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之國

不征之國

“不征之國”是明朝朝貢體系以及海禁政策下的重要政策。

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二十八年版的《皇明祖訓》宣布將朝鮮、日本等15個海外國家列為“不征之國”,告誡後世子孫不得恣意征討。這15個國家是:朝鮮國(今朝鮮)、日本國(今日本)、大琉球國(今日本沖繩)、小琉球國(今中國台灣)、安南國(今越南北部)、真臘國(今高棉)、暹羅國(今泰國)、占城國(今越南南部,後被安南滅國)、蘇門答剌(今蘇門答臘島八昔)、西洋國(今科羅曼德爾海岸)、爪窪國(今爪哇島)、湓亨國(今馬來半島)、白花國(今蘇門答臘島西北部)、三弗齊國(今蘇門答臘島巨港)、渤泥國(汶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不征之國
  • 概述 :明朝宗藩制度和朝貢體系下政策
  • 內容:將朝鮮等15個國家列為“不征”
  • 意義:標誌著明朝和平外交政策的確立
背景,內容,影響,

背景

二十三年,海外諸蕃國以楊庭璧奉詔招諭,至是皆來降。諸國凡十:曰馬八兒,曰須門那,曰僧急里,曰南無力,曰馬蘭丹,曰那旺,曰丁呵兒,曰來來,曰急蘭亦曈,曰蘇木都剌,皆遣使貢方物。
二十九年,召入朝,盡獻其所有珍異之物。時方議征爪哇,立福建行省,亦黑迷失與史弼、高興並為平章。詔軍事付弼,海道事付亦黑迷失,仍諭之曰:“汝等至爪哇,當遣使來報。汝等留彼,其餘小國即當自服,可遣招徠之。彼若納款,皆汝等之力也。”軍次占城,先遣郝成、劉淵諭降南巫里、速木都剌、不魯不都、八剌剌諸小國。
三十年,攻葛郎國,降其主合只葛當。又遣鄭珪招諭木來由諸小國,皆遣其子弟來降。
元朝當時幾乎在東亞東南亞都有屬國,對於這樣的龐大勢力常人早就臣服投降了。
高麗歸服明朝後不久,朱元璋對來明的高麗使臣張子溫等說:“昔日好謊的君王如隋煬帝者,欲廣土地,枉興兵革,教後世笑壞他。我心裡最嫌。有,我這說的話,你去國王根底明白說到。”後來他又談到,“曩者中國歷代,數曾統馭,然興彼當時之人,皆有始有終,得失載於方冊,朕所見焉。所以前者命絕往來,使自為聲教,以妥三韓。”至於如何處理好與高麗的關係,朱元璋同樣吸取了以往的歷史經驗。他認為,“若漢、唐之夷彼,隋君之伐東,在朕之今日,非詐侮於我,安敢違上帝而勞擾生民者乎?”因此他想仿效上古之君“自甸侯綏服之外不治,令土人主之”,自己“雖不才”,但能察“聖人之心”,欲體天道以行仁,惟欲民安,不勞夷民。關於這點,朱元璋在後來與高麗的實際交往中,確實也履行了。洪武十九年(辛禑王十三年)五月,朱元璋與高麗使者說到:
“耽羅(今濟州島)我也想教些船去,不要一時拋在那裡。只離那裡二十或三十里,往來周回槍著,逐一個拋者買了便回來。我又尋思不便當,恐又生出事來,不免又動刀兵,以此不買去了。原(元)朝放來的馬,只恁管,我不差人。我要差人時,一頭得了大都,便差人管去了。大概人不才的多。若差一個不才的人到那裡,那廝倚著朝廷的勢力,倚恃著朝廷的兵威,無所不為起來,便是激的不好了。我決然不差人,卻也地面近恁那裡,和羅州廝對著,從來恁管,只會恁管。我常想漢光武時,四夷請官,光武不許。蓋是光武從小多在軍旅中,知道許多弊病,所以不許他。這是光武識見高處。後來的君王多差了。便如高麗,也都分為郡縣,設定官守。後頭也是那不才之人,恃倚朝廷威勢,做的不好,都激變了。卻因朝廷事多,就不暇整理他了。”
可見,朱元璋從以往經驗中得到啟發,不想直接介入高麗內部事務,而想“麗人治麗”,最終兩國關係穩定,百姓相安。
