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5年土地法

1785年土地法是美國聯邦政府處理西部土地的法令。1785 年頒布。內容有關土地測量與出售的規定和方針。將要測量的土地自賓夕法尼亞州南部邊界線的西部極點向北劃出一條基本線,將基本線的西部土地劃分成區,每區有 36 平方英里的面積,稱“市鎮”。

每一市鎮再劃分成 36段,每段包含 1平方英里即640英畝的面積。4段由聯邦政府支配,1段辦理公共教育,即用這段公地所獲得的土地稅開辦學校。法令對以後建立和發展公立學校有重要意義。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