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除韃虜

驅除韃虜

驅除韃虜是1905年8月中國同盟會成立之後確定的綱領之一,當年10月孫中山即將此口號改為“民族主義”。1906年10月,孫中山與黃興章太炎制訂《軍政府宣言》,再次提出“驅除韃虜”口號,但當年12月孫中山在《民報》創刊周年慶祝大會演說中不提“驅除韃虜”,專述“民族主義”,還對民族復仇論進行了嚴厲的批判。從此以後,“驅除韃虜”口號很少出現於革命派的言論之中。

1911年底,孫中山宣布“五族共和”,又制定《臨時約法》宣告:中國之領土,“為二十二行省,內外蒙古、西藏、青海”,徹底放棄了“驅除韃虜”口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驅除韃虜
  • 外文名:Expel the Manchus
  • 提出者:孫中山
  • 時間:1905年
  • 性質:民主革命口號
詞語釋義,始末由來,背景,歷史意義,

詞語釋義

韃虜是歷史上漢人對中國北方少數民族民族如蒙古族、滿族等的蔑稱。清末同盟會曾有“驅逐韃虜”等綱領,民國後放棄該口號轉為“五族共和”。中國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少數民族也屬於中國人,當今稱呼是不恰當的,有違憲法中的民族團結精神,所以這個詞在解放之後就禁止使用,並有相關頒布《政務院關於處理帶有歧視或侮辱少數民族性質的稱謂、地名、碑碣、匾聯的指示》。

始末由來

【1】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為了恢復漢室江山,推翻當時蒙古人的統治,定都於南京,創立明朝,在《喻中原檄》一文中提出了“驅逐胡虜,恢復中華,立紀陳綱,救濟斯民”的口號。同文中也提出“胡虜無百年之運”。
【2】清朝末期,由於滿清封建制度的落後性和封閉性,閉關自守,不思進取。因此,在列強紛爭的年代中,不斷簽訂喪權辱國的條約,從而使得中國一步步淪落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國家。同時,統治階級為了維護統治,在中國開始了變革,洋務運動,維新變法,清末立憲,但是這些立憲改革都失敗了,中國漢人終於認識到了,封建統治是中國落後原因。中國要富強,必須推翻清朝的封建統治。因此孫中山等人提出了“驅除韃虜,恢復中華”的口號。1912年元月1日,孫中山在南京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

背景

同盟會時期為:1905-1911年。1905年,孫中山和黃興等革命先驅在日本東京成立了中國同盟會,以“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十六字為政治綱領,也叫十六字方針。孫中山把同盟會的政治綱領闡發為“民族”“民權”“民生”三大主義(簡稱三民主義),同盟會的機關刊物是《民報》。 這裡的“驅除韃虜,恢復中華”是指推翻清朝專制統治,重新建立文明的中國。
辛亥革命口號辛亥革命口號
清朝政府在《辛丑條約》簽訂後,完全成了維護滿族和列強利益的政府。中國近代社會兩大主要矛盾(即帝國主義和中華民族的矛盾,封建主義和人民大眾的矛盾)的焦點都集中在清朝政府身上。只有推翻清朝愚昧落後的統治,才能拯救中華民族。
中國同盟會提出了十六字綱領,並在中國多處組織起義,試圖推翻清朝政府,雖然沒有成功,但極大程度地喚醒了民眾。在同盟會影響下爆發的第一次大規模武裝起義是萍瀏醴起義,影響最大的起義是由孫中山和黃興領導的廣州黃花崗起義,無數人為了推翻清朝的統治失去了家庭生命。1911年,舊曆辛亥年爆發的武昌起義席捲全國,最終徹底推翻了清朝,建立了中華民國。

歷史意義

辛亥革命發生後,在鬥爭實踐中,孫中山已淡化了簡單地驅滿排滿情緒,上升為民族政治平等的思想。他指出:辛亥革命,既“是種族革命,亦是政治革命。何則?漢、滿、蒙、回、藏五大族中,滿族獨占優勝之地位,握無上之權力,以壓制其他四族。滿洲為主人,而他四族皆奴隸,其種族不平等,達於極點。種族不平等,自然政治亦不能平等,是以有革命”。並強調:“要之,異族因政治不平等,其結果惟革命,同族間政治不平等,其結果亦惟革命。革命之功用,在使不平等歸於平等。”可見其主張民族平等的思想已占主導地位。1912年1月1日,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孫中山就任臨時大總統,執掌國家政權。在《臨時大總統宣言書》中提出五個統一,其中第一個統一就是“民族統一”。“國家之本,在於人民。合漢、滿、蒙、回、藏諸地為一國,即合漢、滿、蒙、回、藏諸族為一人。是曰民族之統一。”在《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又規定:“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中華民國人民一律平等,無種族、階級、宗教之區別。”孫中山還強調,要在共和的旗幟下,各族人民享有同等的參政權。“今我共和成立,凡屬蒙、藏、青海、回疆同胞,在昔之受壓制於一部者,今皆得為國家主體,皆得為共和國之主人翁,即皆能取得國家參政權。……了解共和之真理,與吾內地同胞一致進行,以共享共和之幸福。”在處理國內民族關係和增強整箇中華民族意識問題上,孫中山的民族觀內涵已有了明顯進步和發展。孫中山還指出:“今者五族一家,立於平等地位,種族不平等之問題解決,政治不平等問題亦同時解決,永無更起紛爭之事。所望者以後五大民族,同心協力,共策國家之進行,使中國進於世界第一文明大國,則我五大民族公同負荷之大責任也。”此時的孫中山已不再把滿、蒙等民族排除於中國之外,並特意會訪了原清朝攝政王載灃,對他能代表清朝政府和平交出政權、服從共和之舉表示讚賞,進而向他講述了“民族平等”的意義所在,旨在消除一些不必要的誤解,融洽滿漢民族之間的感情。表達了他們要建立“民族平等”的新國家的深切願望。
中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遠的可以追溯到上古先秦時代。如果以今日的眼光來看問題,在一個擁有五十六個民族的中國來說,當時“五族共和”的提法雖然似乎有所欠缺,但從近代中國民主革命初衷之“驅逐韃虜,恢復中華”到中華民國建立後的“五族共和”,在中華民族的團結和統一方面的確是一大進步,具有偉大的歷史意義,為日後五十六個民族大家庭的團結,起了先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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