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產生
中央政治局主席兼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主席
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
(六屆一中全會選出):
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候補委員
(六屆一中全會選出):
中央政治局委員
(六屆一中全會選出):
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
(六屆一中全會選出):
中央委員會委員
23名(中共六大選出):
楊福濤 顧順章 向忠發 彭 湃 徐錫根 盧福坦 李滌生 張金保 蘇兆征 關向應
羅登賢 毛澤東 楊 殷
周恩來 李 源 蔡和森 項 英 任弼時 余茂懷
瞿秋白李立三 張國燾 王藻文
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
13名(中共六大選出):
徐蘭芝 王風飛 王 灼 劉堅予
唐宏經 史文彬 李子芬 周秀珠 甘卓棠 鄧中夏
夏文法 羅章龍 王仲一
相關時間
出席中共六大的代表共有142人,其中正式代表84人,代表著全國4萬多名黨員。
變化情況
六屆二中全會:1929年6月25日~30日在
上海召開。全會批准了中央政治局開除
王藻文中央委員和開除
王仲一候補中央委員的決定。補選
惲代英等為中央委員。
1935年8月沙窩中央政治局會議:增補
徐向前、
陳昌浩、
周純全為中央委員,
何畏、
李先念、
傅鐘為中央候補委員。但在此後至
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之前,6人均未以中央委員、候補委員資格出席過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和中央其他會議,也未以中央委員、候補委員資格出席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史學界對其六屆中央委員、候補委員身份存疑。本網編者認為,界定這個問題並不難。6人是否具有中共六屆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身份,並不在於他們自己是否以此身份參加過中央委員會的會議,而在於沙窩中央政治局會議是否合法。如果合法,中央政治局會議的決定當然合法有效。至於以這次中央政治局會議的代表性為依據來否定6人中央委員、候補委員的身份,不具說服力。其一,代表性問題是紅軍長征途中遇到的特殊情況,起碼不能因特殊情況就不召開政治局會議,問題在於這次政治局會議是否得到其後中共中央的承認。其二,增補中央委員、候補委員雖然有
張國燾個人因素,但畢竟它是中央政治局的決定之一。如果這個決定無效或者不合法,那么其他政治局決定也是同樣的。
歷史唯物主義地看待這個問題,應當說,這個決定是有問題的。但有問題甚至有錯誤,只存在事後糾正的問題,不存在合法性和有效性。事實上,沙窩中央政治局會議的決定有些已經生效,因此,合法性問題是不存在的。中央後來沒有給予6人六屆中央委員、候補委員身份,不是否定其身份的合法性,而是事實上糾正這個決定的錯誤。只不過在組織程式上有瑕疵罷了。
六屆七中全會:1944年5月21日~1945年4月20日在延安
楊家嶺召開。會議選舉
毛澤東、
朱德、
劉少奇、
任弼時、
周恩來5人組成大會主席團,
毛澤東為中央委員會主席和六屆七中全會主席團主席。會議期間由主席團處理中共中央的日常工作,政治局及書記處暫時停止行使職權。恢復
張金保第六屆中央委員身份。
負責人變動情況
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央政治局主席兼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主席
向忠發:1928年7月中共六屆一中全會當選,任職至1931年6月被捕叛變;中共中央總負責人博古(秦邦憲):1931年9月,
王明隨
米夫赴蘇聯前,組成臨時中央政治局,指定其為中共中央總負責人,任職至1935年2月5日遵義會議後被
張聞天替代;中共中央總負責人
張聞天:1935年1月遵義會議後,2月5日替換博古(秦邦憲)總負責中共中央工作,任職至1943年3月20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召開;中共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書記處主席
毛澤東:1943年3月20日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任職至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前。
機構變化情況
②1934年1月15日~18日在江西瑞金召開的中共六屆五中全會決定設立中共中央書記處(又被混稱為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書記處書記為:
秦邦憲(1934年1月至1943年3月)、
周恩來(1934年1月至1943年3月)、
張聞天(1934年1月至1943年3月)、
陳雲(1934年1月至1937年7月,1937年12月至1943年3月)、
王明(1934年1月至1937年7月,1937年12月至1943年3月)、
張國燾(1934年1月至1938年4月)、
項英(1934年1月至1941年1月)、
毛澤東(1935年1月至1943年3月,1943年3月至1945年6月為書記處主席)、
