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柏遠

黃柏遠1942年,考入陽山中學讀書期間,開始接受中國共產黨的思想教育,閱讀了大量進步書刊,積極參加抗日救亡工作和學校組織的各種進步活動。經常和同學們通過演出抗日救亡歌曲、話劇,向社會各界、廣大勞動人民宣傳抗日。

1945年春節後,在中共陽山中學支部的組織下,參加東江抗日游擊縱隊。在東縱第四期青年班訓練結束後,被派到稅站工作。不久,接上級命令隨隊挺進粵北,途中突遭國民黨軍隊的伏擊,不幸被捕。為了不株連親友,他隱瞞了自己的真名實姓和籍貫,改名為李旭輝,自稱連縣人。在被押回連縣途中,不斷遭敵兵皮鞭抽打,他毫不畏懼地大聲質問:“抗日救國有何罪,抓我打我,有什麼理由?”“你們不抗日,還大量殺害抗日愛國志士,你們是日本漢奸走狗,是賣國賊,是人民的罪人,國家的罪人!革命人民會懲罰你們的,你們的末日就快到來!”在途經陽山縣城時,國民黨縣政府發現他是陽山中學學生,讓他的父母和親人進行勸降,他向親人表示:“我們的事業是正義的,我沒有罪,不要上他們的當。不要為我傷心,要勇敢地挺起胸膛,我們的事業一定能成功,抗戰必然會勝利!”並怒斥敵人無恥,並向敵人一再聲明:“要我寫悔過書,除非太陽從西邊升起!”在獄中,遭受到敵人的嚴刑拷打,他寧死不屈,堅持鬥爭。後敵人用電刑將他殺害。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