然而,在這問題上儘管朱元璋顯示出極大的善意,也沒能讓高麗完全斷絕與北元的關係,一心一意地歸服明朝。這是朱元璋所不能接受的,尤其是高麗殺明使、刺探軍情等一系列做法讓朱元璋極為憤怒。在給高麗的國書中,朱元璋明確表達了他的想法:
“朕觀高麗之於中國,自漢至今,其國君臣,多不懷思,但廣詐交而構禍,在昔漢時,高氏失爵,光武復其王號,旋即寇邊,大為漢兵所敗。唐有天下,亦嘗賜封,隨復背叛,以致父子受俘,族姓遂絕。迨宋之興,王氏當國,逼於契丹、女真,甘為奴虜。元世祖入中原,當救本國於垂王,而乃妄懷疑二,盜殺信使,屢降屢敗,是以數遭兵禍。今王顓被弒,奸臣竊命,將欲為之,首構讎怨於我。……朕觀此奸之量,必恃滄海以環疆,負重山固險,意在逞凶頑以跳梁,視我朝調兵如漢唐。且漢唐之將,長騎射,短舟楫,故涉海艱辛,兵行委曲。朕自平華夏,攘胡虜,水陸通征,騎射舟師諸將豈比漢唐之為。
高麗隔大海,限鴨綠,始古自為聲教。然數被中國累朝征伐者,蓋為所生鸒端。朕觀累朝征伐高麗者:漢伐四次,為其數寇邊境,故減之。魏伐二次,為其陰懷二心,與吳通好,故屠其所都。隋伐二次,為其寇遼西,闕蕃禮,故討降之。唐伐四次,為其弒君並兄弟爭立,故平其它,置為九都督府。遼伐四次,為其弒君並反覆寇亂,故焚其宮室,斬亂臣康兆等數萬人。元伐五次,為其納逋逃,殺使者及朝廷所置官,故興師往討,其王竄耽羅,捕殺之。原其釁端,皆高麗自取之也,非中國帝王好吞併而欲土地者也。”
朱元璋在與高麗的交往中自己得出了歷代君王征伐高麗(朝鮮半島)的原因,他認為是高麗君臣不懷思,廣詐交而構禍,一切皆為高麗之自取,而不是中國帝王好吞土地。這顯然只是朱元璋從自己的角度來說的,但也確實反映了他“善意”得不到回報時的氣憤與歸服高麗的決心。同時,朱元璋還總結了以往漢唐征高麗失敗的原因,並對自己的軍事實力十分自信,目的是想告訴高麗國王:並非明朝沒有力量攻打高麗,只是他不想這樣做而勞擾生民。為了強調這點,朱元璋還曾對高麗國王說:
“今番兀都那雲南,我本不征伐他;他卻如常生邊鸒,以此無乃(奈)何去征他。一萬里遠,接連著吐番一帶,用熱多軍馬去守,又無益於中國。征伐之事,蓋出於不得已。……若不至誠,不愛百姓,生邊鸒,這等所為呵,我卻難饒你。我若征你,不胡亂去,一程程築起城子來,慢慢的做也。”
朱元璋向高麗國王提征雲南之事,是想說明徵伐之事既無益於中國,也有損於對方,他本身並不願意興師征討,只要高麗依守本分,至誠事大,則兩國相安。
面對形勢的變化,高麗也不得不斷絕了與北元的關係,重新恢復與明朝的友好關係。
朱元璋以祖訓的形式告誡其子孫:“四方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給,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不自揣量,來撓我邊,則彼為不祥。彼即不為中國患,而我興兵輕犯,亦不祥也。吾恐後世子孫倚中國富強,貪一時戰功,無故興兵,致傷人命,切記不可”。其後又在他頒列的十五不征之國中,把高麗放在最先。
元朝初期,忽必烈曾經發兵征伐日本,導致日本念念不忘,於是終元之世,日本不與中國同好。明朝開國以後朱元璋就派使臣持國書去日本、高麗安南占城四國,意思是宣告:元朝已經滅亡,現在中國是大明王朝,你們諸國趕緊奉大明為“正朔”來朝貢。高麗、安南、占城三國都很順從,立刻遣使赴明稱臣朝賀,惟獨日本沒有任何反應。令朱元璋更為惱火的是,不但日本人不來朝稱臣,而且“乘中國未定,日本率以零服寇掠沿海”。同時,被朱元璋消滅的張士誠、方明珍等殘部多逃亡海上,占據島嶼,勾引倭寇出沒海上擄掠財貨,遼寧、山東、福建、浙江、廣東,“濱海之地,無歲不受其害”。“朕聞‘順天者昌,逆天者亡’,此古今不易之定理也。粵自古昔,帝王居中國而治四夷,歷代相承,鹹由斯道,惟彼元君,本漠北胡夷,竊主中國,今已百年,污壞彝倫,綱常失序,由是英俊起兵,與胡相較,幾二十年。