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戴維·查普曼

馬克·戴維·查普曼,刺殺約翰·列的兇手。1955年5月10日出生於德克薩斯州的沃思堡,是父母戴維和查普曼的第一個孩子。1980年12月8日晚,他潛伏在約翰·列儂的公寓門口,向這位甲殼蟲樂隊著名歌手開了五槍。最終被判處20年徒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克·戴維·查普曼
  • 出生日期:1955年5月10日
簡介,經歷,刺殺約翰·列儂,

簡介

馬克·戴維·查普曼,1955年5月10日出生於德克薩斯州的沃思堡,是父母戴維和查普曼的第一個孩子。父親在空軍供職,為一名技術軍士,母親從事護士工作。

經歷

小時候,從外表看上去,大人們都認為馬克是一個正常的孩子。他的智商達到121,大大地超過了一般水平。他也像其他的孩子一樣活潑天真,具有廣泛的愛好,像火箭、飛碟,當然也包括甲殼蟲樂隊。
然而,馬克的內心世界卻是另外一種樣子。他告訴精神科醫生,自己一直生活在害怕父親的恐懼之中。父親常常毆打母親母親深夜發出的痛苦的尖叫聲有時把馬克驚醒,使他毛骨悚然。他很想跑過去把父親趕走,甚至想像自己能夠弄到一把槍,把這個可惡的傢伙槍斃掉。
長期壓抑的情緒使馬克產生了妄想。他說:當時總是幻想自己當上了“國王”,簇擁著自己的都是個子矮小的“國民”;他成了他們心目中的英雄,每天都在報紙上露面;他是一位舉足輕重的人物,所有的人都對他崇拜得五體投地;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確的,無可挑剔;在要款待“國民”時,他總是為他們舉辦音樂會或者播放唱片;他和他的“國民”最喜歡的樂隊,就是甲殼蟲……
馬克14歲時,進入迪凱特中學念書。他像換了一個人似地,開始吸大麻和海洛因等毒品,把頭髮留得長長的。馬克與父母作對,和學校對抗,常常逃學,深更半夜在外面與“朋友”吸毒,曾經被警察抓過……
成年後,馬克曾經被送往黎巴嫩參加慈善事業,但不幸捲入當地的內戰。後來又前往越南難民營工作。痛苦的生活使他對人世並不留戀,他曾經將夏威夷視為自己理想中的天國,帶上全部的積蓄前往那裡,準備揮霍一番後自殺。但最終還是沒有自殺的勇氣。

刺殺約翰·列儂

1980年12月8日晚10:45分鐘,他潛伏在約翰·列儂的公寓門口,向這位甲殼蟲樂隊著名歌手開了五槍。
開庭受審時,馬克先是大呼小叫,跳上跳下,要求旁聽者同他一起讀一本自己所喜歡的書。但突然有一天,他找來了自己的律師,說他猛地意識到上帝要求他認罪。
最終,馬克被判處20年徒刑。
在連續拒絕兩次假釋之後,馬克目前仍然在萊克斯島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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