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錫銓

黃錫銓(1852-1925)字鈞選,廣東嘉應州(今梅州市)大立鄉茶山村(今梅縣區水車鎮燈塔村)人。清鹹豐二年壬子夏曆八月初一生。民國十四年二月初七卒於北京寓所,享年七十四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錫銓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廣東嘉應州
  • 出生日期:1852
  • 逝世日期:1925
  • 籍貫:廣東嘉應州大立鄉茶山村
人物簡介,人物生平,青少年時期,教導鄉人注重國事,出使日本協編日本志,出使美國為僑胞爭正義與公理,為暴動大屠殺華工事件力爭而獲賠償,爭廢入加苛稅與出使中美洲秘魯,返鄉興學興山利,交涉葡人犯界及入京謁李鴻章,返鄉興學創辦團練御匪保鄉,前往南洋,往廣西興創農工商業,

人物簡介

黃錫銓(1852—1925年),家名南生,字鈞選,廣東嘉應州水車茶山村人。少時勤奮好學,清同治十年(1871年)補嘉應州學生員,旋舉優行副貢生。光緒六年(1880年)任駐日公使署文案。1882年由日赴美,任舊金山總領事署一等隨員。1885年任紐約正領事。次年,調任駐秘魯二等參贊,代辦使事。任駐美、秘使事期間,極力維護中國僑民利益,凡當局有嚴苛限制華工僑民之事,必據理辯駁,力爭廢除。任紐約領事時,懷俄明州石泉城爆發排華及屠殺華工事件,他受命前往調處。調查後,一面具文詳告清廷,一面奔走呼籲,聯絡紐約各界群起遣責美國政府,最後美國當局不得不撥款14.7萬元補償受害人,為中國僑民從19世紀初以來在國外遭受迫害事件中第一次取得補償。駐秘魯代辦使事時,加拿大對華僑入境,例有苛抽五百金之事,黃錫銓亦據理向加方交涉,幾經周折,果允廢除。
1889年,黃錫銓奉調回國,總辦前山海防水陸師營務處。次年辭官返鄉,在家設館課徒。1901年,離家出遊東南亞各國,了解各國農、林、工、商現狀。1902年返國後,以州同職赴江西稟到,入譯文館。之後,任農工商局提調、九江稅局和湖口統稅局長。1905年赴廣西,任廣西撫署文案兼洋務、農工商礦兩局會辦。1908年在廣西臨桂縣東鄉創辦農林試驗場兼辦講習所,為當地培訓農林技術人員,發展實業。
1909年,黃錫銓再度辭官返鄉,在鄉倡建紹德學校,發動鄉民種柑桔、開辦毛巾加工廠,創設嘉應種桂公司,發展地方經濟。
1911年辛亥廣東光復後,召開省臨時會議,黃錫銓當選為省議員、正議長,併兼任廣東都督府顧問和兩廣師範學校校長。1912年廣東省議會正式成立,當選為省議員。1913年兼廣東都督府咨議,並當選為國會參議院議員。1914年1月,國會被袁世凱解散後,黃錫銓改任稅務處委員,後任幫辦。1916年,國會恢復,仍任參議院議員兼總統府咨議。1918年,當選西藏參議員兼任財政部財政金融討論會會員及交通部咨議。1919年黃錫銓在國會參議會上,根據公法參稽約章,提出質詢,促政府收購存土(即鴉片煙土)加以銷毀,恢復關稅自主權,取消辛丑賠款,處置德、奧財產,處理中日障礙(對日索還青島,撤中東鐵路之日本警察),嚴禁販運嗎啡等六大議案,震動朝野。當時有謂“吾國自有國會以來,未有於國際民命執論切中肯要如參議者黃鈞選所言者也。”1920年,黃錫銓先後兼任特設地方行政委員會委員、稅務處幫辦、國務院秘書廳幫辦。1922年領受二等大綬嘉禾章。1923年又晉給二等大綬寶光嘉禾章、二等文虎章。
1925年3月1日,黃錫銓病逝於北京寓所,終年74歲。同年4月,靈柩運返原籍安葬。
黃錫銓生前好學,博覽群書,兼善書法,其故居有“萬卷書樓”之稱,惜書現已無存。

人物生平

青少年時期

黃錫銓自幼勤奮好學,弱冠即補嘉應州學生員。清同治十年(1871)以品學俱優舉為貢生。少年讀書時即才思敏捷,識見維新,以八股文章毫不務實、空洞無物。少作時藝,嘗言“科舉之文必棄,科舉必廢。”為此棄科舉,以右文時務在鄉課士。