朕荷上天祖宗之佑,百神效靈,諸將用命,收海內之群雄,復前代之疆宇,即皇帝位,已三年矣。比嘗遣使持書,飛諭四夷,高麗、安南、占城、爪哇、西洋、瑣里即能順天奉命,稱臣入貢。既而,西域諸種番王各獻良馬來朝,俯伏聽命;北夷遠遁沙漠,將及萬里,特遣征虜大將軍率馬步八十萬出塞,追獲殲厥渠魁,大統已定。蠢爾倭夷,出沒海濱為寇,已嘗遣人往問,久而不答,朕疑王使之故擾我民。今中國奠安,猛將無用武之地,智士無所施其謀,二十年鏖戰,精銳飽食,終日投石超距。方將整飭巨舟,致罰於爾邦,俄聞被寇者來歸,始知前日之寇非王之意,乃命有司,暫停造舟之役。嗚呼!朕為中國主此,皆天造地設,華、夷之分。朕若效前王,恃甲兵之眾、謀士之多,遠涉江海,以禍遠夷安靖之民,非上帝之所託,亦人事之不然。或乃外夷小邦,故逆天道,不自安分,時來寇擾,此必神人共怒,天理難容。征討之師,控弦以待,果能革心順命,共保承平,不亦美乎?嗚呼!欽若昊天,王道之常,撫順伐逆,古今彝憲。王其戒之,以延爾嗣。”
朱元璋喝令“日本國王”:“不取締倭寇,就發兵把你抓起來!”結果,使者被日本人砍了腦袋。
自占城以下諸國來朝貢時,內帶行商,私通胡惟庸多行譎詐,故沮之。
面對倭寇的騷擾,明朝的海防政策的基礎是1372年發布的禁止海上貿易的命令。皇帝之所以實行這種種政策,是因為他害怕他的臣民會勾結中國以外的人民來向他的統治挑戰。他相信,室利佛逝國曾派遣間諜來到中國,所以就把它在朝貢名單中勾銷。這種禁令由市舶司所實施的管制辦法來加以貫徹。
朱元璋雖然一生以軍事和政治作為自己的“主業”。但他似乎特別謹慎用兵。洪武二十年十月。在與諸將論及兵政時,朱元璋這般說道:“國家用兵,猶如醫生用藥。開了大堆的藥,目的是要治病,不能沒什麼病就吃吃藥,那可要吃壞的!治國也如此,國家不太平,用兵來勘定禍亂。等天下太平了,只需整修甲兵.操練士卒,備作國防而已。為什麼這么說呢?大家應該要知道:用兵能消除禍亂,但也能招致禍亂,倘若恃富逞強,好大喜功,惹是生非,就會結怨挑釁,這不恰恰招惹了禍亂!正如醫生亂開瞑眩之藥,強迫無病之人服用,雖然不至於造成身體殘疾或送命,但足以大傷元氣!所以為國當政者應該常講軍事,但千萬不能窮兵黷武!”(《明太祖實錄》卷186)
這是一生講究“洪武”“尚武”的老辣皇帝的“諄諄教導”,這更是朱元璋從歷史經驗教訓中得到的頓悟。他在南京明皇宮奉天門給各部大臣做了這番告諭:“海外蠻夷之國有為患於中國者,不可不討;不為中國患者.不可輒自興兵。古人有言,地廣非久安之計,民勞乃易亂之源。如隋煬帝妄興師旅,征討琉球,殺害夷人,焚其宮室,俘虜男女數千人,得其地不足以供給,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徒慕虛名,自弊中土,載諸史冊,為後世譏。朕以諸蠻夷小國,阻山越海,僻在一隅,彼不為中國患者,朕決不伐之,惟西北胡戎(指漠北蒙古).世為中國患,不可不謹備之耳,卿等當記所言,知朕此意。”(《明太祖實錄》
洪武晚年,老朱皇帝生怕子孫後代狂妄、輕浮、率意用兵,從而招惹禍害,特地將自己的謹慎對外用兵之國策寫入了《皇明祖訓》之中:“四方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給,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自不揣量.來擾我邊,則彼為不祥。彼既不為中國患,而我興兵輕伐,亦不祥也。吾恐後世子孫,倚中國富強,貪一時戰功,無故興兵,致傷人命.切記不可。但胡戎與西北邊境,互相密邇,累世戰爭,必選將練兵,時謹備之。”(《皇明祖訓·祖訓首章》)接著朱元璋開列了15個亞洲鄰國為大明的“不征之國”。即規定子孫後代不得無故去侵犯。

