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宣帝疏言得失

上宣帝疏言得失,出自《漢書·王吉傳》。大意是進諫帝王重拾聖道,宣揚禮樂教化,仁政愛民穩固人倫與選賢任能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宣帝疏言得失
  • 外文名:無
  • 出處:《漢書·王吉傳》
  • 類別:文言文
陛下躬聖質,總萬方,帝王圖籍日陳於前,惟思世務,將興太平。詔書每下,民欣然若更生。臣伏而思之,可謂至恩,未可謂本務也。
欲治之主不世出,公卿幸得遭遇其時,言聽諫從,然未有建萬世之長策,舉明主於三代之隆者也。其務在於期會簿書,斷獄聽訟而已,此非太平之基也。
臣聞聖王宣德流化,必自近始,朝廷不備,難以言治;左右不正,難以化遠。民者,弱而不可勝,愚而不可欺也。聖主獨行於深宮,得則天下稱誦之,失則天下鹹言之。行發於近,必見於遠,故謹選左右,審擇所使;左右所以正身也,所使所以宣德也。《詩》云:「濟濟多士,文王以寧。」此其本也。
《春秋》所以大一統者,六契約風,九州共貫也。今俗吏所以牧民者,非有禮義科指可世世通行者也,獨設刑法以守之。其欲治者,不知所繇,以意穿鑿,各取一切,權譎自在,故一變之後不可復修也。是以百里不同風,千里不同俗,戶異政,人殊服,詐偽萌生,刑罰亡極,質樸日銷,恩愛浸薄。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非空言也。王者未制禮之時,引先王禮宜於今者而用之。臣願陛下承天心,發大業,與公卿大臣延及儒生,述舊禮,明王制,歐一區之民躋之仁壽之域,則俗何以不若成康,壽何以不若高宗?竊見當世趨務不合於道者,謹條奏,惟陛下財擇焉。(《漢書·王吉傳》:又略見《禮樂志》)
夫婦,人倫大綱,夭壽之萌也。世俗嫁娶太早,未知為人父母之道而有子,是以教化不明而民多夭。聘妻送女亡節,則貧人不及,故不舉子。又漢家列侯尚公主,諸侯則國人承翁主,使男事女,夫詘於婦,逆陰陽之位,故多女亂。古者衣服車馬貴賤有章,以褒有德而別尊卑,今上下僭差,人人自製,是以貪財趨利,不畏死亡。周之所以能致治,刑措而不用者,以其禁邪於冥冥,絕惡於未萌也。
舜、湯不用三公九卿之世而舉皋陶、伊尹,不仁者遠。今使俗吏得任子弟,率多驕驁,不通古今,至於積功治人,亡益於民,此《伐檀》所為作也。宜明選求賢,除任子之令。外家及故人可厚以財,不宜居位。去角牴,減樂府,省尚方,明視天下以儉。古者工不造雕琢,商不通侈靡,非工商之獨賢,政教使之然也。民見儉則歸本,本立而末成。(《漢書·王吉傳》:吉以為云云,又言云雲。即前疏謂條奏也,今錄於疏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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