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承素

馮承素

馮承素(617-672),字萬壽,長安信都(今陝西西安)人。唐代書法家。貞觀(627-649)時任內府供奉挧書人,直弘文館。貞觀十三年,內出《樂毅論》真跡令承素模寫,賜長孫無忌房玄齡高士廉侯君集魏徵楊師道等六人。並筆勢精妙,備諸楷則。”馮又與趙模諸葛貞、韓道政、湯普澈等人奉旨勾摹王羲之蘭亭序》數本,太宗以賜皇太子諸王,見於歷代記載。時評其書“筆勢精妙,蕭散樸拙。”

據近年出土的《馮承素墓誌》所載,他在唐高宗時官至中書主書,至鹹亨三年(672)十月在長安通化里家中病逝,卒年五十六歲,與妻子朱氏合葬於乾封縣(今屬西安市)高陽原(在西安市長安區)。

傳世王羲之《蘭亭序》摹本(神龍本)自元代郭天錫後,一般衍稱為馮承素手摹本。帖中破鋒、斷筆、結字、行墨, 均精徵入神。

《馮摹蘭亭序》卷,唐,馮承素摹,紙本,行書,縱24.5cm,橫69.9cm。北京故宮博物院

此卷前紙13行,行距較松,後紙15行,行距趨緊,然前後左右映帶,攲斜疏密,錯落有致,通篇打成一片,優於其它摹本。用筆俯仰反覆,筆鋒尖端銳利,時出賊毫、叉筆,既保留了照原跡勾摹的痕跡,又顯露出自由臨寫的特點,摹臨結合,顯得自然生動,並具一定的“存真”的優點,在傳世摹本中最稱精美,體現了王羲之書法遒媚多姿、神情骨秀的藝術風神,為接近原跡的唐摹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馮承素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陝西西安
  • 出生日期:617
  • 逝世日期:672
  • 職業:內府供奉挧書人
  • 代表作品:蘭亭序
馮承素墓誌,後記,

馮承素墓誌

唐故中書主書馮君墓志銘並序

後記

據考,卷首“神龍”半印小璽並非唐中宗內府鈐印,而是後人所添,定馮承素摹也不可信,但仍是唐以來流傳有緒的古摹本。
馮承素墓誌馮承素墓誌
本卷前隔水有“唐摹蘭亭”四字標題,引首乾隆題“晉唐心印”四字。後紙有宋至明20家題跋、觀款,鈐鑑藏印180餘方。其流傳經過,根據各題跋、印記和記載,大致如下:南宋高宗理宗內府、駙馬都尉楊鎮,元郭天錫,明內府、王濟項元汴,清陳定季寓庸、乾隆內府。歷代著錄有:明汪砢玉《珊瑚網書錄》、吳其貞《書畫記》,清卞永譽《式古堂書畫匯考?書考》、顧復《平生壯觀》、吳升《大觀錄》、阮元石渠隨筆》、《石渠寶笈?續編》等書。刻入“蘭亭八柱”,列第三。
此本用楮紙兩幅拼接,紙質光潔精細。因卷首有唐中宗李顯神龍年號小印,故稱“神龍本”。後紙明項元汴題記:“唐中宗朝馮承素奉敕摹晉右軍將軍王羲之蘭亭禊帖”,遂定為馮承素摹本。
關於馮承素生平
1、家世與出身
《馮摹蘭亭序》卷,唐,馮承素摹《馮摹蘭亭序》卷,唐,馮承素摹
古人志墓時常有攀附前代同姓名人的做法,“子明”、“敬通”究竟是否確為馮承素的遠祖,無法斷定,但是從籍里同在長安來看,可能性是存在的。作為數百年前馮家的祖上,馮奉世馮衍一武一文,載諸青史,構成了家族的榮耀。但是不管馮承素祖上究竟是否煊赫,迨至隋唐,家族聲勢則漸漸衰落了。馮承素的曾祖父馮興,任北周的膳部下大夫;祖父馮伏,任隋朝的益州通義縣令;父親馮英,任唐朝的左監門長史。在這三代人中,馮家人的官職都不甚高,但是除了馮伏所任之地遠在巴蜀,其他人都屬於京官,這樣,此時的馮家雖然遠不如馮奉世時顯赫,但是總體上家族仍然保持了相對穩定。
