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崇魁(1737-1776),字和恆,號探雲,別號秀峰,廣東大埔縣茶陽城裡人。饒相第七世孫。崇魁治書經,15歲為邑庠,乾隆二十七年(1762)食餼。“首拔,補廩。舉優旌獎。三試冠軍”。乾隆三十三年(1768)戊子科鄉試,由廩生以書以中第17名舉人,乾隆三十六年(1771)辛卯恩科取二甲第21名進士。授工部營繕司主事,同校順天鄉闈。後奉差兼督催所事。年40卒於都。
基本介紹
- 本名:饒崇魁
- 字:和恆
- 號:號探雲,別號秀峰
- 所處時代:清朝
- 出生日期:1737年
- 逝世日期:1776年
人物生平,個人作品,
人物生平
饒崇魁,字和恆,別字秀峰。廣東大埔縣城坊人。乾隆二十七年(壬午,1762)學使鄭虎文按科試,與其伯兄泉、次兄汀同歲食餼。鄭故名翰林,持文衡藻鑒,評潮州名士僅十人,崇魁兄弟三人與焉。生平孝友端飭,當道者莫不重其文而欽其品。縣令吳龍光、嘉應州牧陳勝交延致之。三十三年(戊子,1768)舉於鄉。三十六年(辛卯,1771)成進士,分工部營繕司主事,同校順天鄉闈。三十九年(甲午,1774)奉差兼督催所事。勤於部務,有聲僚寀。年四十卒於都,時乾隆四十一年(丙申,1776)也,士類惜之。大興翁方綱挽以詩,有“至今文譽潮陽滿,從古詩才水部多”之句。子重英,廩生。性孝友,卒後族人私謚曰“文孝”。兄汀子重慶,字紹芳,十歲能文,十三能賦,成童游庠,次年以第一名食餼。乾隆四十二年(丁酉,1777)拔貢生,會考、乾隆五十三年(戊申,1788)考職俱第一。授州同知不就,復考授鑲黃旗教習。期滿,授貴州龍泉縣知縣。署正安州知州,督運京鉛回省。歷任桐梓、施秉、玉屏知縣,有政聲。即翁方綱哭崇魁詩所謂“他年令侄飛騰起”者也。
個人作品
饒崇魁著有《探雲軒文稿》、《水部詩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