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在版編目(CIP(圖書在版編目))

圖書在版編目(圖書在版編目)

CIP(圖書在版編目)一般指本詞條

圖書在版編目是圖書在編輯出版過程中,由一個負責全國集中編目的中心,根據出版部門提供的圖書校樣進行編目,然後將該書的目錄編目資料提供給出版部門,以便將這些資料印在著作權頁上,使圖書本身和它的目錄編目資料能同時供圖書館、情報部門、書目工作人員和圖書發行部門等在進行標準化著錄時使用。這種方法稱為圖書在版編目。它是推行目錄著錄標準化、提高目錄質量的重要措施。此法於50年代始於美國國會圖書館。70年代得以快速發展,1974年,美國大約有70%的圖書都加印了CIP。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西德、巴西等國家也先後實行了圖書在版編目。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已把圖書在版編目列為“國際書目控制”的一個項目。圖書在版編目已在現代化的書目、目錄工作中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但由於圖書在版編目費用較高,以及圖書在出版過程中常有變化,因此,目前圖書在版編目還未能在世界各國普遍展開。當前圖書在版編目收編圖書的範圍一般只限於學術性的專著和論文集(單本或多卷)。至於期刊、實驗手冊、教師用書、曆書、產品目錄、宣傳品、廉價小冊子等一般都不收編。各國規定的收編範圍,除個別出版物有出入外,大體上是一致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圖書在版編目
  • 外文名:CIP
  • 形式:分為四部分
  • 格式:各部分間隔一行
組成,示例,實施現狀,

組成

圖書在版編目數據由4個部分組成,依次為:圖書在版編目數據標題、著錄數據、檢索數據、其他註記。
第一部分是圖書在版編目標題,即標明“圖書在版編目(CIP)數據”的標準黑體字樣,其中“在版編目”一詞的英文縮寫“CIP”必須用大寫拉丁字母,並加圓括弧。
第二部分是著錄數據。著錄數據的書名與作者項、版本項、出版項等三項連續著錄:叢書項、附註項、標準書號項均單獨起行著錄。
第三部分是檢索數據。其排印次序為:書名檢索點、作者檢索點、主題詞、分類號。各類檢索點用羅馬數字加下圓點排序。各類之間留一個漢字空。除分類號外,同類檢索點用阿拉伯數字圈碼排序。分類號不止一個時。各個分類號之間留一個漢字空,但不用任何數字或符號排序。書名、作者檢索點採用簡略著錄法,即僅著錄書名、作者姓名的首字,其後用“…”表示。
第四部分是其他註記,內容依據在版編目工作需要而定。

示例

以《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讀本(試用本)》一書為例來說明。
第一大段是標題:圖書在版編目(CIP)數據,其中“CIP”是“在版編目”一詞的英文縮寫。
第二大段是著錄數據: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讀本:試用本/中央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北京:黨建讀物出版社,2003.2。首先“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讀本”,是指正書名,“:試用本”是指說明書名文字,“/”後面是著作責任者,通常講的是著者。“—北京:”是指出版地,“黨建讀物出版社”是指出版者,“2003.2”是指出版日期。接下另起一行,是國際標準書號“ISBN7 80098 564 4”是指這本書在國際上唯一的標識。
第三大段是檢索數據。“Ⅰ.保…”是指書名,“Ⅱ.中…”是指著作者,“Ⅲ.中國共產黨…”是指主題檢索,“Ⅳ.D261.4”是指按《中國圖書館圖書分類法》標引要求的圖書分類號。
第四大段是其它註記,一般是指審請核准後的檔案號碼。

實施現狀

圖書在版編目(CIP)數據從1991年3月在全國實施,為我國4萬多名從事文獻編目工作者帶來極大的方便,實現一次編目多次利用的目的,減少各地圖書館的重複勞動,大大提高編目的勞動效率和經濟效益。同時推動我國圖書編目向國際水平靠攏,縮小與先進國家之間的差距。為建立國家書目信息資料庫,實現出版、發行和圖書館工作的自動化管理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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