北周曆時僅24年,繼起的統一王朝隋也不過維持37年後即被唐王朝取代,在改朝換代的亂局中,馮家的式微卻穩定的生存境況未嘗不是幸事。這種穩定對馮承素的幼年生活會有幫助,使他獲得基本的物質保障與啟蒙教育。《墓誌》記:“公重仁載德,積善摛靈,器彩韶深,風儀辯慧。年方刻鼠,先摽應務之姿,歲甫埋蛇,即著推恩之跡,摳衣鼓篋,已見賾而言幾,綴想儲精,亦菲華而掞藻。”馮承素自幼年時就表現出善良的德性、嫻熟的禮儀與良好的文化修養,雖然文辭鋪張,卻並非純然虛構。
2、首官“門下省典儀”的途徑
《墓誌》記馮承素“解褐門下省典儀”。“解褐”,脫去布衣,指開始為官,說明“門下省典儀”是馮承素擔任的第一個職務。
唐代的入仕途徑主要有四種,一是科舉考試,二是門蔭,三是流外人流,四是行伍與入幕。文人入仕主要經由前三種途徑。馮承素不可能是通過科舉進入仕途的,因為唐初武德、貞觀之際,科舉制度尚欠完備,科舉選拔人數極少,每次科考錄取進士僅十餘人,如果能夠中選,那是文人莫大的尊榮,《墓誌》中不可能不提及。馮承素也不可能通過恩蔭入仕,因為此時的馮家地位低微,並無獲得照顧的資格。馮承素的入仕估計屬於流外入流
流外”是隋唐時期九品以下吏員的通稱。“流外”只要具備“工書、工計、曉時務”三者中的一項特長,可以在經過吏部銼選後進入流內。由於唐代規定流外出身者不能擔任清要官職,因此流外入流是中下級官吏的主要來源。唐代初年,因為國內戰事尚未全面平息,天下尚未歸為一統,海內士人心存畏懼,出仕的熱情不高,官員多有缺額的情況。馮承素世居京城,擁有地利之便,其父任左監門長史,擁有一定的社會關係與信息資源,這使馮承素獲得入仕的機遇與便利。
3、馮承素與魏徵的可能關聯
唐朝的中央官制基本沿襲隋朝,朝廷以三省六部為其中樞。中書、門下、尚書,三省並立,各司其責。馮承素所在的門下省是非常重要的機關,負責審議中書省擬訂的檔案,擁有封駁的權力,審議通過後則交由尚書省執行。門下省的最高長官是侍中,高祖武德年間楊恭仁高士廉先後任侍中。唐太宗即位後,一代名相杜如晦於貞觀二年任檢校侍中,後由王珪接任,貞觀七年王珪左遷同州刺史以後,魏徵開始接掌門下省。魏徵先後以檢校侍中、侍中、知門下省事的職務主持門下省近十年之久(貞觀十三年至十七年楊師道曾一度擔任侍中,但居於魏徵之下)。貞觀七年,馮承素才17歲,按照常理來推斷,即使如《墓誌》所說,馮承素早慧,也可以基本斷定他一定是在魏徵主持門下省之後而不是之前“解褐”為“門下省典儀”的。
魏徵書法現已無存,但是從有關史籍的記述可以推知,他的書法鑑賞力極高,書法修養深厚。《新唐書》卷五十七《藝文一》:“太宗出御府金帛購天下古本,命魏徵、虞世南、褚遂良定真偽”。《舊唐書》卷七七薛稷傳提到:“自貞觀永徽之際,虞世南、褚遂良時人宗其書跡,自後罕能繼者。稷外祖魏徵家富圖籍,多有虞、褚舊跡,稷銳精模仿,筆態遒麗,當時無及之者。”在魏徵擔任門下省侍中的貞觀十二年(638年),81歲高齡的大書法家虞世南去世,魏徵向太宗舉薦了褚遂良來接替虞世南的侍書工作。褚遂良是與魏徵同為弘文館學士的褚亮之子,當時擔任門下省的起居郎,雖然只屬於中級官員,但是是可以接近皇帝的重要職務。
在魏徵推薦褚遂良的這一年,馮承素22歲,此時,他很可能已經進入門下省。馮承素擔任的典儀是門下省最低級的胥吏,九品,剛剛入流,其主要職責是在朝廷大型禮儀活動中擔任導引類的事務,《墓誌》中“瑣闥早班,璇階辯等”正是對其職責的描述。但是一個出身普通官員家庭的後生,躋身朝廷機要部門,雖然職位卑微,仍然受到社會上的人們尊重,“士流欽其雅望,朋執仰其清規”,也不誇張。
