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路德·金遇刺事件

馬丁·路德·金遇刺事件

1968年4月4日,黑人牧師馬丁·路德·金博士遭槍擊致死。當時,他正在田納西州孟菲斯市的洛蘭汽車旅館二樓他臥室外的陽台上,身體倚著陽台的欄桿,同民權運動的領導們--霍西-威廉斯、傑西-傑克遜和拉爾夫-阿伯南西在一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丁·路德·金遇刺事件
  • 時間:1968年4月4日
  • 結案時間:1969年5月10日
  • 影響:重大影響
  • 地點:孟菲斯市的洛蘭汽車旅館
  • 行兇者:傑姆斯·厄爾·雷
簡介,事件,後續,

簡介

馬丁·路德·金遇刺事件
1968年4月4日黃昏,美國民運領袖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1929-1968)和助手們走到賓館2層陽台,商議著怎樣支持孟菲斯環衛工人爭取權益,被租用對面廉價旅館的傑姆斯·厄爾·雷(James Earl Ray 1928-1998)用步槍暗殺,舉世震驚。
由此,39年前那個沸騰而顫慄的4月,美國政府發動了歷史上規模最大的刺客大搜捕,與此同時,100多座美國城市爆發種族騷亂,要求懲治兇手,揭開暗殺內幕。
中國人對這件事的報導和記述,與外界多有出入,首先需要說明的一點是,雷不是被美國警察當場逮捕,於是才有了“歷史上最大規模的搜捕”之說,美國警察撒開兩個月的天羅地網,不見兇犯蹤影。直至6月8日,英國警察在希蘇機場(Heathrow Airport)進行安檢,意外查出一名剛剛在倫敦打劫過銀行的美國人,美國警察趕來認人,竟發現是通緝在逃的雷。田納西州簽署了不處死刑的保證之後,雷被押解回國。 雷對刺殺金案供認不諱,1969年5月10日,孟菲斯法院判其99年監禁。

事件

馬丁·路德·金遇刺事件
這位39歲的民權運動領導人之死,給孟菲斯金城和整個美國造成強烈的震動。田納西州州長布福德-埃靈頓命令4000名國民警衛隊員開入該城,給維持治安。同時,對居民實行宵禁。這裡40%的居民是黑人。
據信,事後逃走的暗殺者是一名白人男子,當時住在距洛蘭汽車旅館約50碼到100碼的一家廉價的旅館裡。警方認定,這名男子事後是駕駛一輛最新型的野馬牌汽車跑掉的。犯罪現場發現的槍枝證明所用的是支高效步槍。
金博士以宣揚非暴力和種族和解而聞名。出事時正倚在欄桿上和站在樓下的他的民權活動夥伴傑西-傑克遜談話。在此以前,金剛剛邀請傑克遜的一位朋友(一位音樂家)在兩小時後就要召開的支持孟菲斯環衛工人罷工的集會上演奏一支黑人聖歌《親愛的上帝,請拉住我的手》。
遭槍擊後,失去知覺的金博士被飛快地送往聖約瑟醫院,他死於醫院。
這位被害的黑人民權領袖的同事們想方設法來撫慰他生前的黑人夥伴們,提醒他們要記住他生前那些有關非暴力的信條。但儘管如此,在國民警衛隊趕來維持秩序之前,該城的某些地區還是發生了騷亂。
後來,金博士的南方基督教領導人大會執行主席安德魯-揚回憶道,兩天前曾有說法要加害於金博士。他說,金博士跟他講:“這樣的傳聞並未使我受到影響。我已登上了非暴力運動的圓滿頂峰。”
實際上,金博士在為爭取種族平等的運動中衝鋒陷陣時,他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個宿命論者。他挨過打;十年前,有一次在哈萊姆的百貨商店,他的左胸被人刺傷。幾年前,正當他在喬治亞的一座小教堂里布道時,有人向鄰近的房屋開槍。事後他說:“我有可能被釘在十字架上受盡折磨;我甚至有可能死去。但是,即使在鬥爭中我死去了,我要人們這樣說‘他是為使我獲得自由而死的’。”

