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書軍(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前志願者)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馬書軍曾是一名白血病患兒的家長,在求助社會治癒孩子後,他在救助其他患兒的過程中“變質”,騙取中國紅十字基金會救助款25萬餘元。昨天,馬書軍在東城法院受審,他表示很後悔。

基本介紹

詳情,宣判,採訪,

詳情

馬書軍,今年33歲,是河北省邯鄲市涉縣農民。站在被告席上的他不是第一次受到媒體的關注。2005年5月,因為兒子被確診為白血病,在天津求醫,無力支付治療費,馬書軍當街乞討,並附上了他1998年當兵時參加長江抗洪搶險的資料。媒體報導後,來自全國各地的好心人都向他伸出援手。2006年1月,剛成立不久的小天使基金聯合央視《開心辭典》舉辦特別節目,馬書軍獲得定向捐款30萬元。
馬書軍坐在被告席上馬書軍坐在被告席上

宣判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前志願者馬書軍,利用白血病兒童救助款發放過程中的漏洞,先後騙取基金會救助款21萬餘元。2010年12月20日上午,北京東城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馬書軍犯詐欺罪,因有自首情節,被從輕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7000元。馬書軍當庭表示要抗訴,他始終認為自己的行為不構成詐欺。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馬書軍於2006年至2009年間,在中國紅十字基金會,以為患兒申辦白血病兒童小天使基金救助款為由,採用提供虛假就醫票據、控制患兒家長銀行卡等手段,騙取中國紅十字基金會救助款21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馬書軍在幫助他人申請辦理救助款過程中提供就醫票據,騙取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的錢款,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利,已構成詐欺罪。檢察院對馬書軍的詐欺罪指控成立,但指控的犯罪數額有誤。證據表明,被告人馬書軍將其領取的他人的救助款自行支配並部分用於其個人消費。
鑒於馬書軍能夠自動投案,系自首,依法予以減輕處罰。最後法院判決,被告人馬書軍犯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共處罰金7000元,繼續追繳馬書軍16萬元,連同扣押在案的人民幣1.6萬元,發還中國紅十字基金會。
東城法院刑一庭庭長狄啟騁認為,被告人的出發點是想為患兒做善事,但在此過程中,有一個很明顯的問題是,他使用了虛假的票據。根據相關的規定,獲得基金救助款要經過審批,而馬書軍虛構事實、騙取財物,用虛假的手續詐欺基金會,他的行為已經構成了詐欺。

採訪

“非常感謝審判長對我從輕處理。”馬書軍聽到判決後並未表示意外,而是聲稱要抗訴:“我挪用12萬給別的患兒,是經過邯鄲紅十字會的王某同意支配挪用,但她現在不承認事實。上次開庭以後,我準備了一些證據,可以證明王某說的是假話。我肯定要抗訴!”馬書軍顯然是有備而來,從兜里拿出了幾張信紙,上面密密麻麻地寫著他為自己辯解的“證據”。“案發前我給了王某7萬元,但王某隻給了患兒1萬多,有5萬多元她在兩年時間裡都拿在自己手裡。”“我的性質不是詐欺,患兒家長是自願的,我和王某曾經約法三章,她要是如實說,我構不成詐欺。”
馬書軍說有的患兒家長事前同意分錢給他,但事後卻不承認,始終認為自己不是詐欺。“我幫忙了,也有路費、一伙食等花銷,如果王某能說出來,我根本就構不成詐欺,而是挪用。”“這事有言在先,明明白白的,怎么構成詐欺了呢?”馬書軍始終想不通自己為何構成詐欺,說自己的行為“於情有理,於法無據。”
當記者問道孩子現在怎么辦?馬書軍說:“我現在顧不了孩子了,還是先說說王某吧。”在記者追問下,馬書軍只是說兒子現在在救助站,但接著又為自己辯解:“因為孩子輸血染上了C肝,開支比較大,治療C肝就花了20多萬,周圍好幾個孩子都是因為輸血染上了C肝,我們本身也是受害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