一般的想像,像馮承素這樣的品位低微的小吏是無法與魏徵、褚遂良等交往的。但是唐代初年自有它的特殊性:朝廷機構出奇的精簡。按照唐代的官制,門下省設侍中二人,唐初此職位列正三品。在最高長官侍中之下,還有侍郎、左散騎常侍、左諫議大夫給事中起居郎等高中級官員,以及錄事、主事、左補闕左拾遺、典儀等小吏。但是從整個編制看,門下省僅有員額38人。就是這樣的編制,唐初也未必滿員,特別是高級官員的設定,常有空缺。這樣的機構,與現代社會相比,堪稱極端精簡、難以想像了。馮承素進入門下省之後,雖然職位卑微,但完全可能接觸中高級官員,向魏徵、褚遂良等人請教書法,獲得他們的了解與賞識。
《墓誌》說馮承素“尤工草隸,遂臨古法,奉進宸闈,載紆天睠,特蒙嗟賞,奉敕令直弘文館。”因為書法的傳統功夫優異,並積極表現自己的書法才幹,馮承素獲得了唐太宗的賞識。這對馮承素來說,堪稱特殊的人生機遇。這樣的機遇或許事出偶然,或許正是魏徵等人推薦的結果。
4、次任弘文館直學士的時間與職任
弘文館原為“修文館”,建立於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太宗即位的當年就改“修文館”為弘文館,選拔虞世南、褚亮(褚遂良之父)、姚思廉、歐陽詢等學士任職。弘文館設有學士、直學士、直館。學士由朝廷重臣兼任,直學士由從六品以下的官員充任,馮承素擔任的是將仕郎、直館,將仕郎是當時文散官中最低的一階,從九品。但是由於他是皇帝欽點的人員,他自然感覺榮耀,也發揮了特長。弘文館招收宗室與朝廷大臣子弟數十人,對其實施教育,同時還承擔整理圖書、修繕書畫等事務。
馮承素與趙模、韓道政、諸葛貞等人所進行的臨摹、修補、複製古書畫的工作應該就集中在這個期間。可以說,這是馮承素人生的一個重要階段。因為在這裡,他能夠獲得常人罕逢的觀摩機會——連王羲之《狸骨帖》那樣的作品都可以隨時看到,並與幾位唐初的大書家接觸。他的書法水準在這個階段獲得了巨大提高,《墓誌》尤其強調了他在草書方面的巨大進步,說他的草書甚至超越了前代的張芝,而他對草書的理解已經比衛恆還要高明了。“由是鸞回妙跡,並究其精,狸骨仙方,必殫其美。張伯英之耽好,未可相儔。衛巨山之致言,曾何足喻。”這樣的評價很可能屬於過度誇張,但是對於逝者行溢美之詞是古來慣例,況且將它們寫入《墓誌》已經是唐高宗鹹亨三年(672年)。這時,唐初的幾位大書家早已過世,連晚於歐陽詢、虞世南一輩人的褚遂良也已經去世十三年,所以這種誇張也就失去了顧忌。
馮承素在弘文館的任職時間可以大體上確定了,至少不晚於貞觀十三年,此時的馮承素23歲。褚遂良《拓本〈樂毅〉記》:“貞觀十三年四月九日,奉敕內出《樂毅論》,是王右軍真跡,令將仕郎、直弘文館馮承素模寫。”這裡明確提到了馮承素的在任時間與職銜。江錦世、王江的文章中說:“另外梁披雲《中國書法大辭典》馮承素詞條曰其為將仕郎,志文中並無此職記錄,可以此志文正其誤也。”這樣的推斷是應予商榷的,墓誌並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依據。將仕郎在唐代只是從九品下的文散官,墓誌忽略不提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馮承素大約何時離開弘文館的?可以根據他到太子府任典書坊錄事的時間來推斷,如後文將要推斷的,應該不早於貞觀十七年,即後來成為唐高宗的李治被唐太宗立為太子之後。貞觀十七年,馮承素27歲。
5、任典書坊錄事時的太子為誰
《墓誌》:“龍扉清切,鶴禁凝嚴。綜核之司,賢明是屬,改授典書坊錄事。糾察之智,譽滿於蒼闈。隱括之能,聲融於碧題。綸庭務廣,層掖事殷,永言管鎔,寔歸精裁。”關於典書坊,江錦世、王江的文章已做清晰介紹。鶴禁,指太子所居之處。在直弘文館之後,馮承素到太子府擔任典書坊錄事,這是他的第三個任職,從八品下階。
這裡有一個問題:這個太子具體指哪一位太子?
