長
趙 平 中國癌症基金會 副理事長
趙殿奎 中國青年國際交流中心項目部原副部長
趙艷芬 布達佩斯喜開路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董事長
趙惠民 北京京都華隆建築裝飾公司董事長
趙佰誠 解放軍第454醫院院長
趙美娟 解放軍總醫院軍醫進修學院基礎教研室主任
周鴻運 四川省生命關懷協會秘書長
周亞東 三九集團九正緣公司董事長
周 寧 解放軍第454醫院疼痛科主任
黨俊武 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
方嘉珂 天津鶴童老人護理院院院長
郭浩明 北京朝陽門醫院
韓崢崢 北京德勝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
郝 瀅 北京中華茶藝協會會長
秦亞萍 北京福佑龍惠專科門診主任
林 謙 北京中醫藥大學附屬東方醫院副院長
孟憲武 天津醫科大學臨終關懷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潘紹山 廣州軍區總醫院原護理部主任、人文護理專委會主委
龐連智 上海閘北區臨汾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院長
Riberta Lipson 北京和睦家醫院CEO
施永興 上海市中醫藥社區衛生服務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
顏景欣 濟寧市生命關懷協會會長
張 宏 解放軍301醫院麻醉科原主任
候明曉 瀋陽軍區總醫院院長
張 庚 河北滄州中心醫院疼痛科主任
吳 標 重慶金秋老年產業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
理事會員
白勁松 昆明市第三醫院副院長
蔡 陶 雲南省紅河州開遠市西南路電廠醫院
陳 興 重慶帥拍科技有限公司
陳 潘 原水電部離休幹部
陳國強 昆明第二人民醫院
陳劍飛 北京中門醫院投資公司
雲樹平 黑龍江生命關懷協會原秘書長
陳莉華 北京復興醫院
丁國明 中國企業報社記者
任 軍 北京世紀壇醫院腫瘤內科
杜洪波 北京志誠尚渃廣告公司經理
杜兆輝 上海市浦東濰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何 偉 家家樂購外聯經理
黃長富 上海華康護理院院長
黃懷鈞 湖北醫大附院神內科主任
黃衛平 上海浦東手牽手生命關愛發展中心主任
黃中天 中國建築材料研究院管莊東里醫院院長
黃艷紅 長沙市第三社會福利院
姜國棟 北京市隆福醫院副院長
姜宏寧 北京市朝陽門醫院
江勤康 上海市楊浦區四平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李雷
李曉軍 中嘉華榮小城鎮建設投資公司
李健 杭州拱墅區衛生局
李震
李長林 河南洛陽中隧醫院
李德金
李金祥 四川大學華西第四醫院
李明發 上海市閘北區虹江老年護理院院長
李水靜 上海市衛生局基層衛生處
孫桂蘭 北京抗癌樂園園長
孫鳳林 山東濟寧腫瘤醫院
孫君雷 上海市莘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
田偉盟
王 陽 中國聽力醫學發展基金會
王魯彬 抗癌藝術團團長
王小弟 中國新農村示範項目課題組
王自剛 雲南省保山市騰衝縣人民醫院
王志剛 解放軍161醫院
王開榮 北京康復中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總
劉 珊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153中心醫院
劉 萍 堔圳市融雪盛平社工服務中心
劉香娣 北京東方醫院護理部主任
劉永久 河北廊坊武平醫院
劉芷靑 眾邦醫藥公司總經理
羅 建 中國醫學醫科院腫瘤醫院
羅 維 上海臨汾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馬衛民 香港攝影報駐京記者站記者
馬學真 青島醫大第二附屬醫院腫瘤中心
孫 鋼 協和醫院消化內科主任
高正榮 深圳市生命關懷服務協會會長
王瑞芳 上海市普陀區長征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
吳 凡
吳 磊
吳 殷 北京老年病醫院
吳永浩 北京衛計委基層處
吳祖平 昆明醫院
吳秉德 上海市奉賢區莊行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肖 迪 清華大學醫學部
肖海東 北京今康老年護理院
胡承平 上海市浦東新區迎博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
吉沛文 陝西榮復軍人第一醫院
焦志剛 北京市紅十字會和平醫院
柯斌錚 北京西城區科協原副主席
曠平淀 中國國際技術智力合作公司
蘭 青 老年報社
路 琪 西城生命關懷中心諮詢服務中心
欒汝建
毛春芳 上海市衛生協會常務副會長
齊 岩
徐 彪 昆明市衛計委副主任
徐工學 東城區衛生局副局長
徐早清 廣州市番禺區市橋醫院
徐東浩 上海市徐匯區康健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楊愛民 北京老年醫院
楊增和 北京抗癌樂園園長
曾 洪 家家樂購
張 晨 上海市醫學會
田 青 嘉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張 靜 寧波市江東區明樓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
趙文勝 雲南省德宏州人民醫院
趙學軍 上海市松江區方松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趙君輝 上海市金山區亭林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
朱新忠 上海市崇明縣城橋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
祝友元 上海臨汾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成文武 上海復旦大學腫瘤醫院
高 倩 個體醫院
葛小錨
韓彩華 上海市青浦區徐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舒緩科科長
胡明衛 杭州市拱墅區小河湖墅地段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錢渭榮 中國生命關懷協會原工作人員
陳莉靈 北京復興醫院
裘霞敏 杭州市拱墅區大關上塘地段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伍東寧 北京厚德天成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管金髮 上海市嘉定區迎園醫院
沈 珏
尉敏廷 東方醫院
魏 東 山東濟南嘉祥縣大張樓鎮衛生院院長
閻東方 上海市老衛協
顏世潔 上海市醫學會常務副會長
顧雯燁 上海市長寧區程家橋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
鐘 寧 上海市徐匯區華涇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單 琨 西門子公司高級商務專員
葉 鋒 北京紅色暢想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副總
鄭吉龍 北京萬明醫院
亓仲儒 濟寧市兗州區鐵路醫院
廖 夏 上海市虹口區提籃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
謝升全 上海博川健康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杜 雷 均磁廣告公司
陳明哲 北醫三院院長
曹文群 上海市靜安寺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
徐 敏 上海市黃浦區豫園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
廖義清 廣州市番禺區市橋醫院
王光榮 上海閘北區臨汾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肖澤萍 上海精神衛生中心院長
劉 敏 鄒城生命關懷協會
路桂軍 解放軍301醫院疼痛科副主任醫師
劉怡琳 關愛生命亞洲協會副會長
廖艷芝 志工委四川工作站副主任
李嘉輝 志工委四川工作站副主任
吳方舟 甘肅茉莉花超市有限公司董事長
李騰富 災難救援中心主任
羅加輝 瀏陽義工聯合會會長
姜 洋 深圳高速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經營開發部經理
殷冬梅 天津鑫忞科技店主
圓茹法師 中國擁軍優屬基金會專項基金負責人
蔡學平 北京佳美麗人坊全國美容連鎖 市場總監
容連鎖
常 華 天津利安隆博華(天津)醫藥化學有限公司市場部
趙 鵬 天津濱海快速交通發展有限公司新交通運營部
劉鵬飛 貴州省凱里市奧神商業企劃公司營運總監
苗星新 甘肅金昌市大愛無疆協會會長
鄭康飛 江西廣豐縣義工聯合會副會長
陳棟樑 湖南國泰陽光頤養院工作人員
高敏文 駐雲南魯甸災區專職志願者
王宏濤 駐雲南魯甸災區專職志願者
蘇少隆 泉州愛心公益協會會長
曹樹貴 志工委富錦市工作站主任
楊潔潔 志工委深圳工作站副主任
謝秀珍 志工委四川工作站主任
賈 寧 所羅門兄弟醫學科技有限公司經理
宋 峻 中國生命關懷協會會員部主任
唐麗麗 北京大學腫瘤醫院康復科主任
地址:北京市東直門南大街9號華普花園D座201室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協會的名稱為:中國生命關懷協會。
英文譯名為:Chinese Association for Life Care.(縮寫:CALC)
