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項

2010年11月19日,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協等五部門聯合發文規範和調整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和部分科技類競賽高考加分項目,以及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

2018年3月,教育部取消體育特長生和省級優秀學生等加分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考加分項
  • 時間:2010年11月19日
  • 對象:體育特長生
  • 詞性:名詞
法規介紹,具體要求,2018新政,

法規介紹

高考加分項
調整和規範工作相輔相成,其目的都是為進一步完善高考加分政策,更好地發揮其對素質教育的導向作用,更好地落實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
除兩項調整外,還有兩方面規範措施。

具體要求

一是要求各省(區、市)系統清理高考加分項目。各省(區、市)要按照體現黨的教育方針、體現國家政策、體現公平公正的原則和總體要求,對本地區現行高考加分項目進行系統梳理和評估,注重結合本地區已開展或即將開展的高考綜合改革、錄取模式改革等新情況,合理適度調減加分項目及分值。對超出教育部規定範圍和分值的項目,要酌情調減。特別要向當地考生及其家長解釋清楚清理和調減原因,爭取廣泛理解和認可。
二是嚴密防範、嚴厲打擊加分資格或身份造假。進一步規範了加分工作流程,今後所有擬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均須經過本人申報、有關部門審核、省地校三級公示等3個環節後方能予以認可。加強部門合作,聯合審查考生加分資格或身份。有關部門將重點加強對相關賽事組織及獲獎證書、等級證書的管理,嚴格民族成份及戶籍變更等關口,從制度、程式、操作等各方面防範和杜絕違規行為的發生。嚴懲造假或參與組織造假者。對發現有弄虛作假、騙取相關加分資格的考生,將採取何時查實何時處理的辦法予以懲處。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或非法中介機構、個人,將依紀依法予以懲處。

2018新政

2018年3月21日,教育部發布《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對2018年的高校招生做出部署。《通知》指出,要進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區及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中央部門所屬高校要向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省份傾斜;全面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等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
《通知》表示,要進一步推進減少高校招生錄取批次改革,實施高考綜合改革及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要合理劃定特殊類型招生最低錄取文化課分數線,不得低於合併批次前的相應要求。
《通知》對“城鄉區域入學機會公平”做出要求:繼續實施“國家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畫”,中央部門所屬高校要積極履行促進入學機會公平的社會職責,嚴格控制屬地招生計畫比例,合理確定分省招生計畫,向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省份傾斜;繼續實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畫;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高考政策;依法依規加強對“高考移民”的綜合治理。
《通知》嚴格規範了招生工作管理,提出要嚴格遵守“30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認真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要求,嚴格特殊類型招生管理。加大招生違規處理力度,對各類型招生中弄虛作假的考生,除取消其相應類型招生資格外,同時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
此外,全面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等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