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繼成(青海省門源縣委原副書記、縣長)

黃繼成(青海省門源縣委原副書記、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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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繼成,男,回族,1969年4月出生,青海循化縣人,大學學歷,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共門源縣委副書記、門源回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縣長。

2019年2月,黃繼成被給予開除黨籍和政務撤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繼成
  • 國籍:中國
  • 民族:回族
  • 出生地:青海循化
  • 出生日期:1969年4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主動投案,開除黨籍,

人物履歷

1986.07-1991.07循化縣積石鎮學區教師;
1991.07-1992.04循化縣崗位責任制辦公室幹部;
1992.04-1993.04共青團循化縣委幹部;
1993.04-1996.09循化縣政協辦公室幹部;
1996.09-2000.11循化縣街子鄉副鄉長;
2000.11-2004.09循化縣積石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黨委書記;
2004.09-2010.06海東地區民族宗教局副局長;
2010.06-2010.10海東地區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副主任;
2010.10-2014.05海東地區行署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2014.05-海北州門源縣委副書記、縣長。

人物事件

主動投案

2018年11月,青海省門源縣委副書記、縣長黃繼成到紀檢監察機關主動投案,交代涉嫌違紀違法問題,接受青海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19年2月,經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紀委監委對黃繼成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繼成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服務和收受禮品禮金;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
黃繼成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喪失黨性原則,漠視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將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其行為已違反黨的紀律並構成職務違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手、不收斂,應予嚴肅處理。黃繼成相信組織主動投案,主動交代違紀違法問題,主動全額上交違紀違法所得,積極配合審查調查,真誠知錯、認錯、悔錯,可予從輕、減輕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省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黃繼成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降為科員;免去其海北州委委員職務;終止其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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