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

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是指非營利組織的財務活動,處理與政府、資源提供者、債權人等各方面財務關係的一項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
  • 活動:非營利組織的財務活動
  • 對象:政府、資源提供者、債權人
  • 內容:收入項目、標準以及收入進度
內容,特徵,目標,原則,方式,法規體系,

內容

非營利組織單位收入管理,主要是對收入項目、標準以及收入進度等進行的管理。非營利組織的支出管理,主要是對支出項目、範圍、標準等多方面的內容進行的管理。
具體來說,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的內容具體包括:
(1)預算管理,主要是通過單位預算的編制、審批和執行,對非營利組織的各項財務收支計畫所進行的管理。
(2)收入管理,主要是對非營利組織的收入項目、範圍、標準和收益分配等所進行的管理。
(3)支出管理主要是對非營利組織的支出項目、範圍、標準等所進行的管理。
(4)定員定額管理,主要是通過非營利組織的人員編制和支出定額的制定、執行和檢查,對其人員配置、支出的分配和使用所進行的管理。
(5)結餘及其分配管理,主要是對非營利組織的收支結餘及其分配、使用所進行的管理。
(6)專用基金管理,主要是對專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所進行的管理。
(7)資產管理,主要是對非營利組織的各種資產、債權及其他有形和無形的財產權利所進行的管理。
(8)負債管理,主要是對非營利組織的借入款項、應付款項、暫存款項、應繳款項等所進行的管理。
(9)財務分析,主要是通過運用各種有關資料,對一定時期內非營利組織的財務活動所進行的研究、分析和評價。
(10)財務監督,主要是依據政府有關方針、政策和財務制度對非營利組織各項財務活動所進行的檢查和督促。

特徵

一、經費來源的無償性
非營利組織的資金來源,主要依靠國家財政,由財政部門通過預算向單位分配政資金。財政分配的無償性,決定了各非營利組織獲得的經費也具有無償性。非營利組織作為國家職能的承擔者,不以營利為目的,它們為社會提供的服務往往是低價的甚至是免費的,它們的各種消耗很難通過自身的經營活動進行補償,這客觀上也決定了它們完成各項任務所需的經費必須由國家無償供給。雖然也有少數的非營利組織以服務收費等方式從社會取得資金,而不由國家財政撥款,但它們的經費來源同樣具有無償性。
二、經費使用方式上的限制性
非營利組織的出資者(即資財的供給者)提供的資金原則上稱為基金,基金的特徵是要按出資者的意願完成一定的任務,實現社會效益。非營利組織的財務管理首先表現為基金管理,要能反映各項基金按預算套用的結果。非營利組織的出資者不要求投資回報和投資回收,但要求按法律規定或出資者的意願把基金用在指定用途上,即要求基金有限制性。非營利組織的基金具有嚴格的具體用途,不能移做他用。非營利組織基金的限制性體現了非營利組織出資者的權利。為此,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要按不同的項目核算基金的使用情況,儘管對各項基金不一定要分別按有關的資產、負債、收入、支出等項目進行管理,但必須提供各項基金的收支節餘情況,以便考核各項基金的使用效果。
三、經費使用的政策性
非營利組織作為國家職能的承擔者,它們的各項活動對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有舉足輕重的影響,與國家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人民民眾的物質文化生活密切相關;同時,各非營利組織的經費主要由財政撥款。因此,非營利組織的財務活動,體現著國家的財政方針政策,體現著國家支持什麼、反對什麼、鼓勵什麼、限制什麼、體現著政府的意圖。它們的一收一支,都對應著明確的規定,都帶有極強的政策性。因此各非營利組織在辦理各項收支業務時,要嚴格執行有關的收支範圍和收支標準,嚴格執行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及財經紀律,依法理財,合理有效地使用每一項資金,以保證各項事業的順利開展。
四、以預算管理為中心
預算管理是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的工作中心。各類非營利組織每年年初都要根據事業發展計畫和單位工作任務安排編制單位年度預算,並按一定程式報有關部門審批。審批之後,非營利組織預算就成了財政部門管理各非營利組織財務收支活動的依據。財政部門一方面根據非營利組織的預算向其撥付經費;另一方面,又通過預算管理,將非營利組織的各項財務收支納入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從非營利組織角度來看,各非營利組織的預算經有關部門審批之後,同樣成為了本單位辦理財務收支及其他各項財務活動的重要依據,非營利組織的各項財務收支都要按預算執行,其他各項財務管理工作也主要是圍繞非營利組織預算來展開。因此,預算是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的中心,在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中起著主導作用。要提高非營利組織財務的工作量,必須切實加強預算的管理。
五、涉及範圍的廣泛性
作為管理社會公共事務、協調社會公共利益關係、實現國家職能的組織,非營利組織遍布全國,它們的活動關係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與國家政權的建設,與政府意圖的實現密切相關,與廣大人民民眾的生產生活密切相關。比如,學校、醫院、藝術團體等非營利組織的活動,直接為人民的生產、生活提供服務,直接關係到廣大人民民眾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非營利組織的財務管理是為非營利組織開展各項業務活動服務的,所以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的範圍也非常廣泛,不僅深入到全國城鄉的每個角落,還深入到非營利組織活動的方方面面。這就要求各非營利組織切實加強財務活動的管理和監督,要求財務工作者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將財務工作做深做細,辦好每一項收支業務,用好國家的每一分錢,切切實實地把國家的方針、政策及政府的意圖落實到每一個角落。
六、類型多樣化
非營利組織種類繁多、類型複雜,從所有制來看,既有全民所有制的,又有集體所有制的;從業務活動性質來看,既有生產性的又有非生產性的,既有服務性質的,也有社會福利性質的;從經費來源看,有的由國家財政全額撥款,有的部分撥款,還有的不撥款;從提供公共產品及公共服務的方式來看,有的是免費的,有的是付費的。不同的非營利組織,性質不同,業務特點不同,財務收支狀況也有較大差異;相應地,不同的非營利組織對財務管理提出的要求也就不同,預算的編制、資金的安排、財務成果的分配也不一樣。因此,財會人員在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工作中,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在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財務制度的前提下,根據非營利組織的實際情況和實際需要,因地制宜地建立一套符合非營利組織實際的財務管理模式,有選擇地採用不同的方法進行管理。此外,非營利組織的財務管理工作還要切實可行,不能脫離實際搞“一刀切”,不能生搬硬套地進行統一模式管理。
總之,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是非營利組織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是根據財務制度及財經法規,按照財務管理的原則,對非營利組織有關資金的籌集、分配及使用所引起的財務活動進行計畫、組織、協調、控制,以及處理財務關係的一項綜合性的經濟管理工作。

