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略

魏略

《魏略》,為中國三國時代中記載魏國的史書,系魏朝郎中魚豢私撰,《史通·古今正史》謂“魏時京兆魚豢私撰《魏略》,事止明帝”。然據《三國志》卷4《三少帝紀》注引《魏略》記有嘉平六年(254年)九月司馬師廢少帝曹芳郭太后議立平帝事甚詳,則知《魏略》記事非只止於明帝,而是止於元帝時。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魏略
  • 創作年代:三國魏
  • 作品出處:《史通·古今正史》
  • 文學體裁:史書
  • 作者魚豢
  • 卷數:50卷
簡介,評述,相關介紹,內容介紹,

簡介

評述

近人張鵬一《魏略輯本》謂魚豢死於晉太康以後,則魚豢入晉後還活了十六年以上,可知魚豢不曾仕晉。看來,魚豢是忠於曹魏而恥為晉臣者,故《魏略》敘事頗注重品節作風。裴松之注《三國志》,引用之書,以《魏略》為最多,《魏略》雖早已亡佚,但從裴注中尚可窺知其梗概。從《魏略》的內容和文字看,還是相當好的。魚豢是關中人,所以對西北的風土人情多有敘述,例如《三國志》卷30《東夷傳》裴注引《魏略·西戎傳》不僅能補陳書之缺,而且史料價值極為珍貴,被史家譽為“殊方記載,最為翔實”。

相關介紹

魏略》,共50卷,編者為魏郎中魚豢,為中國三國時代中記載魏國的史書。一般認為《典略》也是此書中的一部分所構成的,《三國志注》多引用《魏略》的內容來注釋。
本書原卷數,各史記載相異,如《隋書·經籍志二》載“《典略》(疑《魏略》之誤)八十九卷”,《舊唐書·經籍志上》載“《魏略》三十八卷;《典略》五十卷”,《新唐書·藝文志二》載“《魏略》五十卷”。有的學者認為《典略》及《魏略》為同一書,有則認為是二書。
此書久佚,現今只留有佚文。其內容分別由《後漢書》、《翰苑》、《北戶錄》、《三國志》、《法苑珠林》、《太平御覽》等書所引用。清代時史家王仁俊張鵬一分別為此書作了輯佚工作,其中以張鵬一輯本為佳,輯有25卷並附遺文6條。

