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裴遜

傑裴遜

傑裴遜,第3任總統(1801~1809),民主共和黨創始人。 生於維吉尼亞一個富裕的家庭。1800年他競選總統時,與阿倫.伯爾所得選舉人票數相等,後由眾議院選擇傑斐遜當總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傑裴遜
  • 出生地:維吉尼亞
  • 出生日期:1743年4月13日
  • 職業:美國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和科學家
  • 性別:男
人物經歷,作品,

人物經歷

美國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和科學家,第3任總統(1801~1809),民主共和黨創始人。 生於一個富裕的家庭。他曾就讀於威廉瑪麗學院,並於1767年在維吉尼亞獲得律師資格。1769年,他當選為維吉尼亞下院議員,並積極參加獨立運動,而且代表維吉尼亞出席大陸議會。他兩次當選為維吉尼亞州長,還擔任過美國駐法大使。1800年他競選總統時,與阿倫.伯爾所得選舉人票數相等,後由眾議院選擇傑斐遜當總統。
傑斐遜傑斐遜
生於維吉尼亞的沙德威爾。1762年畢業於威廉-瑪麗學院,1767年出任律師。1769年當選為維吉尼亞議會議員,1773年與p.亨利等人仿照麻薩諸塞的先例成立維吉尼亞通訊委員會,協同其他殖民地進行反英鬥爭。1774年撰寫《英屬美洲權利綜論》,闡述人民有天賦的自由與平等的權利,宣傳殖民地獨立的思想。1775年5月,傑斐遜作為維吉尼亞代表參加在費城舉行的第2屆大陸會議。會議指定傑斐遜和b.富蘭克林等5人組成委員會起草《獨立宣言》。宣言是由傑斐遜執筆,富蘭克林和j.亞當斯略加修訂而成的。在華盛頓後當選為美國總統。
1776年10月,傑斐遜回到維吉尼亞任州議會議員,積極從事改革該州的立法工作,提出著名的《維吉尼亞宗教自由法案》等重要法案。此法案於1789年通過,對歐洲產生重大影響。他還提出廢除《長子繼承法》和《續嗣限定法》兩項封建法令,以限制大量土地集中到少數封建大地主之手。他贊同廢除奴隸制度。1778年成功地通過禁止輸入奴隸的法案。1779年起任維吉尼亞州州長。1781年辭去州長職務,退居蒙蒂塞洛私邸,對維吉尼亞進行大量的社會調查和自然環境考察工作,發表《維吉尼亞紀事》(1785)。1783年重返國會,提出一系列重要法案,包括建立十進位的貨幣制度和著名的1784年《土地法》。1784年5月,傑斐遜被派往法國協助富蘭克林簽訂商約。1785年任駐法全權公使。1789年4月聯邦政府成立,g.華盛頓就任第1屆總統。9 月傑斐遜被任命為國務卿。在任期間與a.漢密爾頓在經濟和外交等方面的 施政方針上發生分歧。1793年底辭去國務卿職務,建立和領導民主共和黨,與漢密爾頓領導的聯邦黨相抗衡,對 日後美國兩黨制的形成和發展有重大影響。

作品

1800年傑斐遜當選為美國第3屆總統。1804年再度當選。在兩屆總統任內廢除了前屆亞當斯政府所頒布的《歸化法》、《客籍法》、《敵對外僑法》和《鎮壓叛亂法》,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權利。積極推行向西擴展的政策。於1803年向法國購買了路易斯安那,使當時的美國國土約增1倍,為美國資本主義的迅速發展提供了物質基礎。他廢除國產稅,重視發展農業,維護民族經濟。 1804年頒布新《土地法》,允許人民購買面積較小的土地,擴大白種男子所享有的選舉權範圍。1808年宣布禁止奴隸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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