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招委關於做好2010年軍隊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工作的通知

根據教育部、總政治部《關於做好2010年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政乾〔2010〕122號)和《印發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計畫》(政乾〔2010〕123 號)等檔案精神,我省2010年軍隊院校、武警部隊院校(統稱軍隊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實行統一政治考核、面試、體檢和提前批錄取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高招委關於做好2010年軍隊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工作的通知
  • 發布方:浙江省高招委
  • 發布時間:2010年
  • 類型:條例通知
發布信息,通知全文,

發布信息

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員會 浙江省軍區政治部關於做好2010年軍隊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縣(市、區)高校招生委員會、人武部,有關軍隊院校、普通高等學校: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通知全文

招生院校和計畫
今年在我省招生的軍隊院校:
國防科學技術大學、解放軍信息工程大學、解放軍理工大學解放軍外國語學院、炮兵學院、解放軍電子工程學院、解放軍後勤工程學院、軍事交通學院、第二軍醫大學、第三軍醫大學、裝甲兵工程學院、海軍工程大學、海軍航空工程學院、空軍工程大學、第二炮兵工程學院、武警工程學院、武警醫學院、武警瀋陽指揮學院、武警上海政治學院、武警南京指揮學院、武警杭州指揮學院、武警合肥指揮學院、武警福州指揮學院、武警武漢指揮學院、武警部隊學院。
今年在我省招收國防生的普通高校:
北京理工大學、河北科技大學、復旦大學、華東理工大學、華東政法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江蘇科技大學、南京郵電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浙江大學、安徽大學、安徽理工大學、廈門大學、集美大學、華東交通大學、東華理工大學、南昌航空大學、井岡山大學、南華大學、中山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蘭州交通大學、寧波大學。
各院校具體專業招生計畫,在6月份省教育考試院編印的《普通高校招生》中統一公布。
報考條件和填報志願
軍隊院校、國防生的報考條件為:本省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年齡在20周歲以下(1990年9月1日後出生),未婚;符合軍隊院校招生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等相關標準。
軍隊院校、國防生考生網上填報志願時間:第一批為6月26日8:30至6月27日17:30;第二批為7月17日 8:30至17:30。考生在每批次中分別可填報五個志願,另設服從志願,每個院校志願下可填三個專業志願和專業服從志願。
各報名點要加強對考生填報志願的技術指導,引導考生根據報考條件特別是身體條件準確填報。考生網上填報志願後,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因考生填報錯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
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工作,是軍隊院校、國防生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環節,其結果錄入考生電子檔案,作為考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該工作由省軍區招生辦負責組織。省教育考試院在分數線以上,依照各院校招收男、女考生計畫數的3倍,向省軍區招生辦提供面試考生名單。
政治考核以教育部、公安部、總政治部《關於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2001〕政聯字1號檔案)為依據,把考生的現實政治表現和思想品德調查了解清楚,重點掌握考生的入伍動機、現實表現、社會交往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體檢執行解放軍三總部《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後發〔2006〕6號檔案),其中武警部隊學院按公安部《公安現役院校招收考生體格檢查標準》(公政治〔2003〕208號檔案)執行。
錄取
軍隊院校、國防生錄取時間:第一批院校為7月9日—7月12日;第二批院校為7月27日—7月29日,實行遠程網上錄取。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志願,按招生院校招生計畫數的120%,分男、女從高分到低分向院校提供政治考核、面試、體檢合格考生的電子檔案;招生院校可在浙江教育考試網查閱網上錄取程式和操作指令提示,根據檔案和招生章程規定,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各院校招生生源不足,由省軍區招生辦適時協同省教育考試院進行調劑。院校不得拒招符合錄取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不得在《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章程》之外附加錄取條件。列入第一批院校劃線的指揮類專業經過調劑生源仍然不足,由有關院校提出申請,省教育考試院根據生源缺額情況,在第一批錄取控制線下20分以內、依據考生志願依次擴大提供軍檢考生名單。
加強領導,做好宣傳工作
軍隊院校、國防生招生,事關軍隊、國防建設和維護社會穩定大局。各設區市、縣(市、區)招委、人武部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做到分工明確、責任落實,並廣泛做好宣傳動員工作。各有關軍隊院校、普通高等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關於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要求,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工作條例》和《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工作實施細則》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和公開,確保招生質量。各中學要全力支持和協助有關軍隊院校和招收國防生的普通高校開展宣傳工作,認真解答考生關心的問題,積極鼓勵、推薦符合條件的優秀考生報考。各有關部門、高校要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統一制定的招生程式和公布的招生計畫,堅決杜絕違規招生;一旦發現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行為,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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