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內蒙古軍隊院校高招國防生實施辦法

為確保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的生源質量,根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總政治部幹部部《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工作實施細則》(政乾發[2008]19號)、教育部、總政治部《關於做好2010年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政乾[2010]122號)精神和自治區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現將我區今年軍隊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政治考核、閱檔、面試、體檢工作制訂如下實施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0年內蒙古軍隊院校高招國防生實施辦法
  • 提要:招生對象基本條件
  • 內容:6月24日-28日組織政治考核
  • 要點:6月29日-7月1日組織閱檔
一、招生對象基本條件,二、6月24日-28日組織政治考核,三、6月29日-7月1日組織閱檔,確定接受面試考生名單,四、7月2日- 4日組織面試,確定接受體檢考生名單,五、7月3日-7月6日組織體檢,公示面試、政治考核、體檢合格考生名單,六、7月8日-10日組織錄取,七、接受社會監督,

一、招生對象基本條件

軍隊院校招收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和普通高校招收的國防生除具備《2010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中所規定的報名資格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外,還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未婚,年齡不超過20周歲(截止當年8月31日)。
(三)參加由軍隊組織的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格檢查,結論均為合格。

二、6月24日-28日組織政治考核

(一)政治考核與考生填報軍隊院校、國防生志願同步進行。凡填報軍隊院校和國防生志願的考生,均須在6月24日-28日,主動憑本人准考證、二代身份證和《志願信息表》複印件到所在旗(縣、區)人武部領取《政治考核表》、《獻身國防志願書》,並按有關規定參加政治考核和本人填寫獻身國防志願書。逾期不參加政治考核的考生,視為放棄軍隊院校和國防生報考志願。
(二)政治考核工作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和總政治部《關於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2001〕政聯字第1號)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總政治部幹部部《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工作實施細則》(政乾發〔2008〕19號)精神執行。
(三)政治考核工作由軍區政治部指導各軍分區(警備區)具體組織實施。考生戶口所在的旗(縣、區)人武部負責會同當地招生部門、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和考生所在中學,調查了解考生家庭情況、社會關係和現實表現等。考生所在中學應當對考生在校表現做出鑑定;考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應當對考生本人、家庭情況和主要社會關係等進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見;旗(縣、區)人武部應當及時匯總考核情況,客觀公正地對考生做出考核結論。
(四)在政治考核工作中,軍分區(警備區)和旗(縣、區)人武部要嚴密組織實施,嚴格執行政治考核條件,不得簡化程式和降低標準。軍地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政治考核工作。
(五)《政治考核表》、《獻身國防志願書》於考生參加面試時,由考生直接交軍區招生辦工作人員。

三、6月29日-7月1日組織閱檔,確定接受面試考生名單

(一)閱檔工作主要是按照軍隊院校招生的基本條件和有關院校的特殊要求(如男、女生比例等),通過審閱電子檔案對考生本人的基本情況和身體狀況進行審查。
(二)審閱考生電子檔案工作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會同內蒙古軍區招生辦共同組織,內蒙古軍區招生辦具體實施。
(三)閱檔時,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從本科第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中,按考生志願從高分到低分,依照招生計畫的3-4倍向軍區招生辦提供考生電子檔案;當第一志願上線考生數量不足時,可擴大到第二志願或服從調劑的上線考生向軍區招生辦提供考生電子檔案。
(四)軍區招生辦依據軍隊院校招生基本條件和有關院校的特殊要求,對考生電子檔案進行審查。
(五)對閱檔合格、需接受面試的考生,軍區招生辦將通過各軍分區(警備區)、人武部以及本人聯繫電話通知或轉告本人,考生也可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查詢本人是否可參加面試。考生電子檔案中提供的聯繫電話,應準確暢通,並有專人全天值班守候。凡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面試的,則視為自動放棄。
(六)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將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示軍隊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各院校、各科類閱檔最低分;考生也可通過該網查詢本類招生閱檔合格考生名單、不合格考生名單及不合格原因。

四、7月2日- 4日組織面試,確定接受體檢考生名單

(一)閱檔合格的考生須按時到呼和浩特市呼倫貝爾北路43號內蒙古軍區招待所(簡稱軍招)接受面試。面試工作按《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工作實施細則》(政乾發〔2008〕19號)執行。
(二)面試通常採用目測、口令調整和語言交流等方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報考動機、形象氣質、邏輯思維和語言表達等方面的基本素質。
(三)面試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不合格:
1、報考動機不端正。投身國防和軍隊建設的理想信念不堅定,缺乏經受軍校和部隊嚴格訓練、管理的思想準備;
2、語言表達能力差。吐字不清,詞不達意,或有明顯生理性口吃;
3、形象氣質差。五官有明顯缺陷,體形不勻稱,外在儀表和內在氣質明顯不適合從事軍人職業;
4、邏輯思維能力差。思路不清,思維不連貫;
5、行為反應能力差。反應遲鈍,動作不靈活、不協調;
6、其他方面明顯不符合軍隊院校招生要求的。
(四)面試工作由軍區招生辦按照總部規定具體組織實施,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積極配合。
(五)面試時,考生須攜帶《政治考核表》、《獻身國防志願書》、《准考證》、二代《居民身份證》和4張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凡未攜帶上述表、證者,均不安排面試。
(六)面試工作將分時分段進行,每天安排約300人左右。面試時,在現場工作人員的組織安排下,按考生報考院校分組進行。考生面試完畢後,面試工作人員當場填寫面試結論,並由面試組全體成員簽字,面試結果當面告知考生本人,對不合格的要說明原因。面試期間軍區招生辦設立面試複議組,負責對有爭議的面試結果進行複議,並做出最終結論。
(七)面試合格的考生,必須在《面試表》“是否服從院校調劑”欄中填寫本人意見並簽字。凡是服從院校調劑、未被所報院校錄取的考生,軍區招生辦將視情調劑到其他生源不足的軍隊院校或招收國防生的普通高校。
(八)面試合格需接受體檢的考生由軍區招生辦負責當天張榜公示。

