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08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現將《青海省人民政府2008年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08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戰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承上啟下的一年,是建設富裕文明和諧新青海的關鍵之年,也是新一屆政府的開局之年。做好今年各項工作,意義重大。政府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省十一次黨代會的部署,牢牢把握科學發展、保護生態、改善民生三大任務,緊緊圍繞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著力推進結構調整和新農村建設,著力實施生態立省和項目帶動戰略,著力改革開放和自主創新,著力社會發展和民生改善,切實增強速度質量效益、投資消費出口、人口資源環境、改革發展穩定的協調性,確保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確保發展成果惠及於民,確保社會和諧進步。
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是:生產總值增長10%以上;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增長14%,其中地方一般預算收入增長13%,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分別增長8%和7%;固定資產投資增長12%,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1%,進出口總額增長5%;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漲幅略低於去年實際漲幅,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9‰左右。
為實現上述目標,著重抓好以下七個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農牧業增效和農牧民增收,推進新農村建設
(一)加快發展現代特色農牧業。加大農牧業結構調整力度,推進科技創新與推廣,加強動植物疫病防控,實施標準化生產,培育一批綠色產品品牌。農區大力發展設施農牧業,加快優勢農畜產品生產基地建設,擴大制種業規模。牧區大力發展生態畜牧業。(省農牧廳負責)
(二)積極推進農牧業產業化。推動乳業、牛羊肉和馬鈴薯等產業加快發展。集中支持培育發展龍頭企業,創出一批特色農畜產品品牌。支持發展各類經濟組織,壯大農村經紀人隊伍,完善農產品銷售服務體系,加大特色農畜產品推介力度,積極開拓省內外市場,促進農牧民增收。(省農牧廳、省經委、省工商局、省供銷聯社負責)
(三)大力發展勞務經濟。組織實施百萬農牧民培訓轉移“陽光工程”和“新型農牧民科技培訓工程”。力爭向省內外轉移農村富餘勞動力100萬人次。建立和完善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為進城求職的農牧區勞動者提供就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免費服務。(省勞動保障廳、省農牧廳、省科技廳負責)
(四)加強農牧區基礎設施建設。繼續組織實施新農村建設實事工程,重點加強農村水利、能源、人畜飲水、公共服務等農牧民急需的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農村公路通達深度和技術等級。狠抓農田水利建設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搞好灌區節水改造和小微型水源工程。新建日光節能溫室1.1萬棟,建設畜用暖棚5000棟。加大農村沼氣和能源建設力度。加強農牧區教育、衛生、文化、體育設施建設,加快廣播電視、電話進村入戶、鄉鄉上網工程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農牧廳、省水利廳、省交通廳、省科技廳、省衛生廳、省教育廳、省廣電局、省扶貧辦、省通信管理局負責)
(五)深化農村牧區改革。鼓勵和支持農牧民進行土地(草場)經營權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推進青南三州鄉鎮機構、農牧區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三項改革。爭取國家支持,加大省級投入,做好農村義務教育歷史債務化解工作。紮實推進基層農牧業技術服務體系、種子管理體制改革。實施好300個貧困村整村推進項目,加強貧困地區勞動力實用技術培訓,紮實推進產業化扶貧和異地扶貧搬遷,搞好社會扶貧和對口定點幫扶工作,年內力爭減少農牧區貧困人口15萬。(省財政廳、省農牧廳、省教育廳、省編辦 、省扶貧辦負責)
二、突出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推進新型工業化進程
(六)壯大和提升特色優勢工業。進一步集中配置戰略性資源,著力推進鹽湖資源綜合利用、碳酸鋰、60萬噸甲醇、百萬噸複合肥、百萬噸鋁精加工、萬噸銅箔等一批重點工業項目開工建設和投產。重點抓好多晶矽、單晶矽等項目,建設西鋼百萬噸特鋼精品基地,促進特色裝備製造業實現新發展。加快西寧國際性藏毯生產經營集散地建設,發展藏毯、服飾、絨毛、中藏藥和特色農畜產品等輕工紡織業。加強電力、運輸等要素的綜合協調。(省經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負責)