圍繞太子之位,唐太宗與長孫皇后所生的幾個兒子李承乾李泰、李治等曾經經歷了複雜而殘酷的鬥爭。貞觀十七年,鬥爭有了結果,原任太子李承乾被廢為庶人,曾經贏得太宗賞識的魏王李泰被貶謫,懦弱無能的晉王李治在鷸蚌相爭中僥倖得利,被立為太子。七年後,李治繼位登基,即唐高宗。馮承素去世於唐高宗鹹亨三年(672年),這時所立的墓誌不可能再指廢太子李承乾。從邏輯上來講,只能是指李治,或者指李治登基後所立的太子。李治登基後於永徽三年(652年)所立的太子李忠四年後即遭貶黜,後又被賜死。顯慶元年(656年),李治更立太子李弘,李忠、李弘兩位太子的廢立均是在馮承素去世前的事件,所以,作為前太子的李忠應被排除。這樣,《墓誌》中所涉及的太子只能在李治與李弘父子中選擇。個人鄙見,以李治的可能性較大。理由是:《墓誌》上說到馮承素在典書坊錄事任上很忙碌也很成功,並且不久就得到了升遷轉任,這很可能是因為李治順利繼位的原因所致。
6、末任中書主書
馮承素第四個也是最後一個職務,為中書主書,從七品上階。中書省是朝廷中最高的執行機關。唐高宗永徽年間的中書省主要長官是褚遂良、高季輔等。後來,由於高宗、武后二聖並立,武后干政越來越深入,太宗臨終時候指定的顧命大臣長孫無忌、褚遂良等也面臨如履薄凍的境地。此時,許敬宗李義府等人開始進入權力核心,他們讒事武則天,並與長孫無忌、褚遂良爭鬥。最後長孫無忌遇害,褚遂良被貶。鬥爭的一方褚遂良是馮承素在門下省弘文館時期的長官,鬥爭的另一方李義府則是馮承素任典書坊錄事時期的上級,現在隨著太子李治登基而進一步榮顯。馮承素身處下曹,一個小小七品的主書,自然是無力介入其中,但是身處權力的漩渦,他或許只能做到小心翼翼地艱難應對。馮承素去世的鹹亨三年(672年),李義府已經因為貪贓枉法遭流放而敗亡。關於這一段生活,《墓誌》作者含混地以“在公以慎,奉上以貞,由其益浚,榮途顯,級行昭,寵於當年”草草地概括了一下。
江錦世、王江文章說:“馮承素歷有唐三朝,武德時其尚年幼且不論,其主要活動應在太宗和高宗兩朝。按年齡推算,其受寵主要在太宗一朝。……但到了高宗朝,顯然受到了冷落,因為高宗根本沒有像太宗那樣酷愛書法,連褚遂良都被貶出了京城,一個人輕言微的馮承素就更沒有辦法了。因此,馮承素的仕途也就再無大的發展了。”本文認為,這樣的推論是不恰當的,所以提出兩點不同的看法。第一,馮承素在唐太宗朝只是獲得欣賞並發揮所長,談不上“受寵”,從其獲得的職銜就可以看出唐太宗僅僅是用其所長而已。在唐高宗時期,馮承素的地位略有提升,而不是“受到冷落”。第二,褚遂良被貶出京城乃是因為朝廷政治鬥爭尤其是與武則天的矛盾所致,與書法無關,由褚遂良被貶推測馮承素的仕途再無發展乃由於唐高宗不愛書法所致是不妥的。
關於《蘭亭序》“神龍本”的作者問題
今存北京故宮博物院的《蘭亭序》“神龍本”的作者,現在流傳最廣的說法是馮承素。這一結論源起於元代鑑定家郭天賜。郭天賜在給“神龍本”《蘭亭序》做跋語時寫道:“右唐賢摹晉右軍《蘭亭宴集序》,字法秀逸,墨彩艷發,奇麗超絕,動心駭目。此定是唐太宗朝供奉榻書人直弘文館馮承素等奉聖旨於《蘭亭》真跡上雙鉤所摹,與米元章購於蘇才翁家褚河南檢校搨賜本、張氏石刻對之,更無少異。”郭天賜使用的是比較謹慎的“馮承素等”而不是“馮承素”,即是說他仍然不能斷定“神龍本”《蘭亭序》的作者具體為何人,只是大致判斷為唐代弘文館中的拓書人群體。對郭天賜的推斷,現代學界存有不同的看法,例如:唐蘭對“神龍本”《蘭亭序》給予全面否定,認為宋、元間被人視作珍玩的“神龍蘭亭”盡系南宋楊鎮的作偽,今人所見的“神龍蘭亭”則純屬明代的贗鼎;穆棣則從傳本用印、郭天賜等人的學術聲譽、摹搨技藝等幾個方面極力維護郭天賜說。本人認為,唐蘭的論述固然有值得商榷之處,但是穆棣的推論也不夠充分。不管郭天賜是否學力深厚、識斷過人,由於他無法拿出鐵證並且所作論證並不充分,所以,“神龍本”的作者依然是值得討論的懸而未決的問題。
