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228-2006燃氣採暖熱水爐

本標準為首次制定。本標準與EN483:1999《集中燃氣採暖鍋爐額定熱輸人小於等於70kW的C型爐》和EN625:1996《集中燃氣採暖鍋爐額定熱輸入小於等於70kW兩用鍋爐的生活熱水技術要求》一致程度為非等效。本標準規定了燃氣採暖熱水爐的分類及其參數、材料、結構和安全、性能要求、試驗方法、標誌、警示和說明書、包裝、運輸和儲存等要求。本標準適用於額定熱輸入小於等於70kW,最大採暖工作水壓小於等於0.3MPa,工作時水溫不大於95℃,採用大氣式燃燒器或風機輔助式大氣式燃燒器或全預混式燃燒器的採暖熱水兩用的器具,也適用於單採暖器具。本標準不適用於以下器具:——冷凝式和室外型器具;——4Z、5Z、6Z、8Z型器具;——在同一外殼內採暖和熱水分別採用兩套獨立燃燒系統的器具,包括兩者有共同煙道的器具。

基本介紹

  • 書名:CJ/T228-2006燃氣採暖熱水爐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語種:簡體中文
  • 品牌:中國標準出版社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出版日期:2006年11月9日
  • 開本:16
本標準為首次制定。本標準與EN483:1999《集中燃氣採暖鍋爐額定熱輸人小於等於70kW的C型爐》和EN625:1996《集中燃氣採暖鍋爐額定熱輸入小於等於70kW兩用鍋爐的生活熱水技術要求》一致程度為非等效。本標準規定了燃氣採暖熱水爐的分類及其參數、材料、結構和安全、性能要求、試驗方法、標誌、警示和說明書、包裝、運輸和儲存等要求。本標準適用於額定熱輸入小於等於70kW,最大採暖工作水壓小於等於0.3MPa,工作時水溫不大於95℃,採用大氣式燃燒器或風機輔助式大氣式燃燒器或全預混式燃燒器的採暖熱水兩用的器具,也適用於單採暖器具。本標準不適用於以下器具:——冷凝式和室外型器具;——4Z、5Z、6Z、8Z型器具;——在同一外殼內採暖和熱水分別採用兩套獨立燃燒系統的器具,包括兩者有共同煙道的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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