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廷朝

魏廷朝,1935年出生,1999年12月28日去世,台灣省桃園縣平鎮市人,台灣人權工作者,是“台獨教父”級人物,被稱為“人格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魏廷朝
  • 出生地:台灣省桃園縣平鎮市
  • 出生日期:1935年
  • 逝世日期:1999年12月28日
  • 主要成就台灣人權工作者與“台獨教父”級人物,被稱為“人格者”
幼時,出任,

幼時

魏廷朝在就讀國中的時候,便因為不願在台上演講歌頌蔣介石,而被列為問題學生。就讀成功高中時,更率領全班同學拒絕參加“救國團”,最後只有他一個人堅持,而被校方開除。之後靠半工半讀方式考取“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並且於年畢業。之後曾擔任過中學教員、“國防部”情報次長室聘任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等職。
魏廷朝與經常和大學同學謝聰敏、以及台大政治系主任彭明敏共同討論國際情勢與台灣前途。1964年三人決定發表《台灣人民自救宣言》,號召台灣人民推翻國民政府,1964年9月20日三人被捕並以叛亂罪嫌起訴,1965年4月8日謝聰敏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彭明敏和魏廷朝各判八年有期徒刑。1970年出獄之後,魏廷朝又於1971年因花旗銀行爆炸案被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出獄後又於1979年美麗島事件遭逮捕。在台灣解嚴之前,魏廷朝一共坐了十八年的政治牢。

出任

1987年魏廷朝出任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會會長。1988年4月魏廷朝前往日本擔任大阪經濟法科大學中文講師;1990年回台,1991年出任民進黨桃園縣黨部主委,1994年出任民進黨中常委,1995年為“抗議許信良在桃園企圖建立許氏王朝”退出民進黨,以無黨籍身份參選第三屆“立法委員”,以近四萬票的高票落選。
1997年魏廷朝完成《台灣人權報告書1949-1996年》,1999年12月28日因心肌梗塞病故,享年六十五歲。魏廷朝的妻子張慶惠為民進黨第六屆“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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