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河縣審計局

縣審計局在縣政府和省、市審計廳局的領導下,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向縣人民政府和市審計局提出審計結果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饒河縣審計局
  • 主要職責:對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 分類:機構
  • 詞性:名詞
主要職責,成員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對國家的事業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對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對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國家機關和依法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任職期間對本地區、本部門或者本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負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除審計法規定的審計事項外,審計機關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審計機關進行審計的事項,依照審計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審計監督。
審計局有權對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向有關地方、部門、單位進行專項審計調查,並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報告審計調查結果。
根據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隸屬關係或者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關係,確定審計管轄範圍。  依法對各部門、國有的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單位的內部審計業務進行指導和監督。
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履行對社會審計機構指導、監督的職責。

成員分工

局 長:王玉彬
主持審計局全面工作。
副局長:唐希玉
分管農 林、審計工作。
副局長:王承文
分管法制室、財政金融、經貿與社會保障審計室工作
副局長:劉春華
分管行政事業、經濟責任。
紀檢組長:張 紅
分管法制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管理、信訪信息、證書事務等機關日常政務以及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聯絡接待、保密保衛等行政事務。
組織草擬審計工作的行政規章、發展規劃、綜合性檔案;負責機關綜合協調,督查督辦工作;編制審計工作規劃,安排年度審計項目。負責審計業務綜合、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黨建、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幹部培訓、計畫生育、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退休職工管理工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制室
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行政執法責任制;覆核審計報告、審計決定和審計移送處理書等;實施對社會審計組織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受理審計行政複議和應訴;督察超過執行期限未落實的審計決定;負責審計機關移交給紀檢、監察、司法機關和有關主管部門查處事項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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