(七)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編制和實施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產業規劃,推進建設一批循環產業項目。抓緊編制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循環經濟試點園區實施方案,加快推進民和工業園區建設,促進新型材料、新能源、裝備製造等產業集聚發展。建立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完善礦產資源選優配置、二次配置機制,規範礦產資源開發。(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省國土資源廳負責)
(八)提高自主創新能力。著力培育一批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實施重大產業技術研發專項、企業創新能力專項,推進太陽能研究示範基地、鎂資源產業化開發利用等重大科技攻關項目。增加財政科技投入,建立政府扶持資金與社會資本相結合的投入機制,推動科技成果商品化、產業化。實施品牌戰略。(省科技廳、省經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負責)
(九)確保實現節能降耗目標。建立節能降耗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加強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行業的節能降耗工作。投資6億元支持企業實施技術改造項目。對能源資源消耗高的小企業實行關停並轉。加強對新開工項目的用能審核。健全節能技術服務體系,指導企業開展節能降耗工作。推動政府機關厲行節約,帶動全社會廣泛推廣節水節電節材,集約使用土地,倡導節約資源能源的消費模式。(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省國土資源廳、省政府辦公廳、省財政廳、省環保局、省統計局負責)
三、突出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實施生態立省戰略
(十)科學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加強對各區域資源環境狀況的綜合分析評價,合理劃分最佳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禁止開發區域,明確各區域的開發方向,調控開發強度,規範開發秩序,完善開發政策,推動形成區域協調發展局面。(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十一)全面實施生態保護建設項目。繼續精心組織實施三江源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與建設工程,做好中期評估。繼續實施好天然林保護、退牧還草、自然保護區建設工程,鞏固退耕還林成果。抓緊實施青海湖流域生態保護綜合治理工程和西寧大南山生態園建設等生態工程。編制湟水流域生態治理、格爾木防沙治沙等項目規劃,開展祁連山黑河源生態功能保護區前期工作。做好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加強災害預警預測分析,提高防災減災能力。綜合治理退化草地,開展以草定畜試點。(省發展改革委、省農牧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林業局、省環保局、省氣象局、省三江源辦公室負責)
(十二)積極爭取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爭取國家率先在三江源地區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綜合試驗區,形成面向全省限制和禁止開發區域的生態補償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農牧廳、省民政廳、省林業局負責)
(十三)加強環境綜合治理。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把好環評審批關。健全環境安全監管體系,推進西寧、海東、海西和湟水流域等重點區域和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確保重點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達標率達到85%以上。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推動垃圾處理和廢舊資源再利用。組織實施環保專項行動。廣泛開展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環境友好企業創建活動。(省環保局、省經委、省建設廳負責)
(十四)嚴格控制人口過快增長。鞏固和擴大“獎勵扶助”和“少生快富”工程的成果,著力提升計畫生育服務能力,解決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難問題,確保實現人口控制目標。(省人口計生委負責)
四、突出項目帶動和消費拉動,增強發展後勁
(十五)加快重點項目建設。交通,建成蘭青鐵路複線電氣化工程和柴木鐵路,加快青藏鐵路西格段增建二線工程進度,力爭開工建設格爾木至敦煌鐵路。加快三江源機場建設步伐,力爭開工建設西寧機場二期改擴建工程,啟動花土溝、大武等支線機場前期工作。加快國道當金山至大柴旦、德令哈至大柴旦半幅高速公路、省道西久線貴德至大武公路建設;力爭開工建設倒淌河至茶卡、格爾木至察爾汗高速公路,新改建農村公路一萬公里。水利,加快湟水北乾渠、“引大濟湟”調水總乾渠等水源工程建設進度,做好蓄積峽、扎毛等水庫建前的準備工作。能源,加快拉西瓦、積石峽等水電站建設,爭取國家儘快批覆龍羊峽以上河段的電源建設工程以及送出工程規劃,開工建設羊曲、大河家水電站。實施750千伏拉西瓦至官亭、330千伏錫鐵山至花土溝輸變電工程,全力推進750千伏西寧至格爾木雙迴路和格爾木至拉薩±400千伏直流青藏聯網工程。全力推進一批中小電源和電網項目。(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省國土資源廳、省交通廳、省水利廳負責)