目標

具體來說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的目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建立健全財務制度,規範非營利組織的財務行為
財務制度是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的基本依據和行為規範。建立健全財務制度是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的重要任務之一。建立健全財務制度有利於保證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有利於使各項財務活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實現財務管理的規範化、法制化。財務制度主要包括預算決算制度、收入管理制度、開支標準制度、資金管理制度、財產物資管理制度、財務分析和財務監督制度等。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和非營利組織的上級主管部門可根據國家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在本地區、本部門的財務制度。財務制度的制定,必須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為依據,緊密結合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的客觀實際,按照國家關於制度財務制度的統一規定和要求進行。
2.加強單位預算管理,保證事業計畫和工作任務的完成
單位預算,是非營利組織完成各項事業計畫和工作任務的保證,是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工作的重點。加強單位預算管理,有利於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有利於最佳化財力資源配置,合理安排和使用各項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有利於促進各項事業的發展和加強政權建設。科學合理地編制單位預算,並嚴格按照批准的預算執行,是非營利組織預算管理的中心工作,只有做好預算編制、執行工作,才能保證事業計畫和行政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
3.加強收支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非營利組織收支管理,是單位預算順利完成的重要保證。加強收支管理,有利於單位依法組織收入,合理安排支出,有效地使用各項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單位預算順利完成。非營利組織單位收入管理,主要是對收入項目、標準以及收入進度等進行的管理。非營利組織的支出管理,主要是對支出項目、範圍、標準等多方面的內容進行的管理。
4.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國有資產是非營利組織開展業務活動和完成行政工作任務的物質基礎。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是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加強國有資產管理,能夠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國有資產利用效率,充分發揮國有資產在促進事業發展和行政工作任務完成中的作用。
5.加強財務分析和財務監督,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
財務分析和財務監督是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任務。加強財務分析和財務監督,有利於保證單位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財務制度,維護財經紀律;有利於保證非營利組織業務工作和財務收支計畫順利完成;有利於及時、準確地反映非營利組織財務活動狀況,掌握財務活動的特點和規律,為財務決策提供科學、可靠的依據。

