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諦說

七諦說,印度耆那教的基本教義和理論。“七諦”即七種“真理”,指命、非命、漏、縛、遮、滅、解脫。耆那教認為宇宙萬物均由命和非命組成。命即是靈魂,有兩種:一種受物質束縛;另一種不受物質束縛,已獲得解脫。受物質束縛的命又分為能動和不能動兩大類,能動的命依附於人、獸、蜂、蟻、蟲、植物;不能動的命存在於地、水、風、火四大原素中。因此一切動植物和非生物體內均有靈魂,不得傷害。非命即是非靈魂,也包括兩類:定形與不定形的物質。定形的物質由極微和極微複合體構成;不定形的物質包括時間、空間、(運動的條件)和非法(靜止的條件)。“業”也是一種特殊的、細微不可見的物質,名為細身。它依附於人的靈魂稱為“漏入”, 是解脫的障礙。業有八種,隨靈魂遷徙流轉,構成“系縛”。要想獲得解脫必須通過“制御”, 即持三寶、守五戒,滅一切情慾,滌除舊業,不造新業,從而達到“寂靜”,獲得解脫。並認為苦行與禁慾是獲得解脫的最佳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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