進入明代,大收藏家項元汴在“神龍本”後作跋:“唐中宗朝馮承素奉敕摹晉右軍將軍王羲之蘭亭序禊帖”。項元汴此跋有兩點可議:第一,他將郭天賜所推測的“馮承素等”簡化為“馮承素”,將“神龍本”作者斷定為明確具體的馮承素其人,實屬主觀臆斷,完全沒有出示任何可靠的學術證據,不足採信。第二,他稱馮承素為唐中宗時人。現在由於我們有了《墓誌》,可以肯定他的判斷錯了。唐中宗(656-710年)兩次在位,一次是684年1月—2月,一次是705—710年,馮承素都早已去世。當然,對於此點,我們可以原諒他的失誤,因為他當時並不擁有我們今天所擁有的出土《墓誌》資料之便,無從知曉馮承素的確切生卒時間。
由於《墓誌》的出土,“神龍本”的作者問題就又有了討論的必要。江錦世、王江文章對《馮承素墓誌》的文章內容作出歸納,認為:“唐代大多數墓誌常用很大的篇幅來介紹墓主人的家族淵源,祖、父輩所任官職及墓主人一生的任職情況,最後是讚譽墓主人的銘文。《馮承素墓誌》雖然也沒有脫出這種形式,但比較其它墓誌,還是有很大的不同。閱讀全文會發現一條有關馮承素擅長書法的主線一直貫穿其中。他僅有的幾次官職的升遷也都與擅長書法有很多的關係。”筆者贊成這樣的歸納,在《墓誌》中確實隱然而存一條主線:書法。但是,《墓誌》碑文中雖然提到了馮承素所承擔的書法臨摹、複製、鑑別等工作,關於《蘭亭序》,則隻字未提。可能有的讀者會認為,馮承素承擔的臨摹複製工作量大面廣,《蘭亭序》只是其中之一,無需專門提及。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馮承素去世前,《蘭亭序》已經在唐太宗廣泛搜求的眾多王羲之書法名跡中脫穎而出,成為君臣與朝野矚目的焦點。如果馮承素確實參與過《蘭亭序》的複製,《墓誌》即使不作濃墨重彩地渲染,至少也應該一語道及。而我們今天所看到的《墓誌》卻完全沒有涉及,這就意味深長了。我們由此推測,馮承素在弘文館期間或許參加過很多書法名作的複製工作,但是在《蘭亭序》的複製工程中,他或許只是一個不太重要的參與者,或許壓根沒有參與。
何延之所作的《蘭亭記》是《蘭亭序》公案中一篇影響巨大的文獻,該文記述唐太宗在獲得《蘭亭序》真跡後“命供奉拓書人趙模、韓道政、馮承素、諸葛貞等四人,各拓數本,以賜皇太子、諸王、近臣。”但是,影響巨大並不等於合理可靠,仍然需要經受學術界的耐心檢核。
圍繞何延之的《蘭亭記》,前人早有質疑,北宋末年的王銍就已經指出其文章細節中的多處荒謬,郭沫若在1965年的蘭亭論辯中大體重申了王銍的意見。針對王銍以及郭沫若的質疑,當代學者也有為何延之辯駁的論述,如王汝濤的《論何延之<蘭亭記>乃是信史——附論<蘭亭>臨摹本的變遷》。從論辯雙方的文字中可以看到,他們都存在部分合理見解,但又無法徹底駁倒對方。在閱讀與分析既有文獻的基礎上,本文認為,何延之的《蘭亭記》是一篇比較典型的唐代傳奇,它在一定的史實基礎上敷演巧飾,雖大體可信,但細節可疑。唐代傳奇多以史家筆法,傳奇聞異事。