後續

馬丁·路德·金遇刺事件
雷在被送進監獄後,沒過幾個小時,就向監獄當局提出,希望得到新的辯護律師。他說:"他們使我相信,如果我不承認自己有罪,就得上電椅。我的辯護律師花了6個星期對我說,我所能做到的似乎最好是認罪。他說,那時公訴方面和辯護方面就能達到協定,而我就可以免去一死……真見鬼,現在我明白了,這么做是徒勞無益的,帶著他們強加於我的一切,生命對我就是最可怕的懲罰……"
為此,他向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市法庭提出抗訴狀。他聲稱,自己是無辜的,是在被人逼迫、誘騙下作出了認罪。他請求法庭重新審理他的案件。可是,訴訟程式一拖再拖,因為接受雷申請的法官普雷斯頓·貝特爾,於1969年死了。所以,被告雷又不得不向田納西州的法務部提出申請,但被拒絕。在此後的10餘年中,雖然雷仍堅持這個要求,但當局根本就不予理會。
1981年6月4日,4名囚犯闖到監獄圖書館,狠狠地揍了雷一頓,致使他頭腦、胸部和頸部等22處受傷,縫了77針。此後不久,雷被轉移到田納西州首府納什維爾的州監獄"死走廊",11道緊鎖的鐵門將他與其他囚犯隔開。5年多來,他就被這樣單獨囚禁著,雖然多次要求轉移地方,但一直無人理會。
1986年8月1日,身陷囹圄的雷與美國《進步》月刊記者約翰·伊傑爾頓進行了3個小時長談。雷說:"如果將來查明,聯邦調查局插手了殺害金的準備工作,我不會感到驚奇……已經證明,在金的組織中有聯邦調查局的人,他們還監視金,企圖殺害金。當金被害後,聯邦調查局就急忙尋找像我這樣的單獨的替罪羊……"

馬丁·路德·金遇刺事件
能夠有根有據地評判聯邦調查局的政治內幕的人之一,是聯邦調查局前特工阿瑟·馬塔赫。他曾於1960年至1971年,負責秘密監視馬丁·路德·金。他認為:"在與金的鬥爭中,聯邦調查局局長鬍佛變得越來越狂熱。他是真正的殘忍之徒,無情地渴望從肉體上消滅金。當兇殺發生後,他不希望聯邦調查局進行偵破。儘管法務部長拉姆齊·克拉克堅決要求我們參與偵破工作,但我們並沒有著手尋找密謀者。不過,即使我們不得不介入這個案件,胡佛也會努力擺脫出來。還沒有確定這個密謀,他就急於把罪過掛在"什麼人身上"。
馬丁·路德·金的夫人科列塔·金在獲悉孟菲斯法院的判決後,說:"決不能讓認罪掩蓋犯罪過程,也不能以認罪來終結對誰幫助扣動槍機的偵查。一切對這起兇殺案並非無動於衷的人,都應該要求田納西州和聯邦政府繼續偵查,直到查清所有參與這件罪行的人。"
迫於輿論壓力,在金被害10年後,1978年美國國會不得不對金被刺一案重新進行專門調查。調查於1978年結束,所得材料達數十萬頁,總結報告達800頁。最終作出了金死於密謀的新結論,但卻無法查明密謀的具體參加者。
馬丁·路德·金的被害真相仍是一個謎。雖然敵人以卑劣的手段從肉體上消滅了金,雖然誰是殺害他的元兇或許將永遠是不解之謎,但他的反抗精神是永存的,依舊激勵著熱愛平等、自由的人們繼續向種族制度發起猛烈進攻。雖然他死了,但他美妙的夢想和不屈的形象卻永遠留在了美國人民心中。隨著時間的推移,金在美國人民心目中的地位愈發高大。從1986年開始,聯邦政府正式宣布,每年1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一是美國紀念人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的紀念日。全國放假一天,以資紀念。在美國歷史上,繼首任總統喬治·華盛頓之後,金是第二位享有這一崇高榮譽的人物。1986年1月20日,聯合國秘書長佩雷斯·德奎利亞爾莊重地宣布:從1989年起,金的生日被定為聯合國紀念日。金受到了美國和世界人民的敬佩,他的精神已超越種族、國界,鼓舞人們為正義、平等、和平而戰。他沒有死,他永遠活在所有熱愛他和仇恨他的人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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