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高要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高要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位於廣東省肇慶市高要市。

高要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是市政府主管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要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隸屬:高要市人民政府
  • 地址廣東省肇慶市高要市
  • 性質:國家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廣東省計畫生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並檢查、督促落實。
二、根據上級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我市人口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訂全市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加強對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日常檢查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工作。
三、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的管理、指導、協調工作。
四、負責組織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市計畫生育工作。
五、負責全市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六、指導全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檢查和指導計畫生育各級服務網路的管理和建設;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做好生殖保健服務指導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服務工作;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避孕藥具管理的規定,編制計畫生育藥具分配計畫,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的使用與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
七、負責市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協同有關部門編制省、肇慶市和我市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預、決算;做好徵收社會撫養費的管理工作;定期審計各項經費的使用;管理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九、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執法責任制;服務基層,做好聯繫點工作。
十、抓好各級計生協會的完善、鞏固、發展工作並發揮其作用,協助各級人民政府做好計生工作。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工作和協調各科室工作;負責局會議組織、檔案處理、秘書事務、檔案、政務信息、計畫總結、督辦、保密保衛、接待等機關行政管理事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省、肇慶市和我市撥付的計畫生育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指導、監督社會撫養費的徵收、使用管理工作;指導全市計畫生育隊伍建設;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負責機關和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人事、黨務、紀檢、監督、工、青、婦等工作。 
政策法規股(流動人口股)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督促檢查貫徹執行有關法規情況;指導全市計畫生育行政執法工作;受理民眾來信來訪;協同有關部門查處違反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案件,指導實施“一票否決權”制度;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的管理、指導和協調工作,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辦、查驗“兩證”工作;負責全市獨生子女辦證、計生養老保險和二女戶結紮辦理計生養老保險工作。
計畫統計股
貫徹執行國家人口規劃,協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人口計畫;擬訂人口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和人口統計管理措施;加強對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日常檢查工作;指導各鎮、機關、企事業單位實行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和考核工作;參與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指導基層做好人口與計畫生育資料和檔案工作;負責開展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優生指導;負責全市計生技術服務的的綜合管理,建立和完善推行孕前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服務工作;指導市計生服務中心、鎮(村)服務所(室)開展優生服務工作;負責組織獨生子女證病殘兒的醫學鑑定;組織對計生手術併發症鑑定;規劃和指導市計生服務中心、鎮、村計生服務網路建設;負責避孕藥具管理和發放;負責培訓本市各級從事計畫生育技術業務人員;協同辦公室做好全市計生技術人員職稱評定,執業證申領工作。
宣傳教育股
貫徹國家和省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方針、政策、法規;指導全市開展全民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指導、協調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和發放工作;負責全市征訂計生報刊雜誌工作;負責開展和指導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負責計畫生育合格村的評比和先進村、模範村的創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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