唐代傳奇發軔於初唐盛唐,到了中唐時期,傳奇興盛,名作疊現,蔚成大觀,構成文學史的一個重要現象。其中的部分作品就是以現實生活中的某些故實為藍本敷演而成,如被譽為“中唐傳奇的壓卷之作”的蔣防霍小玉傳》即是以著名詩人李益為主角而撰成的一篇情愛悲劇傑作。魯迅先生評《霍小玉傳》說:“李肇(《國史補》中)云:‘散騎常侍李益少有疑病’,而傳謂小玉死後,李益乃大猜忌,則或出於附會,以成異聞者也。”正是揭示了傳奇“假實證幻”的構成方式。有時,傳奇甚至以貴為天尊的皇帝為主角,比如在流傳下來的唐代傳奇中,就有《長恨歌傳》、《開元昇平源》、《東城老父傳》等三篇描述唐玄宗其人其事。
何延之的《蘭亭記》之所以被收入張彥遠的《法書要錄》,是因為《法書要錄》在考證汰選方面並沒有一個嚴格的標準,它企圖通過資料的廣泛採集、包羅眾有,以達到“好事者得餘二書,書畫之事畢矣”的效果,因此,它收入《蘭亭記》是順理成章的。後來,《蘭亭記》又被收入宋初編輯的大型小說匯集《太平廣記》,這是得其所宜的。《蘭亭記》在談奇說異中縱橫自如,既情節曲折,又人物生動,且善於渲染氣氛,堪稱唐傳奇中的精品。即使放在今天,它也足以吸引大眾、激發想像,算得上一篇不錯的小說。
傳奇觸發後人的歷史想像,幫助後人勾勒還原歷史情境,但是其中也必然裹挾撰著者的虛構成分。虛構是傳奇刻畫人物、豐富情節必須徵用的藝術手段。藉助於必要的虛構,唐代傳奇達得了誘人的藝術效果,為後來宋元話本和明清演義的寫作積累了經驗並開拓了道路。在古代一般文人的觀念中,文史一體,水乳難分。但在今人的學科意識中,文學與歷史學截然兩途,必須恪守各自的學科規則。虛構屬於文學學科的常規策略,一旦進入歷史學科的領地,虛構立即成為醜聞。所以,在今天的古代書法史研究中,需要慎重對待《蘭亭記》這樣的文獻,努力剔除其中的虛構因素。
後人關於《蘭亭序》的認知多受到《蘭亭記》的左右。包括郭天賜在內的後人,在相當程度上採信了何延之《蘭亭記》的說法,這是導致“神龍本”被輕易發落到馮承素名下的一個重要原因。
唐人的其他記述對何延之《蘭亭記》構成挑戰。褚遂良記:“貞觀十三年四月九日,奉敕內出《樂毅論》,是王右軍真跡,令將仕郎、直弘文館馮承素模寫,賜司空、趙國公長孫無忌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左僕射梁國公房玄齡,特進、尚書左僕射、申國公高士廉,吏部尚書、陳國公侯君集,特進、鄭國公魏徵,侍中、護軍、安德郡開國公楊師道等六人,於是在外乃有六本,並筆勢精妙,備盡楷則。”武平一《徐氏法書記》:“太宗於右軍之書,特留睿賞。貞觀初,下詔購求,殆盡遺逸。萬機之暇,備加執玩。《蘭亭》、《樂毅》,尤聞寶重。嘗令拓書人湯普徹等拓《蘭亭》,賜梁公房玄齡已下八人。普徹竊拓以出,故在外傳之。及太宗晏駕,本入玄宮。至高宗,又敕馮承素、諸葛貞拓《樂毅論》及《雜帖》數本,賜長孫無忌等六人,在外方有。”褚遂良是唐太宗、高宗兩朝的重臣,參與了王羲之書跡的整理工作,他的記述應該是比較可靠的。他明確記述了馮承素模寫的是《樂毅論》,並未提及《蘭亭序》。按武平一的記錄,複製工作分為兩個階段;太宗朝,湯普徹等複製了《蘭亭序》;高宗朝,馮承素、諸葛貞拓《樂毅論》及《雜帖》數本。武平一能夠出入宮禁,對宮廷法書的收藏、傳播等情況均比較了解,其所述可信度也比較高。可以看出,褚遂良、武平一的記錄均不構成對何延之《蘭亭記》中關於馮承素與《蘭亭序》的記述的支持。較早涉及《蘭亭序》的資料還有唐玄宗時劉餗的《隋唐嘉話》,但該書的記述並未提及《蘭亭序》複製人員的情況。
