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5四川達州市渠縣重大交通事故

9.15四川達州市渠縣重大交通事故

2013年9月15日,四川省達州市渠縣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輛由渠縣三匯鎮開往渠縣縣城的客車(川S31500,核載24人,實載27人)行至李馥鄉境內平橋處,與一輛滿載河沙和鵝卵石的貨車(川S37789)相撞,導致客車側翻至河溝內,並被側翻貨車的河沙和鵝卵石掩埋。截至19點20分,現場緊急救援出25人(其中客車24人、貨車1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9.15四川達州市渠縣重大交通事故
  • 地點:四川達州市渠縣
  • 傷亡:21死7傷
  • 經濟損失:1069萬元
  • 根本原因:無照、非法改裝、嚴重超載
  • 直接原因:重型自卸貨車撞擊客車墜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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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

事故發生後,渠縣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立即組織救援工作,縣委書記王善平第一時間趕往現場,並要求不惜一切代價全力搶救生命。救援正在有序進行,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之中。
事故發生後,達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市委書記焦偉俠,市委副書記、市長包惠,副市長洪繼誠立即趕赴現場,並作出緊急部署:一是千方百計把搶救生命作為首要任務;二是妥善做好善後工作,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三是儘快查明事故原因,嚴格依法追究責任;四是舉一反三,對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進行拉網式排查,並堅決限期整改到位。渠縣黨委、政府及市公安交通、安監、衛生消防、市級醫療救治組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開展救援處置工作。

損失

截至12月3日,事故已造成21人死亡、7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069萬元。
為查清事故原因,省政府依法成立了由省安全監管局孫建軍局長任組長,監察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教育廳、省總工會和達州市政府組成的渠縣“9.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 並邀請省檢察院參加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經現場勘查、調查詢問當事人、查閱資料、專家分析鑑定,查明了事故原因,分清了事故責任,明確了整改措施。

原因

調查確認,造成這起重大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重型自卸貨車駕駛人孫志強在無道路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證的情況下,駕駛非法改裝、嚴重超載的川S37789貨車上路行駛,車輛在長下坡時制動效能降低,轉彎時孫志強處置不當,致使車輛失控向右側翻,將右側正常行駛的川S31500客車擠撞翻墜至5.4米高的橋下,貨車所載石膏傾瀉於橋下,將客車中後部掩埋。事故客車超員3人,是事故傷亡後果加重的原因。同時,相關企業還存在安全責任不落實、非法違法經營、安全管理流於形式等問題;相關部門存在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路政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不到位等問題。

問責

記者3日下午從四川省安監局獲悉,達州市渠縣“9.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經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已於近日批覆結案,涉案42人被問責。
16人被司法機關採取措施
川S37789貨車駕駛人孫志強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川S31500客車駕駛人羅燕、達州市亞通運業有限公司法人任勝勇、副經理吳朝勇、安全科科長吳民、渠縣多江汽車維修部法人鄧多江等5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渠縣交通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隊大隊長毛德軍、四中隊中隊長兼渠縣梭梭坪公路超限檢測站站長張亮、大隊工會主席兼三中隊中隊長宋洪、一中隊中隊長劉兆華、二中隊中隊長章建生、渠縣計程車管理辦公室主任(原渠縣公路路政管理大隊大隊長)陳樹新等6人涉嫌濫用職權罪已被刑事拘留。
達州市亞通運業有限公司業務員李永翠、達州市通川區山力汽車修理廠負責人魏洪等2人涉嫌偽造、買賣公文證件印章罪被刑事拘留。
達州市通川區山力汽車修理廠法人柏代文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經省政府同意,事故調查報告對26人給予處理建議
事故調查報告建議,給予11人記過處分,給予5人大過處分,給予3人降級處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1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撤銷渠縣交通運輸局局黨委委員、局機關黨支部書記盧華的局黨委委員、局機關黨支部書記職務。
給予記過處分的11人分別是:渠縣公路運輸管理所機動車維修管理辦公室主任趙俊麾、渠縣交通運輸局養護股副股長李川東、渠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劉剛、渠縣交通運輸局局長李雲明、達州市通川區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尹豐、達州市通川區交通運輸局長鄧禮川、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周茂達、渠縣公安局副局長劉曉波、渠縣交警大隊巡邏四中隊民警唐正全、達州市通川區副區長龐福佑、渠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劉江。
給予記大過處分的5人分別是:渠縣公路運輸管理所所長趙東、達州市通川區公路運輸管理所所長王兢、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科科長、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所長譙俊勇、渠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侯碧雲、渠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王東。
給予降級處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3人分別是: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查驗員潘毅夫、達州市公安交警支隊車輛檢測中心主任、達州市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站站長劉小平、渠縣交警大隊巡邏五中隊中隊長張偉。
給予渠縣公路運輸管理所城市客運秩序管理辦公室主任陳波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撤銷渠縣交通運輸局局黨委委員、局機關黨支部書記盧華的局黨委委員、局機關黨支部書記職務。
同時,事故調查報告還建議:
給予達州市通川區公路運輸管理所運管股股長羅紅梅撤職處分;
給予達州市通川區公路運輸管理所副所長、所黨支部委員佘勝撤職處分、撤銷其所黨支部委員職務;
給予達州市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站職工李勝學降低崗位等級處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給予渠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郝勇警告處分;
對渠縣人民政府縣長苟小莉誡勉談話;
責成達州市公安局副局長王永立向達州市公安局作書面檢查;
責成中共渠縣縣委書記王善平向中共達州市委作書面檢查。
以上人員的黨紀政紀處分,按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分別予以落實。
此次事故多個責任單位被追責
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對達州市亞通運業有限公司、達州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渠縣通林分公司、渠縣多江汽車維修部、達州市山力汽車修理廠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同時,責成渠縣交通運輸局、公安局分別向渠縣人民政府寫出書面檢查;責成達州市通川區交通運輸局向達州市通川區人民政府寫出書面檢查;責成達州市公安局向達州市人民政府寫出書面檢查;責成渠縣、通川區人民政府分別向達州市人民政府寫出書面檢查;責成達州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寫出書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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