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審心理學

預審心理學亦稱“審訊心理學”,是指司法心理學分支學科。研究預審活動中預審人員、犯罪嫌疑人以及與案件有關的證人、被害人心理活動規律。有關審訊心理的論述可追溯至中國古代。中國西周即有“以五聲昕獄訟,求民情”之說,主張用察言觀色的方法幫助審訊,判斷口供的真實性。五代後晉和凝、和蠓父子的《疑獄集》、宋代鄭克的《折獄龜鑑》等著作中均有運用心理學方法進行審訊的案例。隨著近代心理科學的建立和發展,世界各國開展審訊心理學研究。奧地利犯罪學家H.格羅斯所著《預審推事手冊》和《犯罪心理學》最早運用心理學的原理和方法系統研究審訊中的心理現象。

在中國,20世紀80年代後,該學科從犯罪心理學和刑事偵查心理學中獨立。研究內容:(1)預審人員心理。包括預審人員的職業特點、職業心理素質要求及其培養;預審失誤的心理分析及預審活動中的自我心理調控等。(2)預審對象心理。包括犯罪嫌疑人在拘押預審期間的一般心理活動特點及其規律;不同類型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點、對抗審訊的心理策略、拒供與供述動機等。(3)證人、被害人作證心理特點、作證動機等。(4)預審人員與犯罪嫌疑人在預審過程中的心理互動規律。(5)預審的心理對策和方法。該學科的研究具有實踐意義,有助於預審人員正確有效地實施預審行為,獲取犯罪嫌疑人的真實口供,為正確分析、判斷案情和犯罪證據提供心理學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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