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新萍,曾任乳源瑤族自治縣游溪鎮人民政府黨委書記。
2024年9月,馬新萍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新萍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曾任乳源瑤族自治縣游溪鎮黨委書記。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4年5月,乳源瑤族自治縣游溪鎮黨委書記馬新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乳源瑤族自治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9月,經韶關市乳源瑤族自治縣委批准,韶關市乳源瑤族自治縣紀委監委對韶關市乳源瑤族自治縣游溪鎮原黨委書記馬新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馬新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廉潔底線失守,安排他人支付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毫無紀法意識和敬畏之心,虛報套取工作經費;貪慾膨脹,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馬新萍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韶關市乳源瑤族自治縣紀委常委會會議、韶關市乳源瑤族自治縣委常委會會議討論,並經韶關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後報韶關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馬新萍開除黨籍處分;由韶關市乳源瑤族自治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韶關市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乳源瑤族自治縣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乳源瑤族自治縣游溪鎮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24年12月,韶關市紀委監委通報六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包括:乳源瑤族自治縣游溪鎮黨委原書記馬新萍違規收受禮品問題。
2021年至2024年,馬新萍先後收受多名私營企業主所送高檔菸酒等禮品。馬新萍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