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市城鄉規劃管理局隸屬於高要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門。
機構概述,主要職能,
機構概述
高要市市政規劃管理局是受市政府委託,負責管理全市城鄉規劃和管理,並賦予相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負責抓好全市的城鄉建設的規劃、實施及市政建設、城市監察、園林綠化、市容環境衛生、路燈管理,指導鄉村居民點、村莊、集市的規劃建設。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市建設規劃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城市建設規劃的地方實施辦法。
(二)負責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市城區總體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對市城區的規劃修編和規劃調控。
(三)執行高要市城市總體規劃,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各建設項目的建設用地選址及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工作:
1、審查建設項目設計任務書和可行性報告。
2、核定建設項目征地範圍藍線圖。
3、劃定建設項目的建築紅線並現場驗證建築物紅線。
4、審定建築物初設方案,核定建築面積,審查施工設計主要圖紙資料。
5、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負責建設項目規劃審批後的檢查監督及參與竣工驗收。
(四)負責協調各鎮做好鄉鎮(區、村)的規劃編制。
(五)負責市城區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和路燈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街道路面、下水道、城區園林綠化、城區道路路燈以及其他市政設施的建設和維修。
(六)負責城建規劃、市政設施、園林綠化、攤販擺賣、市容衛生等方面的工作。
(七)負責檢查、處理、糾正城市規劃區內的一切違章建設行為。
(八)負責建築工程報建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
(九)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城市測量、工程測量等城市建設規劃專業測量管理工作。
(十)做好下屬單位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執法責任制的督促檢查工作;做好服務基層和聯繫點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