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19日

2001年11月19日,美國總統布希簽署了國會16日通過的旨在加強機場和飛機安全的航空安全法案,使之成為正式法律。

布希簽署航空安全法案
2001年11月19日,美國總統布希簽署了國會16日通過的旨在加強機場和飛機安全的航空安全法案,使之成為正式法律。 布希在此間裡根國家機場舉行的一個儀式上說,對航空公司來說,安全是首要問題。這項法律將使聯邦政府直接負責機場安全,這在美國歷史上是第一次。 根據布希簽署的航空安全法,美國將改變現行機場行李和旅客安檢由私人保全公司負責的做法。機場安全將由運輸部新成立的運輸安全局負責,所有機場安檢人員將成為聯邦政府的雇員。這些機場安檢人員必須是美國公民,並接受犯罪背景調查。但在3年過渡期之後,機場有權決定是繼續使用聯邦政府安檢人員還是由與政府簽訂契約的私人保全公司負責機場安檢。該法案還要求機場加強對行李的安全檢查,在明年年底前安裝爆炸物檢測裝置。運輸部還可以授權飛行員在駕駛艙攜帶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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