內容

高皇帝在處理藩屬關係上,有很強的華夷區隔的觀念。洪武十四年版的《祖訓錄》說:
凡海外夷國,如安南、占城、高麗、暹羅、琉球、西洋、東洋及南蠻諸小國,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給,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自不揣量,來擾我邊,則彼為不祥。彼既不為中國患,而我興兵輕伐,亦不祥也。吾恐後世子孫,倚中國富強,貪一時戰功,無故興兵,致傷人命,切記不可。但胡戎逼近中國西北,世為邊患,必選將練兵,時謹備之。
可見他認為這些地方不僅人口構成上就是“夷國”,且地理偏僻,不能給“中國”帶來實利,他打你可以,之後你可以反擊,但不可主動攻打。洪武二十八年版的《皇明祖訓》也延續了這一點,更具體地規定了15個“不征之國”。這種閉關鎖國,盲目排外的褒華貶夷思想在漢官與漢化官員思想也可以看見。《元史·列傳》:“三嶼國,近琉求。世祖至元三十年,命選人招誘之。平章政事伯顏等言:“臣等與識者議,此國之民不及二百戶,時有至泉州為商賈者。去年入琉求,軍船過其國,國人餉以糧食,館我將校,無它志也。乞不遣使。”帝從之。”
明朝初年,太祖朱元璋對明代華夷基調:一要奉行不直屬,二則厲行海禁。奉行和平外交是華夏天朝傳統的“懷柔遠人”之道的延續,也是對蒙元統治者窮兵黷武對外擴張的否定。

