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16+1合作)

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

16+1合作一般指本詞條

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是中國與中東歐17國領導人的會晤機制,又稱“17+1合作”、“1+17”領導人會晤。自2012年開始舉辦,一年一次。

中東歐17國:波蘭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維尼亞克羅地亞波赫塞爾維亞黑山羅馬尼亞保加利亞阿爾巴尼亞、北馬其頓愛沙尼亞立陶宛拉脫維亞希臘

2018年12月20日,“16+1合作”當選為2018年度國際時政類十大流行語。2019年4月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赴布魯塞爾舉行第二十一次中國-歐盟領導人會晤,赴克羅地亞舉行第八次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並對克羅地亞進行正式訪問。

2019年4月12日,希臘作為正式成員加入“16+1合作”。隨著希臘的加入,‘16+1’這箇中國同中東歐國家開展合作的平台,將變為‘17+1’。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
  • 又稱:“1+16”領導人會晤,“16+1合作”
  • 始辦:2012年
  • 間隔:一年一次
舉辦背景,歷屆會議,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第七次,第八次,

舉辦背景

中國與中東歐國家傳統友誼深厚,合作歷史悠久。中東歐國家整體經濟呈增長態勢,發展潛力巨大。新形勢下,特別是面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挑戰,雙方增進相互了解、加強經貿合作的意願十分強烈。
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
中國和中東歐國家經濟高度互補,雙邊經貿合作前景廣闊。中東歐國家面臨經濟結構調整和基礎設施升級的強烈需求,而中國在裝備製造、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則具有競爭優勢,雙邊合作,不僅契合了中國和中東歐國家的各自發展特點與合作需求,而且符合中國和中東歐國家人民的共同願望和利益。

歷屆會議

第一次

2012年4月,首次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在波蘭首都華沙市舉行。會晤規劃與拓展了中國與中東歐16國互利合作的前景與未來。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宣布了中國關於促進與中東歐國家友好合作的12項舉措,並就推進中國與中東歐國家關係提出四條原則建議。

第二次

2013年11月26日,第二次“1+16”領導人會晤在羅馬尼亞布加勒斯特舉行,李克強總理出席會晤並提出“三大原則”和六點建議。會晤後,雙方共同發表《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綱要》。根據《綱要》,中國-中東歐國家每年舉行領導人會晤,梳理合作成果,規劃合作方向。
自首次會晤以來,特別是布加勒斯特會晤以來,中國同16國貿易額顯著增長,各領域交流活動和合作平台組建有序推進,《布加勒斯特綱要》確立的38項合作領域,已有80%的項目付諸實施。2013年前10個月,雙方貿易額達500億美元,同比增長10.1%;中國企業在中東歐國家投資超過50億美元,涉及機械、化工、電信等多個領域;基礎設施建設合作方面,一批橋樑、電站、高速公路項目進展順利。

第三次

第三次會晤2014年12月16日在塞爾維亞貝爾格勒舉行。本次會晤的主題是“新動力、新平台、新引擎”。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與中東歐16國領導人共同出席會晤。

第四次

第四次會晤2015年11月24日在蘇州太湖國際會議中心舉行,會晤後,共同發表《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中期規劃》和《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蘇州綱要》。2015年11月25日,李克強總理邀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共同乘坐蘇州至上海高鐵。