教導鄉人注重國事

年廿七、八時,在鄉設校教學,教人為文專工論說,堅持學貴通今,求為實用為宗旨。教導鄉人注重國家大事以及四海時事,並自費向北京購《京鈔》(即朝報——上載詔令章奏之屬,猶今之政府公報)。向上海購《萬國公報》,傳閱鄉人子弟。開梅州人閱報之先導,使地居僻遠距京萬里之鄉里子弟,得以聞曉國家與四海之時事,灌輸培養對國家朝政之關懷與概念。梅州人多愛國從政之士,亦蓋有因也。

出使日本協編日本志

錫銓因思想精進博曉時事久為人聞,光緒六年(1880)年廿九歲時,應廣東大埔縣何如璋(時為清朝駐日本公使)之聘,往任為駐日公署文案。在日本二年余,時駐日大使黃遵憲編修《日本志》,黃錫銓為其得力之助手,協助完成。

出使美國為僑胞爭正義與公理

光緒八年(1882)清廷派黃錫銓任駐美國舊金山總領事署副領事。旋調往紐約任正領事(時年卅四歲)。值美國工人及美人排斥華工與華僑,華人常受不合理之嚴苛限制,動轍遭拘留,濫加罰金方釋放。或今日甫放明日復拘,華工華僑倍受苛待,深感痛若。經黃領事向美國政府交涉及代向法院訴訟,得以消除部分苛例,僑胞至感慶幸。時有兩人被殺,以嫌疑逮香山籍華工三人,用偽證誣服拘役終身,已七年矣。經錫銓領事察實,訟於法院得以釋放。且多有授案以誤判而得釋免者,故僑胞深感清廷所派得人,使在海外謀生之遊子得護保障。

為暴動大屠殺華工事件力爭而獲賠償

光緒十一年(1885)九月二日,美國懷俄明州石泉城(Rock Sprlng Wyomlng)爆發劇烈排華,當地人聚眾大屠殺華工事件,死傷千餘人。清廷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電駐美公使鄭藻如,指派黃錫銓由紐約前往調查真相,黃錫銓於九月十八日抵達石泉,費一周夜以繼日之力,瘞死救傷與深入調查。詳細錄薄傷亡人數及近千人財物住層被焚毀掠奪之損失情形,作成詳細報告。清廷藉調查所提供資料,向美國政府提出嚴重抗議,要求道歉與賠償,並要求嚴懲暴動兇手,及採取安全措施以防止再發生類似事件。
美國國務卿藉故推諉,以暴動為外來移民間之互相毆鬥,無美國公民介入為藉口而推卸責任。經黃錫銓奔走呼籲,聯絡紐約之巨紳,教士及報界,請主持公理與正義,獲各界同情與對暴行之責難。以此,美國總統克里夫蘭請國會採取體恤態度,撥款十四萬七千元救助受害人。此十四萬七千元乃中國僑民自美國十九世紀初葉到末葉,近百年間受到種種不平待遇與遭殺害之多事件中,首次獲得唯一之一次,爭得之傷害損失補償,對僑胞盡維護責任而得到代價。

爭廢入加苛稅與出使中美洲秘魯

光緒十二年(1886)黃錫銓被調往中美洲秘魯任二等參贊代辦公使事。此前,英屬加拿大對華僑由美人加境,例抽五百加元人境費。駐英使節曾某,聞知黃錫銓擅於外交,使向加政府交涉,經其據理力爭,幾經周折應允廢除苛例。惜黃錫銓不久即調任,後繼者未能妥善承辦,以致此苛例廢除不久又復實行。黃錫銓聞知深以為憾。

返鄉興學興山利

其後,自秘魯代使請病歸國返鄉。其在國外七、八年,曾潛心研究西方民主政治,與中國歷史現情相比較,辨其異同,判其得失,取長舍短,以資效法。歸國返鄉後,專心為鄉梓服務,設學校興學(創立紹德學堂——此校至今仍在),興山利種茶、桂,積倉谷、修橋路、除奸盜,弭斗訟,並手訂五福鄉約,事事公開為鄉梓謀進步與福利。嘗言:“欲救國非興實業,欲救人心非振興教育不可。”