影響

史書記載,隋煬帝免費招待“萬國賓客”,這些費用一旦皇家結不了賬,就要落在店家頭上,這簡直是皇帝拉著店家一起“賠本賺吆喝”。他死要面子讓百姓活受罪,只為換得“名義上的尊重”而毫無實際利益,結果得不償失。
對於朝貢本質,當時有個義大利“中國通”利瑪竇,一針見血地指出:不是世界向中國朝貢,而是中國向世界朝貢。
利瑪竇是個傳教士,在中國前後逗留了28年,對中國國情可謂駕輕就熟。
以外人的眼光看中國的癥結,往往切中要害。利瑪竇的冷眼旁觀,外國朝貢體制純粹是中國中心論妄自尊大、凸顯中心的外在政治形式需要。他發現,在向明朝納貢的國家中,“來到這個國家交納貢品時,從中國拿走的錢也要比他們所進貢的多得多,所以中國當局對於納貢與否已全不在意了”。
利瑪竇在他的著述中寫道:“所謂進貢倒是有名無實的”,“中國人接納來自其他很多國家的這類使節,如交趾支那、暹羅、琉球、高麗以及一些韃靼首領,他們給國庫增加沉重的負擔。中國外交官知道整個事情是一場騙局,但他們不在乎欺騙。倒不如說,他們恭維他們皇帝的辦法就是讓他相信全世界都在向中國朝貢,而事實上則是中國確實在向其他國家朝貢。”
如果說朝貢體制從制度層面支撐了中國中心論,那么中華文化優越論則從精神層面滿足了中國中心論。利瑪竇說:“總的說來中國人,尤其是有知識的階層,直到當時對外國人始終懷有一種錯誤的看法,把外國人都歸入一類並且都稱之為蠻夷。”他說得一點不錯,中國人“偶而在他們的著述中,有提到外國人的地方,他們也會把他們當作好像不容置疑地和森林與原野里的野獸差不多。甚至他們表示外國人這個詞的書面語彙也和用於野獸的一樣,他們難得給外國人一個比他們加之於野獸的更尊貴的名稱。”中國歷代正史的《蠻夷傳》與《外國傳》,可以為利瑪竇的觀察提供充足的證據。
在利瑪竇看來,這種超過閾度的中華文化優越感,使得當時中國人“不知道地球的大小而又夜郎自大,所以中國人認為所有各國中只有中國值得稱羨。就國家的偉大,政治制度和學術名氣而論,他們不僅把所有別的民族都看成是野蠻人,而且是看成沒有理性的動物。他們看來,世上沒有其他地方的國王、朝代或者文化是值得誇耀的。”他批評中國人,“他們的驕傲是出於他們不知道有更好的東西以及他們發現自己遠遠優勝於他們四周的野蠻國家這一事實。”據利瑪竇的實地考察,當時中國人“為了表示他們對歐洲人的蔑視,當葡萄牙人初到來時,就被叫做番鬼,這個名字在廣東人中仍在通用。”儘管過了4個世紀,“番鬼”這詞至今仍在廣東話中流行。
與中華文化優越感如影相隨的,就是當時中國人對外部世界抱有盲目的疑懼與反感,以致“從不與他們國境之外的國家有過密切的接觸。”正如《中國札記》所說,“中國人害怕並且不信任一切外國人。他們的猜疑似乎是固有的,他們的反感越來越強,在嚴禁與外人任何交往若干世紀之後,已經成為了一種習慣。”利瑪竇認為,中國人“不是出自任何個人考慮才起來反對外國人的,他們聲稱他們的動機是基於保全國家的完整,維護他們祖先的法制。”明朝這種誓死捍衛“祖先法制”的做法,不啻是當今某些鼓吹者的異代知音。
利瑪竇發現,正是出於這種超閾度的文化優越感,“中國人是那樣地固執己見,以致他們不能相信會有那么一天他們要向外國人學習他們本國書本上所未曾記載的任何東西。”在他看來,這種對外來文明的頑固拒斥,使得“他們甚至不屑從外國人的書里學習任何東西,因為他們相信只有他們自己才有真正的科學與知識”。
利瑪竇來華的年代,正是西方文明迅速反超中華文明的關鍵時期。由於拒絕外來文明中的先進因素,以推動中華文明的與時俱進,中國在世界之林中的地位自此以後日漸低落,利瑪竇也成為中華帝國文明夕照的最後目擊者之一。他在華長達28年,以外人的眼光看中國的癥結,往往切中要害。這裡列舉的,只是他對明朝人中國中心論與中華文化優越感的細微觀察,已讓400年後的國人有入木三分的感慨。
《中國札記》英譯本序言指出:“古老的文明可能走到一定的盡頭,但是無論在中國建立什麼樣的政體,或者強加給它什麼樣的政體,這個民族的基本特徵是不會改變的。”這一論斷,褒貶俱有。從貶的角度說,卻讓人如芒在背。難道在超閾度的中國中心論與中華文化優越感上,利瑪竇所擿發的痼疾仍會舊病復發嗎?但願國人不要讓這段話不幸而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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