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縣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高邑縣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作實施方案》是高邑縣人民政府2015年制定的一項方案。

通知,內容,一、總體要求,二、任務目標,三、職責分工,四、主要任務,五、保障措施,附屬檔案:,

通知

高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印發高邑縣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
《高邑縣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予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高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4月16日

內容

高邑縣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作實 施 方 案
為進一步規範地下管線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加強地下管線運行安全,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27號)、《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建城〔2014〕64號)和《石家莊市政府關於印發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石政辦函〔2015〕19號)相關要求,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按照“科學統籌、規劃引領,規範建設、安全運營”的原則開展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作。科學編制城市地下管線規劃,提高整體性和系統性,遵循先地下後地上、先規劃後建設的時序施工。地下管線建設要滿足規劃和施工規程要求,運營期加強地下管線維修、養護和改造工作,創新管理機制,消除事故隱患,切實保障地下管線安全運營。

二、任務目標

2015年底前完成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工作,建立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各管線單位建立各自的專業管線信息系統。5年內完成地下老舊管網改造,將管網漏失率控制在國家標準以內,降低管網事故率,避免重大事故發生。10年內,建成較為完善、適應城市發展的地下管線體系,應急防災能力大幅提升。

三、職責分工

縣城區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作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為了確保工作順利進行,現對各部門職責進一步明確。
(一)縣政府辦:負責相關部門之間的工作協調;負責督促各部門按時間節點做好有關工作。
(二)縣住建局:負責地下管線建設管理方案的制定;負責組織開展本行業地下管線基礎信息普查工作,並做好普查驗收和歸檔移交等工作;加強城鎮地下管線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工作開展。
(三)縣規劃局:負責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組織編制我縣地下管線綜合規劃。
(四)縣城管局:負責協調地下管線普查探測、開挖驗證過程中的監督工作。負責接收、整合各單位數據信息,與數位化城管數據進行整合建成統一數據平台。
(五)縣國土局:負責提供地形圖及有關數據。
(六)各管線權屬單位:組織開展本單位地下管線基礎信息普查工作,並做好普查驗收和歸檔移交等工作;建立健全本單位地下管線信息管理系統,並實行動態管理;提高日常巡查和維修養護水平,強化監控預警,及時發現處置危害地下管線運行安全的行為;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政規定、行業標準規範,全面履行地下管線建設、運行管理和保護的主體責任;按照應急指揮管理要求,加強本單位應急能力建設,及時有效處置地下管線事故。

四、主要任務

(一)組織城鎮地下管線普查工作。縣政府是城鎮地下管線普查工作的實施主體。普查工作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組織各管線權屬單位制定普查方案,並組織實施。要認真實施城鎮地下管線普查,組織做好普查成果驗收、歸檔移交和保密保管工作。普查工作要以供水、排水(含雨水管、污水管及雨污合流管)、燃氣、電力、通信、廣播電視、工業等管線及其附屬設施為重點,按照相關技術規程,徹底掌握地下管線基本情況,並就地下管線結構性隱患和危險源進行全面調查。認真查實地下管線的規模大小、位置關係、功能屬性、產權歸屬、運行年限等基礎信息,了解掌握各類地下管線的運行狀況。城鎮地下管線的普查成果嚴格按照有關保密法律法規和標準進行集中統一管理。在2015年10月底底前,完成地下管線普查成果驗收和歸檔移交工作。
(二)統一建立城鎮管線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將縣城鎮管線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建立工作納入縣城管局局數位化城管信息平台,由縣城管局負責收集上報全縣地下管線普查工作成果。地下管線權屬單位、使用單位應建立專業管線信息系統,及時更新、存儲管線信息,並及時向縣城管局提供專業管線數據資料,實現信息的即時交換、共建共享、動態更新。在2015年底前,縣城區完成地下管線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的建立工作。
(三)加快落實城鎮地下管線綜合規劃編制。縣規劃局負責城鎮地下管線綜合規劃編制工作,由縣規劃局根據城鎮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城鎮地下管線綜合規劃,各管線權屬單位負責提供相關資料,並做好配合工作。在2015年底前,縣城區完成規劃區地下管線綜合規劃編制工作。
(四)有序推進城鎮老舊管網改造。城鎮老舊管網改造工作由縣級各管線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各管線權屬單位按照“十二五”專項規劃和相關要求具體實施老舊管網改造工作,制定老舊管線改造計畫,明確改造目標和年度任務,重點改造材質落後、漏損嚴重的供排水管網和超過使用年限、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城鎮燃氣管道,有效降低管網漏損。以城市內澇整治為重點,穩步推進縣城老城區雨污分流管網改造和建設。2018年底前,按照“十二五”專項規劃和相關要求完成老舊管網改造任務;到2020年,全縣城鎮基本完成地下老舊管網改造任務,力爭將管網漏失率控制在國家標準以內。
(五)嚴格規範地下管線工程建設。
1.嚴格城鎮地下管線規劃管理。按照“先規劃、後建設”原則,加強對地下管線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環節的規範管理。落實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與監理、竣工驗收、檔案移交等制度。新建、改建、擴建城市地下管線工程,須依據《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與道路建設同步實施的地下管線工程,應與道路建設同步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穿越公路以及在公路用地範圍內規劃建設管線的,應提前徵得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同意。地下管線工程開工建設前,建設單位應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進行放線,並辦理規劃驗線手續,經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確認後方可動工;地下管線工程覆土前,建設單位應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進行竣工測量,向城市規劃主管部門提交竣工測量資料,並申請規劃核實,未經核實或經核實不符合規劃要求的,不得組織竣工驗收。
2.嚴格規範管線遷移和拆除。地下管線權屬單位、管理單位不得擅自遷移、變更地下管線;確需遷移變更的,須經城市規劃主管部門批准。因市政建設需地下管線產權單位遷移地下管線的,市政建設單位應主動與管線產權單位協商。地下管線產權單位廢棄地下管線,須報城市規劃、道路主管部門備案,並拆除廢棄的地下管線。對產權不明的廢棄地下管線,由城鎮道路主管部門組織拆除。對無法拆除的城鎮地下管線,應封填管道及檢查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城鎮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高邑縣城鎮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見附屬檔案),主要負責決策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協調解決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程中的有關問題。
(二)加大資金保障。縣財政局負責落實地下管線現狀普查、規劃編制、建設管理等工作有關經費,切實保障該項工作正常開展。
(三)密切協作配合。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動城鎮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作順利展開。相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認真落實城鎮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各項工作,確保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

附屬檔案:

高邑縣城鎮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附屬檔案:
高邑縣城鎮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作領 導 小 組
組長:馮素偉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王連瑞縣政協副主席
楊志遠縣人武部部長
胡玉兵縣公安局局長
蘇西彥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成員:張建朝縣住建局局長
張信民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胡志喬縣財政局局長
張新傑縣城管局局長
魏傑縣規劃局局長
魏志佩縣國土局局長
王毅縣工信局局長
郄衛國縣供電局局長
王運岐縣電視台台長
李京芳縣移動公司經理
王麗霞縣聯通公司經理
胡勇縣電信公司經理
李東瑞高邑鎮鎮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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