原則

1.依法理財的原則
依法理財是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應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則。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切經濟活動都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運行,財務活動也不例外。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必須牢固地樹立法制意識,堅持依法理財的原則,使各項財務管理工作在法制軌道上運行。首先要大力加強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制度的建設,逐步形成一套科學、規範、系統的財務制度體系;其次,在具體的財務管理工作中,既要認真貫徹執行各項財務制度,做到有法必依;又要做到財務制度貫徹情況的監督檢查,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2.勤儉節約的原則
勤儉節約是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必須長期遵循的基本原則。非營利組織開展業務活動所需要的資金很大一部分來自政府預算,其資金耗費基本上是一種消費性的支出。所以,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必須堅持勤儉辦一切事業的方針,節約、有效地使用各項資金,反對鋪張浪費,將勤儉節約措施落實到資金籌集、分配和使用的每一個環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還必須注意最佳化資源配置,調整支出結構,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防止因效益問題造成的資金浪費。
3.量力而行和盡力而為相結合的原則
在非營利組織中,各項事業發展和資金供給不足的矛盾是長期存在的。緩解這個矛盾的有效途徑,就是要堅持量力而行和盡力而為相結合的原則。量力而行,就是要尊重客觀經濟規律,從財政經濟狀況的實際出發,充分考慮財力的可能,去辦那些經過努力可以辦到的事,而不能違反客觀經濟規律,憑主觀意志辦事,勉強去辦難以做好的事情。盡力而為,就是要在現行財力許可的範圍內,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區分輕重緩急,合理安排使用各項資金,努力挖掘各方面的潛力,發揮有效資金的最大效益,把那些能夠辦好的事情辦好。量力而行和盡力而為應該是辯證的統一。
4.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統一的原則
非營利組織以生產精神產品和從事社會公益活動為主,它的一切活動都必須把社會效益放在第一位,增進社會福利。在講究社會效益的同時,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還必須講究經濟效益。既要避免片面強調社會效益而忽視經濟效益,又要反對單純追求經濟效益而忽視社會效益,要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有機地結合起來。
5.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相兼顧的原則
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中的資金運動所體現的經濟關係,實質上是一種物質利益關係,這種物質利益關係體現在國家、集體和個人三個方面,因此,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要認真貫徹社會主義物質利益原則,正確處理好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都是一種客觀存在,在實際工作中,對三者的利益都必須要充分考慮,相互兼顧,既要防止單純強調集體、個人利益,忽視國家利益的現象,又要防止單純強調國家利益,忽視集體利益、個人利益的現象。

方式

1.預算控制
預算控制是財務管理的核心。非營利組織的預算是各項事業發展計畫在財務上的體現,也是非營利組織分配資源方式的具體體現。它是搭在政府財政部門與非營利組織之間的橋樑,也是對非營利組織進行財務控制所使用的主要手段。通過對預算管理方式的改革,可以增強預算管理方式的合理性,增強政府財政部門控制非營利組織的財務收支行為的能力和效率。
2.制度控制
制度控制是控制的基礎,制度是一種行為規則,在非營利組織的財務控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有效的管理制度和程式的建立,使得組織對財務管理有了明確的依據。這種方法將傳統的以紀律為核心的指揮鏈式的管理融於其中,其核心是通過制定嚴格的制度,確立組織及其內部各崗位人員的行為規範。有效的制度不僅可以約束被管理者的行為方式,而且可以限制管理者濫用管理權。非營利組織的財務控制制度非常廣泛,而預算管理、財務收支方面的制度是其核心體系。
3.技術控制
技術控制是指通過對業務運轉程式的改革,增強業務運轉的可控性,使業務運轉程式更加科學、合理。如前面所講的預算是政府財政部門與非營利組織之間的橋樑.它既是…種控制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行為的制度。又是政府財政部門以完善這種制度為目的的編制、執行方法的改革,達到控制非營利組織財務收支行為的目的。
4.激勵管理
為了降低代理成本,實現非營利組織全方位的管理和多元化的財務監控措施及循序漸進的多道財務管理防線。必須設計一套完整的激勵與約束機制。
這裡的全方位的財務管理體系是指財務管理應滲透到財政管理與組織內部管理的各個層次、業務運轉的全過程,覆蓋所有的職能部門、各個崗位和員工。
多元化的財務監控措施是指建立事前、事中、事後監控手段。循序漸進的多道財務管理防線是指在非營利組織的業務運轉過程中與財務收支相關的支出、收入管理等的管理必須由兩個人、兩個系統或兩個職能部門共同負責,並將其作為第一道財務管理防線;在此基礎上建立起的檔案、重要文書在相關崗位或部門問傳遞的制度可以作為第二道防線;組織內部的財務監督和內審機構的監督檢查可以作為第三道防線:財政部門依法進行的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是第四道防線。

法規體系

我國現行的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法規體系,按照其地位和從屬關係,可分為法律、財務規則和行業財務制度三個層次。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在整個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法規體系中處於核心和主導的地位。《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處理過渡銜接地位並提出總體指導方針,各行業財務制度作為必要補充並做出具體財務管理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制定的根本目的是為了強化預算的分配監督職能,健全國家對預算的管理,加強國家巨觀調控,保障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當前我國絕大部分非營利組織都是由政府發起並資助的,因而它們的財務收支與管理、預算編制與審批等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我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於1994年3月22日在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被通過,於199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2.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的指導下,為了規範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財政部分別在1996年和1998年頒布實施了《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對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活動所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和管理方式做了全面、明確的規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第44條規定:“接受國家經常性資助的非國有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依照本規則執行;其他非國有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可以參照本規則執行。”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第48條第1款規定:“列為行政編制並接受財政撥款的社會團體和未列為行政編制但完全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單位在進行財務活動時,依照本規則執行。”
3.行政財務制度
事業單位行業繁多,種類複雜。《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不可能涵蓋所有的行業全部財務活動規範。因此,有必要在《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的指導下,對一些行業特點突出的事業單位制定單獨的行業財務制度。《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第46條規定:“行業特點突出,需要制定行業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的,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規則制定。”目前已有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等11類事業單位頒布了本行業的財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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