第五次

當地時間2016年11月5日下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里加國家圖書館出席第五次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中東歐16國領導人出席,歐盟、奧地利、瑞士、希臘、白俄羅斯、歐洲復興開發銀行作為觀察員與會。
李克強表示,2016年9月的二十國集團領導人杭州峰會圍繞“構建創新、活力、聯動、包容的世界經濟”達成廣泛共識,為擺脫世界經濟困局和深化國際合作提供了新思路。“16+1合作”是中國與中東歐國家友好合作的創新舉措。2015年蘇州會晤以來,我們按照《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中期規劃》的大方向,全面落實1+16合作框架,開放包容,紮實推進,取得了豐碩成果。《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蘇州綱要》確定的50多項舉措已基本落實。
李克強指出,“16+1合作”是促進世界和平與發展的積極力量,是中歐合作的組成部分和有益補充,有利於推進中歐四大夥伴關係和五大平台建設,有利於歐洲平衡發展,有利於歐洲一體化
李克強強調,“16+1合作”應堅持經濟全球化大方向。積極推動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相互擴大市場開放,深化區域經濟合作,共同反對貿易和投資保護主義,既為自身發展提供動力,也為世界經濟復甦貢獻力量。
李克強表示,本次會晤以“互聯、創新、相融、共濟”為主題,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現實意義,並就“16+1合作”未來發展提出建議:
一是深化基礎設施和互聯互通合作。中方鼓勵國內信譽好、實力強的企業以工程承包、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多種形式,參與中東歐國家高速公路網、港口網、電網、網際網路等建設。願推動匈塞鐵路中歐陸海快線建設,支持亞歐之間運輸通道建設,在中東歐國家設立更多物流中心,進一步提升中東歐國家在亞歐大陸橋中的樞紐作用。
二是發揮好金融合作的支撐作用。剛才,我在經貿論壇上宣布16+1金融控股公司正式成立。中方已同波蘭、捷克簽署出資備忘錄,歡迎中東歐各國積極參與。中方支持擴大本幣結算合作,支持絲路基金等金融機構通過股權、債券等多種方式為“161合作”項目提供金融支持。
三是開拓綠色經濟合作新空間。願積極探討農產品加工基地等示範項目,鼓勵中國與中東歐國家地方省市之間開展綠色農業合作。加強生態環保領域合作,擴大風電、太陽能等清潔能源的聯合開發。
四是進一步密切人文領域交流合作。充分發揮好教育、文化、旅遊、衛生、地方、青年等合作機制的作用。今年是16+1人文交流主題年,中國同中東歐國家舉辦了豐富多彩的活動。中方支持儘早設立16+1文化協調中心,邀請中東歐國家青年來華培訓。希望中東歐國家出台更多面向中國遊客的簽證便利化措施和特殊安排。中方支持2017年舉辦16+1媒體年。
與會的中東歐國家領導人表示,“16+1合作”穩步推進,富有活力,成果顯著。願與中方一道,挖掘合作潛力,加強機制能力建設,堅持經濟、人文合作並進,深化基礎設施、產能、貿易、金融、農業、科技等領域合作,開拓電子商務等新的合作模式,擴大地方合作和科技、文化、教育、衛生、旅遊等人文交流,實現互聯互通和互利共贏,推動中東歐與中國關係同歐中戰略夥伴關係相互促進,持續發展。
會晤後,中國同中東歐16國共同發表《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里加綱要》和關於開展三海港區基礎設施、裝備合作的聯合聲明。各國領導人共同見證了中國與16國簽署合作協定,涵蓋互聯互通、產能合作、基礎設施建設、人文、人力資源、民航合作等多個領域。

第六次

2017年11月27日上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布達佩斯出席第六次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中東歐16國領導人參加。歐盟、奧地利、瑞士、希臘、白俄羅斯和歐洲復興開發銀行作為觀察員與會。

第七次

2018年7月5日,應保加利亞總理鮑里索夫、德國總理默克爾邀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乘專機離開北京,對保加利亞進行正式訪問並出席第七次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

第八次

2019年4月8日上午,經中歐雙方商定,並應克羅地亞總理普連科維奇邀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乘專機離開北京,赴布魯塞爾舉行第二十一次中國-歐盟領導人會晤,赴克羅地亞舉行第八次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並對克羅地亞進行正式訪問。
2019年4月12日,李克強總理在克羅地亞杜布羅夫尼克出席第八次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會議歡迎希臘作為正式成員加入“16+1合作”。隨著希臘的加入,‘16+1’這箇中國同中東歐國家開展合作的平台,將變為‘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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