五、7月3日-7月6日組織體檢,公示面試、政治考核、體檢合格考生名單

(一)面試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體檢。體檢中的心理測試和眼科檢查項目緊隨面試工作進行。心理測試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其他體檢項目檢查。考生本人填寫體檢表時,必須如實填寫本人既往病史,不得隱瞞,凡因考生不如實填寫,而造成院校複查退學等遺留問題的,責任自負。
(二)體檢標準按照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頒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後發〔2006〕6號)執行。
(三)體檢工作由內蒙古軍區衛生處負責,由中國人民解放軍二五三醫院按《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工作實施細則》(政乾發〔2008〕19號)有關要求具體組織實施。
(四)參加政治考核、面試、心理測試均合格的考生,須在第二天早晨6:00前,空腹攜有效證件到第二五三醫院指定地點參加抽血檢查。規定時間內未能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參加體檢的考生由軍區招生辦工作人員現場編組,然後由醫院導檢員統一帶隊進行各項檢查。體檢工作實施主檢醫師負責制,嚴格執行體檢標準,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主檢醫師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執業資格,具有中級以上職稱。二五三醫院要制定周密的實施方案,選派責任心強、當年無直系親屬考生的醫務人員承擔體檢工作,並進行必要的業務培訓。體檢人員掛牌服務,體檢人員名單、監督電話應予公布,以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參加體檢的醫務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把好每一道關口,確保體檢結果準確無誤。體檢結論分為指揮專業合格、非指揮專業合格和不合格三種,指揮專業合格者,非指揮專業也合格。
(五)通知體檢的女考生統一安排在7月6日進行,屆時請按上述有關要求按時參加。
(六)體檢合格考生由軍區招生辦負責在工作場所醒目位置以適當方式公示,對不合格考生提供查詢渠道。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考生,可在體檢結果公布一日內申請複查(在軍區招生辦指定醫院複查),超過期限者,將不予受理,複查結論為最終結論。

六、7月8日-10日組織錄取

(一)7月8日前軍區招生辦將閱檔、政治考核、面試、體檢合格考生名單報送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並向有關院校傳輸考生信息資料和《政治考核、面試結論及體格檢查表》,同時將考生報考及政治考核、面試、體檢淘汰情況通報有關招生院校。
(二)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將在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上公示軍隊院校政治考核、面試、體檢合格考生信息。政治考核、面試、體檢中有一項不合格者,不得參加軍隊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的錄取。
(三)7月8日至10日,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向有關院校投放政治考核、面試、體檢合格考生電子檔案並完成相關錄取工作。錄取通知書由招生院校直接寄達考生本人。
(四)個別院校生源不足需跨省調劑的,須經全軍招生辦公室審批,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根據全軍招生辦公室簽發的《軍隊和武警部隊院校招生計畫跨省調整通知單》,從符合錄取條件的上線考生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一次性投檔。按照有關規定,軍隊院校不得在教育部、總政治部下達的計畫之外面向社會招生。
(五)被錄取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和《准考證》、二代身份證,到高中畢業學校領取本人學籍檔案後交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核實錄取結果,如果錄取結果與考生所出具的《錄取通知書》顯示一致,則將考生報考檔案和學籍檔案(或在職職工檔案等)裝入《考生檔案》袋密封后交考生本人;否則,不予向考生提供考生檔案。考生檔案由考生本人攜帶,入學報到時交錄取學校。被錄取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試、體檢等材料,由軍區招生辦負責統一郵寄相關院校。

七、接受社會監督

(一)為增強軍隊院校招生工作透明度,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和軍區招生辦將對政治考核、面試、體檢的有關內容,如標準、條件、招生計畫、工作流程和結果通過多種形式進行公布。
(二)為確保軍隊院校招生質量和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屆時軍區招生辦將設立舉報電話:略。
(三)軍區紀檢部門將對政治考核、面試、體檢各項工作進行全程監督,並對重要環節派人進行現場督察。同時要全程接受總政治部派遣的督察員的監督。
(四)考生政治考核、閱檔、面試和軍檢結論以及考生提出的相關問題由內蒙古軍區招生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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