第二條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的性質:中國生命關懷協會是自願結成、依法成立的全國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的宗旨:致力於臨終關懷服務、舒緩治療、老年醫學研究及老年人醫療保健、護理等,發展我國的生命關懷事業。
中國生命關懷協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國家政策;遵守國家對協會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社會道德風尚; 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積極提倡求實、創新、協作、奉獻精神。
第四條中國生命關懷協會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的業務指導,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的監督與管理。
第五條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的住所: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南大街9號華普花園D座201室。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 實施全國生命關懷的行業管理;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對臨終關懷和老年頤養範疇進行立法和政策研究;
(二) 以生命關懷為主題,組織會員宣傳、普及臨終關懷、舒緩治療和老年保健知識,提高全社會對死亡的科學認識,動員社會各界參與生命關懷服務活動;
(三) 建立和發展與國內外舒緩治療、臨終關懷組織、老年護理院及養老機構間的合作,積極開展地區和國際間的實地考察及學術交流活動;
(四) 培訓生命關懷專業人員,對醫務人員、護工、家屬和志願者進行舒緩治療、人文關懷、生活照顧的教育及技能培訓,發揮我國中醫中藥的優勢和特長,開展中西醫相結合的特色治療,不斷提高我國老年病保健、舒緩治療與臨終關懷的水平;
(五) 書刊編輯、技術諮詢、網站宣傳;
(六) 開展社區生命關懷服務;
(七) 籌集資金,救助貧困的臨終病人;
(八) 受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獎勵在生命關懷事業中有突出貢獻的人。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的會員種類(單位會員、個人會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擁護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的章程;
(二) 有加入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的意願;
(三) 熱衷於我國老年病醫療保健、晚期病人的舒緩治療與臨終關懷事業的各界人士及單位均可以提出申請。
第九條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 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 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 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的活動;
(三) 獲得中國生命關懷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 對中國生命關懷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執行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的決議;
(二) 維護中國生命關懷協會合法權益;
(三) 完成中國生命關懷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 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 向中國生命關懷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 積極參加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組織的學術交流、科技諮詢與開發、科學論證、科普宣傳和社會服務等活動。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中國生命關懷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中國生命關懷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 制定和修改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 決定終止事宜;
(五)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最長不超過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中國生命關懷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 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 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 籌備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四) 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 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 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 決定中國生命關懷協會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九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中國生命關懷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理事人數較多時,可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在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的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 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5年。[正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理事長為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的法定代表人[社團法定代表人一般應由理事長擔任。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理事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並在章程中寫明] 。
中國生命關懷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 檢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 在常務理事會休會期間主持理事長辦公會議,領導和監督秘書處、組織工作委員會工作,聽取工作匯報。
第二十九條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的原則
第三十條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經費來源:
(一) 會費;
(二) 捐贈;
(三) 政府資助;
(四)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中國生命關懷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經費必須用於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中國生命關懷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中國生命關懷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中國生命關懷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中國生命關懷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中國生命關懷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中國生命關懷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終止動議需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中國生命關懷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2006年4月15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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