交涉葡人犯界及入京謁李鴻章

光緒十二、三年間,居留澳門之葡萄牙人犯界。粵督張文襄陳師澳境,聞黃錫銓由美洲返鄉善於外交,亟羅致之,使與蔡國楨任其事與葡交涉。兩年,案將結;張督倏調湘廣,繼任者寢其議。
光緒十六年(1890)鄭使藻如與錫銓偕入京,道津門謁直督李鴻章,談及交涉石泉及澳門事。李為之擊節嘆賞,留錫銓居幕府五月余。
黃錫銓居國外久,不習內情之腐化,中朝大官率老於事。自隨鄭使入京,始與國內士大夫往來,深覺朝遷顢頇、士大夫諛腐而自覺格格不入,遂廢然返,欲以己之才供詣鄉里。

返鄉興學創辦團練御匪保鄉

時值清朝末葉四鄉不靖,粵東梅州市梅縣區鄰境土匪頻年蠢動驚擾鄉里。黃錫銓返鄉後創辦團練,於光緒十九年(1893)建立五福鄉禁會,嘗於四十日間擒獲打家劫舍之三盜魁置之於法,境內得以寧靖。
繼又抽調大立、龍文兩堡壯丁,教練新式兵器洋槍隊,建立團練局。光緒廿五年(1899)粵東土匪據梅州以北之畲坑,風聲鶴唳,梅城戒嚴。錫銓率大龍局勇馳往援救,夜扼仙鎮橋以槍攻之。匪驚潰,捕獲十餘殘匪正法,鄉人服其神武,境內肅然。黃錫銓除勇於保全鄉里外,並廣興教育,創辦紹德學堂,並創立女校,由長媳劉氏任校長,夫人羅氏任訓導主任。促鄉人子弟就讀,提高鄉人文化與培植建國人才。最可嘉者為倡女學,而消除女子無才便是德之迂腐舊觀念。並擬興辦“嘉應大學”,已覓得校址,惜後離鄉進京未能有成。(編者按:現經其五女甘英與眾鄉紳僑胞之鼎力籌辦“嘉應大學”已於一九八五年創立於原鄉梅州。)錫銓著有《嘉應興山利說》,提倡種樹供樵薪,成效頗著。發表《中國通商貿易補救說》為當時日本報章翻譯轉載。以上興學興山利嘉惠鄉里諸事跡,均采人光緒州志。

前往南洋

光緒廿七年(1905)錫銓辭去團練局事務赴廣州,稍後往南洋英、荷等國屬地旅遊考察經年,翌年以所著有關改善稅收事,竭贛撫柯遜庵,柯撫甚為重視,欣賞有加,特命其駐江西湖口,開辦湖口統稅局兼九江保商局。施行改厘金為統稅,以蘇商困。此制採用後,商民稱便,稅收日增;隨之各省相繼效法。

往廣西興創農工商業

光緒廿八年冬,柯撫遜庵奉調廣西。因知黃錫銓著有興山利說,故攜與俱往。甫抵廣西即命其改辦統稅局,管理梧州稅務。嗣因柯撫與粵督岑春煊不和,互揭而丟官;岑且劾及黃錫銓。幸繼扶李公力保,並使其主辦外交、實業、總洋務、農工商礦兩局事,信任有加,繼任之林、張諸巡撫均依錫銓如左右手。
黃錫銓在桂林東郊辦理農林實驗場與農林講習所。擘畫宏偉纖細,節而程通;常布衣草笠行暑雨中,與農夫鄉老相周旋,痛洗官僚遵優敷積習,民眾倍感親切樂予相從,學習改進農工事業。經其通阡陌、辨土宜、辟溝渠、選良種、手胼足胝,日與農人牧子為伍,夜則翻譯農籍編印叢書,力求將新知識教助農民,以資改良與進步。施行不久即規模宏整立見成績。其初抵廣西時,李撫經羲曾命其掌辦剿匪事,黃錫銓婉辭曰:“吾不願操殺人之利器,但願任生人之實業”。遂改為主持農工商礦局,歷五、六年之久,以供獻其期望於當地民眾。彼時,廣西之實業發達,駕廣東之上,實為其創典基礎,慘澹經營之所致也。
宣統元年,時值清末,政府腐敗無能,官僚勾心鬥角,常藉故互參以達升遷目的。時,農林實驗場聘有日籍教員,人以其執屬僚禮欠恭而停止聘約;並調黃錫銓往總辦禁菸公所。然此公所內幕複雜黑暗,更有私販鴉片之事。黃錫銓不屑為。掛冠而去。
返鄉後,見前手創興山計畫,今已山林茂密薪炭盈倉,更得消彌水旱災患之益。繼創種桂公司以救貧瘠(桂為植物珍品,桂皮邇年行銷外洋利頗優厚)。
次年(1910),廣東諮議局公選,黃錫銓當選為總督署參事會議紳,在廣州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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