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甘肅省蘭州市委員會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甘肅省蘭州市委員會 ( 簡稱政協蘭州市委員會或蘭州市政協 ) ,是蘭州市具有廣泛代表性的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 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蘭州市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甘肅省蘭州市委員會
  • 屬性:政府部門
  • 地區:蘭州
  • 簡稱:蘭州市政協
基本信息,主要職能,現任領導,

基本信息


1949 年 8 月 26 日蘭州獲得解放。同年 11 月 1 日舉行了蘭州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第一屆第 一次會議, 12 月 28 日在第一屆第二次代表會議上,將常務委員會更名為蘭州市各界人民代表 會議協商委員會。這就是蘭州市政協的前身。
蘭州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自 1949 年 11 月至 1954 年 7 月,共召開了三屆九次人民代 表會議,完成了代行蘭州市地方國家最高 權力機關的各項任務。蘭州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及其委員,在減租、反霸、鎮反 、抗美援朝、思想改造、經濟恢復等各項重大事件中,與黨組織同舟共濟,為創造和鞏固新 生的人民政權發揮了重要作用。
1954 年 7 月,蘭州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召開,蘭州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完成了 代行地方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歷史任務。 1955 年 5 月 5 日,政協蘭州市委員會第一屆第一次會 議召開,正式成立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甘肅省蘭州市委員會。截至 1965 年 11 月,先後舉 行了一至五屆會議,組織全體委員聽取並討論全市具有全局性重大問題,進行協商監督,參 政議政,較好地調動了民主黨派成員和各界民眾的積極性,為改善黨和政府的各項工作發揮 了重要作用。為蘭州的農業集體、工業體系的形成和科學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盡了自己的神 聖職責。? 1966 年 5 月 “ 文化大革命 ” 運動開始,自 1965 年 11 月 14 日召開五屆一次全委會後,至 1978 年 5 月 25 日召開六屆一次全會,期間 12 年半的時間,政協機關無法開展工作和活動,被 迫撤銷。直到三中全會前夕,市政協組織開始恢復,活動逐步開展。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統一戰線工作和人民政協工作有了很大的發展,出現了生機 勃勃的局面。政協蘭州市委員會先後舉行了六屆、七屆、八屆、九屆、十屆、十一 屆會議,期間委員人數增多,界別擴大。聚集了全市各民主黨派、工商聯以及各族各界的優 秀人才和代表人士,成為了人才薈萃的 “ 人才庫 ” 、 “ 智囊團 ” ,為蘭州市改革開放和現代 化建設積極履行職能,發揮了重要作用,贏得了全市人民的依賴,得到了市委和市政府的重視。

主要職能

根據政協章程規定,蘭州市政協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組織參加市政協 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參政議政。?
政治協商是對國家和蘭州市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 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政治協商的主要形式是政協舉行 的各種協商會議,其中包括:政協委員會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主席會議、常務委員 專題座談會、各專門委員會會議,根據需要召開的各黨派、無黨派愛國人士、人民團體、 少 數民族人士和各界愛國人士的代表參加的協商座談會等,以及政協負責人或委員應邀列席市 委召開的常委會、全委會或人大常委會舉行的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常務委員會,市政府舉行 的部署工作、研究重大問題的常務會議和全體會議,聽取有關情況,直接參與協商討論。此 外,還通過舉辦情況通報會、議政會、聽取意見座談會等進行協商活動。?
民主監督是對國家的憲法、法律和地方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 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民主監督的主要形式是通過政協委員會全體 會議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意見、建議;通過常務委員會、主席會議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 建議案;各專門委員會提出的建議或有關視察、考察報告;參加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組織 的調查和檢查活動。?
參政議政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的拓展與延伸。其內容除政治協商、民主監督規定的內容外 ,還包括選擇人民民眾關心、黨政部門重視、政協有條件做的課題,組織調查和研究,積極 主動地向黨政領導機關提出建設性的意見;通過多種方式,廣開言路、廣開才路,充分發揮 委員專長和作用,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獻計獻策;廣泛參與政治、經濟、文化 和社會活動,對一些共同關心的事項開展評議等等。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主席候選人:李宏亞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