鑒於以上論述,本文認為:在沒有其他更新穎、更可靠的資料出現的情況下,對北京故宮博物院所藏的那件傑出的《蘭亭序》複製品,合適的名稱就是《蘭亭序》“神龍本”,而不宜再繼續稱之為“馮承素摹本”。
【注釋】
江錦世、王江:《新出土唐<馮承素墓誌>考釋》,北京:《中國書法》月刊,2010年第九期,第131—135頁。本文引用文字除註明者外,均見該文。
張國剛:《唐代官制》,西安:三秦出版社,1987年,第139頁。
貞觀元年,太宗謂房玄齡等曰:“致治之本,惟在於審。量才授職,務省官員。故《書》稱:‘任官惟賢才。’又云:‘官不必備,惟其人。’若得其善者,雖少亦足矣;其不善者,縱多亦奚為?古人亦以官不得其才,比於畫地作餅,不可食也。《詩》曰:‘謀夫孔多,是用不就。’又孔子曰:‘官事不攝,焉得儉?’且‘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腋。’此皆載在經典,不能具道當須更並省官員,使得各當所任,則無為而治矣。卿宜詳思此理,量定庶官員位。”玄齡等由是所置文武總六百四十員。太宗從之,因謂玄齡曰:“自此倘有樂工雜類,假使術逾儕輩者,只可特賜錢帛以賞其能,必不可超授官爵,與夫朝賢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遣諸衣冠以為恥累。”具載(唐)吳兢:《貞觀政要》,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87頁。
《唐褚河南搨本樂毅論記》,見(唐)張彥遠法書要錄》,北京:人民美術出版社,1986年,第131頁。
唐蘭:《“神龍蘭亭”辯偽》,上海:《書法》雜誌,1983年第1、2、3期連載。該文後又收入華人德白謙慎主編:《蘭亭論集》,蘇州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76—106頁。
穆棣:《八柱本<神龍蘭亭>墨跡考辯》,華人德、白謙慎主編:《蘭亭論集》,第345—375頁。
同5。
王銍的質疑載於南宋桑世昌的《蘭亭考》,亦看參看水賚佑:《宋代<蘭亭序>之研究》,載華人德、白謙慎主編:《蘭亭論集》,第175—184頁。
郭沫若:《由王謝墓誌的出土論到的真偽》,北京:《文物》雜誌,1965年第六期。該文後又收入《蘭亭論辯》,北京:文物出版社,1972年。
王汝濤:《論何延之<蘭亭記>乃是信史——附論<蘭亭>臨摹本的變遷》,山東:《臨沂師範學院學報》,2005年第5期。
袁行霈:《中國文學史》第二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324頁。
魯迅:《<唐宋傳奇集>稗邊小綴》,《魯迅全集》第十卷,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年,第103頁。
魯迅:《中國小說史略》,《魯迅全集》第九卷,第87頁。
(唐)張彥遠:《法書要錄序》,《法書要錄》,第131頁。
同4。
(唐)武平一:《徐氏法書記》,《法書要錄》,第114—1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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