康生(1935年1月至1937年7月,1937年12月至1943年3月)、
劉少奇(1943年3月至1945年6月)、
任弼時(1943年3月至1945年6月)。
③1931年1月,中共六屆四中全會改選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決定,在
中央革命根據地成立中華
蘇維埃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組織機構延續至1931年11月),負責指揮
中國工農紅軍作戰。此後,1931年11月,在中央革命根據地成立了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組織機構延續至1937年7月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其間:1934年2月該機構曾經換屆,1935年12月起改稱中華蘇維埃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既是中共中央的軍事領導機構,又是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的軍事領導機構,中國工農紅軍的最高軍事指揮機關。中共中央和中央
紅軍長征到達
陝北後,曾於1935年11月成立中華蘇維埃西北革命軍事委員會(即
中國工農紅軍西北革命軍事委員會,組織機構延續至1936年12月),直接受中共中央領導,行使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的職權。組成人員為:
1930年2月至1931年12月:書記:
關向應(至1930年8月)、
周恩來(1930年8月起)、
李富春(代理書記,1931年6月起)、
武胡景(化名吳福敬,後期曾短暫任職);常務委員:
周恩來(至1931年1月)、
關向應(至1930年8月)、
曾中生(至1930年11月);委員:
關向應、
周恩來、
曾中生、
李立三、
項英((1930年2月至1930年8月)、
顧順章、中共共產主義青年團(1人,不詳)、
萬興、
萬英、
李碩勛(一說為
李卓然,1930年4月至1931年1月)、
傅鐘(1930年7月至1931年9月)、
葉劍英(1930年7月至1931年4月)、
聶榮臻(1930年8月起)、
陳郁(1931年1月至6月)、
陳賡(1931年1月至9月)、
溫裕成(1931年1月起)、
王雲成(
王雲程,1931年1月起)、逸之(1931年1月起)、
李富春(1931年6月起)。
④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1937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決定組成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任職一直延續到中共第七屆中央委員會產生之後的1945年8月
日本投降。成員為:
委員大盤點
中共六大到七大召開前,先後產生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74人,分別是(重複不計):
這74名委員中,犧牲18人,殉職1人,病逝5人,撤職2人,脫黨3人,被開除黨籍3人,肅反擴大化被錯殺1人,自首1人,叛變15人,失蹤1人,中共七大召開時,六屆中央委員尚有24人。具體情況如下:
一、犧牲的六屆中央委員(18人)
楊福濤(1928年3月當選前犧牲)、
李源(1928年秋犧牲)、
甘卓棠(1929年2月犧牲)、
夏文法(1929年3月犧牲)、
彭湃(1929年8月犧牲)、
楊殷(1929年8月犧牲)、
劉堅予(1930年5月犧牲)、
惲代英(1931年4月犧牲)、
蔡和森(1931年8月犧牲)、
王仲一(1931年10月犧牲)、
羅登賢(1933年8月犧牲)、
鄧中夏(1933年9月犧牲)、
瞿秋白(1935年6月犧牲)、
方誌敏(1935年8月犧牲)、黃蘇(甦)(1935年11月犧牲)、
李子芬(1935年12月犧牲)、
項英(1941年3月犧牲)、
陳潭秋(1943年9月犧牲)
二、殉職的六屆中央委員(1人)
三、病逝的六屆中央委員(5人)
蘇兆征(1929年2月病逝)、
沈澤民(1933年11月病逝)、
顧作霖(1934年5月病逝)、
林育英(1942年3月病逝)、
關向應(1946年7月病逝)
四、被撤職的六屆中央委員(2人)
賀昌(1931年1月六屆四中全會被撤職,1935年3月犧牲)、
溫裕成(1931年6月被開除出中央委員會)
五、脫黨的六屆中央委員(3人)
王 灼(1931年9月後脫黨,1932年底被反動當局殺害)、
陸文治(1931年11月後脫黨)、
王藎仁(1934年脫黨)
六、被開除黨籍的六屆中央委員(3人)
羅章龍(1931年7月被開除)、
唐宏經(1931年7月被開除)、
史文彬(1931年7月被開除)
七、肅反擴大化被錯殺的六屆中央委員(1人)
八、自首的六屆中央委員(1人)
九、叛變的六屆中央委員(15人)
李滌生(1928年5、6月間叛變)、
王藻文(1929年初叛變)、
顧順章(1931年4月叛變)、
徐蘭芝(1931年4月後叛變)、
向忠發(1931年6月叛變)、
王克全(1931年6月被開除黨籍後叛變)、徐畏三(1931年9月被捕後叛變)、
韓連會(1931年11月被捕後叛變)、
徐錫根(1932年9月叛變)、
余茂懷(1932年9月叛變)、
袁炳輝(1932年10月後叛變)、
徐炳根(1932年叛變)、
盧福坦(1933年3月叛變)、
沈先定(1933年3月叛變)、
張國燾(1938年4月投敵)
十、失蹤的六屆中央委員(1人)
十一、至中共七大前尚存的六屆中央委員(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