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夢琦

2018年8月24日,經安徽省監委批准,安慶市紀委監委對安慶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原副所長馬夢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馬夢琦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不如實交代問題,留置調查期間向外傳遞信息,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相關業務企業和人員現金、購物卡及物品;違反生活紀律,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
馬夢琦身為黨員幹部、國家公職人員,法紀意識淡漠,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安慶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委務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馬夢琦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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