內容介紹

內容未對魏朝與晉國的重要人物作出避諱。從魏武帝曹操開始撰寫,《史通·古今正史》謂“事止明帝”。但從佚文內容來看,尚記載至魏高貴鄉公曹髦被立之時,則知《魏略》記事非只於魏明帝時,而是止於三少帝之時。
本書敘事頗注重品節作風。裴松之注《三國志》引用內容以《魏略》為最多。本書雖已佚,但從裴注中尚可得知其大概。
此書記述魏國與漢末中原群雄相當詳細,而對偏方地區的記載較略,甚至與他書的記載不大相同,如有關劉禪被人口販子出賣,孔明劉備的史事與《三國志》“三顧茅廬”的內容多不相符。有關外國的記述詳細,有對邪馬台國大秦國羅馬帝國)的記載。特別是關於大秦國,是中國方面對羅馬帝國的文獻中,現存最古老的史料,與中國的皇帝專制制度有所有差異,如有關元老院的存在等的記述(關於內容請參照《三國志》注引《魏略·西戎傳》)。
《魏略》中可知的傳名還有〈清介〉(《三國志·常林傳》引《魏略》)、〈苛吏〉(《三國志·梁習傳》引《魏略》)、〈純固〉(《三國志·王修傳》引《魏略》)、〈勇俠〉(《三國志·閻溫傳》引《魏略》)、〈知足〉(《梁書》卷52)、〈遊說〉(《三國志·三少帝紀》引《魏略》)、〈佞幸〉(《三國志·明帝紀》引《魏略》)、〈儒宗〉(《三國志·王肅傳》引《魏略》)、〈西戎〉(《三國志》卷30引《魏略》)等傳名。清代學者錢大昕謂“諸傳標目,多與他史異。”;高似孫稱“特為有筆力”、“亦一時記載之雋也”。
唐代劉知幾的《史通·古今正史》中有如下記述:
黃初、太和中,始命尚書衛覬、繆襲草創紀傳,累載不成。又命侍中韋誕應璩秘書監王沈、大將軍從事中郎阮籍、司徒右長史孫該、司隸校尉傅玄等,復共撰定。其後王沈獨就其業,勒成《魏書》四十四卷。其書多為時諱,殊非實錄。
吳大帝之季年,始命太史丁孚郎中項峻撰《吳書》,孚、峻俱非史才,其文不足紀錄。至少帝時,更敕韋曜周昭薛瑩、梁廣、華覈,訪求往事,相與記述,並作之中,曜、瑩為首。當歸命侯時,昭、廣先亡,曜、瑩徒黜,史官久缺,書遂無聞。覈表請召曜、瑩,續成前史,其後,曜獨終其書,定為五十五卷。
至晉授命,海內大同,著作陳壽,乃集三國史,撰為《國志》,凡六十五篇……先是,魏時京兆魚豢,私撰《魏略》。
由上可知,曹魏宮撰史書為王沈主撰之《魏書》。孫吳宮撰史書為韋昭主撰之《吳書》。《晉書》卷39《王沈傳》言王沈於魏正元年間(254年至259年)“與荀覬、阮籍共撰《魏書》,多為時諱,未若陳壽之實錄也”。那時,高貴鄉公曹髦因不能忍受當傀儡皇帝的恥辱,決定對司馬昭發動突然襲擊。當曹髦把這個計畫告訴給侍中王沈散騎常侍王業後,沈、業二人立即馳馬向司馬昭告密。因此,王沈受到司馬氏重用,宮運亨通,但為眾議所非,《魏書》也因袒護司馬氏,被譏為非實錄。
吳書》的主撰韋昭孫晧時為侍中,領左國史。因孫晧暴虐,群臣多阿諛順旨,數言天降祥瑞,以博得孫皓歡心。晧以問昭,昭曰:“此人家筐筐中物耳”。晧又欲令昭為父和作紀,昭以和“不登帝位”,不予照辦。諸如此類的事,使晧銜恨在心。鳳凰二年(273年),晧竟殺昭。與昭共撰《吳書》的薛瑩華覈皆正人君子,且有才學。故《吳書》尚為史家所許可。
《魏略》系魏郎中魚豢私撰,《史通·古今正史》謂“魏時京兆魚豢私撰《魏略》,事止明帝”。然據《三國志》卷4《三少帝紀》注引《魏略》記有嘉平六年(254年)九月司馬師廢齊王曹芳郭太后議立高貴鄉公事甚詳,則知《魏略》記事非只止於明帝,而是止於三少帝時。《魏略》很注意對三國時各階層人物的描寫,例如魚豢為董遇、賈洪、邯鄲淳薛夏、隗禧、蘇林、樂祥七人作《儒宗傳》,其序曰:
初平之元(190年)至建安之末(220年),天下分崩,人懷苟且,綱紀既衰,儒道尤甚……至太和、青龍中,中外多事,人懷避就,雖性非解學,多求詣太學。太學諸生有千數,而諸博士率皆粗疏,無以教弟子,弟子本亦避役,竟無能習學……又是時朝堂公卿以下四百餘人,其能操筆者,未有十人,多皆相從飽食而退。嗟夫!學業沉隕,乃至於此,是以私心常區區貴乎數公者,各處荒亂之際,而能守志彌敦者也。
由上可知,曹魏時,子弟入太學,多是為了避役,而在太學教授生徒的博士,也大都粗疏,學無根底。朝中公卿以下能執筆為文者也不到十人。無怪乎魚豢要嘆息學術的墜落了。魚豢在《儒宗·董遇傳》中介紹了董遇接受弟子的先決條件,即不論學習什麼書,都“必當先讀百遍”。他說:“讀書百遍而義自見”。魚豢在《儒宗傳》中,還揭露了地方舊姓豪族欺凌單家(非富強之家)的情景。如在《薛夏傳》說:
薛夏,字宣聲,天水人也。博學有才。天水舊有姜、閻、任、趙四姓,常推(可能為“雄”字之誤)於郡中,而夏為單家,不為降屈。四姓欲共治之,夏乃……東詣京師。太祖宿聞其名,甚禮遇之。後四姓又使囚遙引夏,關移潁川,收捕系獄。時太祖已在冀州,聞夏為本郡所質,撫掌曰:“夏無罪也,漢陽兒輩直欲殺之耳!”乃告潁川,使理出之,召署軍謀掾。
由上可知,天水郡四姓豪族平素稱霸郡中,單家薛夏獨不肯降事之,四姓豪族便千方百計地想對他下毒手,薛夏投奔曹操後,四姓仍企圖捕他論罪。地方豪族對名聞中原的學者,尚如此狠毒,一般單家百姓所受不法豪族的欺壓程度自然更不在話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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