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7揚州惡性事件

6·27揚州惡性事件

2018年6月27日上午10點多,江蘇省揚州市寶應縣射陽湖鎮,一名17歲少女吳艷在家時,被徐某用開水灌嘴及身上其他部位,導致嚴重燙傷。

2018年9月,徐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寶應縣檢察院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6·27揚州惡性事件
  • 時間:2018年6月27日
  • 地點:江蘇省揚州市寶應縣射陽湖鎮
  • 傷亡:1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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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2018年6月27日10點多鐘,江蘇省揚州市寶應縣射陽湖鎮吳艷在家疊被子,徐某走進吳艷家開始“閒聊”,並詢問吳艷的媽媽去哪裡了?因不滿意吳艷的回答,徐某開始與吳艷發生扭打,吳艷準備跑出門,卻被徐某拽住了。此時旁邊有個電水壺,裡面有半壺剛剛燒開的水。徐某竟拿起水壺朝著吳艷的身上澆下去。
6·27揚州惡性事件
吳艷的臉上、脖子上都被燙傷了,她爬起來大聲喊著救命跑出去了。徐某也跟著跑出去,在她準備騎電動車逃離時,被村裡的一位老大爺攔住,村里其他人又打電話報了警。
鄰居老吳當即對上前質問,“問小孩是你打的? 她說不錯是我打的;問為什麼要打她,她說吳艷的母親把她的老公拐走了。”聞訊趕來的村民越來越多,徐某眼看走不掉了,索性往地上一躺,直到警察趕到現場。

事件傷亡

該事件導致吳艷1人受傷。警方鑑定室鑑定書意見:吳艷全身多處燙傷構成重傷二級。仍未脫離生命危險。

事件處置

事發後,吳艷被120救護車送往淮安市第一人民醫院救治。而徐某則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寶應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2018年7月10日,徐某被寶應檢察院批准逮捕。
2018年9月,徐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寶應檢察院提起公訴。

網友評論

河畔: 怎能對一個花季少女下得了手!太殘忍了!這個惡毒的女人,法律會給你嚴懲的!祝福小姑娘能早點平安健康!
紫: 肇事者應該受到法律制裁。孩子是無辜的。孩子好可憐 今後的日子有多痛苦。
春風拂面: 這個潑婦怎么對人家姑娘下這狠手。一定要嚴懲兇手。
═→姐的霸氣荍不住 :冤有頭債有主,對付一個孩子,還是人嘛?
金菜菜: 跟孩子是無關的。

相關信息

行兇者系56歲女子徐某,她因為懷疑丈夫與女孩的母親關係曖昧,遂上門施暴。
對於行兇者徐某指責吳艷媽媽邱女士跟其丈夫私奔的說法,邱女士予以否認。儘管邱女士否認跟徐某的丈夫有關係,但邱女士的丈夫說,他今年已經60歲,妻子還不到五十歲,兩人結婚前,自己未婚,妻子曾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後來,雖然兩人有了孩子吳艷,但妻子一直嫌棄他。吳艷的父親證實,徐某的確曾到他家來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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