(十六)做好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做好格爾木至庫爾勒等鐵路,花土溝、大武等支線機場,柴達木綠洲灌區、海南灌區和黃河谷地灌區,金沙江上游通天河河段的電源建設及送出工程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前期工作。認真實施好重點地質調查專項,增加礦產資源儲備。(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省水利廳、省國土資源廳負責)
(十七)推進現代服務業發展。推進青海湖、坎布拉等景區的旅遊策劃和景區景點建設,加快崑崙文化、鹽湖城旅遊開發和青藏旅遊救援基地建設,推進環西寧旅遊圈、以原子城愛國主義基地為重點的紅色旅遊線路的建設,著力打造旅遊品牌。加大面向國際的宣傳力度,拓展客源市場。清理和取消限制服務業發展的不合理規定,放寬市場準入,鼓勵、引導和支持社會資本進入服務業領域。加快推進朝陽物流園區建設。改造提升傳統服務業,培育新興服務業,發展生產性服務業。(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旅遊局、青海湖保護利用管理局、省政府新聞辦負責)
(十八)推動城鄉統籌和城鎮化進程。提高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水平。優先支持西寧“擴市提位”,加快海湖新區建設步伐,增強格爾木、德令哈兩個區域型城市功能,加快特色小城鎮建設。(省建設廳,西寧市、海西州政府負責)
五、突出體制機制創新和開放帶動,激發發展活力
(十九)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改革。進一步推動國有資本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加快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做好破產企業的重組,年內完成全省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工作。積極推動具備條件的企業儘快上市。(省國資委、省經委、青海證監局負責)
(二十)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重點扶持和發展一批項目及企業。引導中小企業聯合協作。推進省州縣三級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加快企業家隊伍建設。(省經委、省國資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工商局負責)
(二十一)加大財稅金融體制改革力度。深化預算制度改革,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加快公共財政體系建設。全面推進協稅護稅徵稅工作。積極吸引國內外大型投資基金、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多形式、多渠道參與青海經濟建設。鼓勵和引導重點企業直接融資,開展農牧區政策性保險試點。充分調動各類投資主體的積極性。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加強政府支持、商業擔保、企業相互擔保和個人擔保等擔保體系建設。(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地稅局、省國稅局、人行西寧中心支行、青海銀監局、青海證監局、青海保監局負責)
(二十二)推動全方位對外開放。精心辦好“青洽會”、國際藏毯展覽會、柴達木循環經濟項目推介會、國際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覽會等會展活動,力爭全年引進省外到位資金不低於120億元,利用外資不少於20億元。精心組織好“環青海湖國際公路腳踏車賽”、國際搶渡黃河極限挑戰賽、三江源國際攝影節暨世界山地紀錄片影視節、首屆青海國際唐卡藝術與文化遺產博覽會暨第五屆民族文化旅遊節等活動。精心辦好大美青海香港行。延伸資源加工型產品產業鏈。擴大高新技術、機電產品出口比重,培育和扶持農畜產品、藏毯、民族用品擴大出口規模。加大先進技術、關鍵設備的進口。(省經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文化廳、省體育局、省政府新聞辦、海西州政府、省貿促會負責)
六、突出社會發展和改善民生,促進和諧青海建設
(二十三)大力推動教育優先發展。繼續加強農牧區寄宿制學校及配套設施建設,積極發展“雙語”教學和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加快推進東西部、城鄉聯合辦學。實施教學質量工程。大力實施人才強省戰略,加大技能型人才培養力度,積極吸引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省教育廳、省人事廳、省勞動保障廳負責)
(二十四)全力推進創業帶動就業。堅持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和各類中小企業,引導非公有制經濟加快發展,擴大就業規模,改善就業結構。完善支持自主創業、自謀職業政策,加強政府就業指導和服務。完善就業援助制度,及時幫助零就業家庭、“4045”人員解決就業困難。積極做好高校畢業生、復員轉業軍人、城鎮新增勞動力和農牧區富餘勞動力的就業工作。(省勞動保障廳、省民政廳、省教育廳、省人事廳負責)
(二十五)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繼續做好社會保險擴面和基金收繳工作,重點做好各類非公有制經濟從業人員、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工作。推進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試點,全面啟動生育保險,探索建立農牧區養老保險制度。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完善教育、醫療、住房、取暖等救助制度。(省勞動保障廳、省衛生廳、省民政廳、省建設廳負責)
(二十六)繼續加強城鄉公共衛生服務。加大公共衛生投入,進一步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衛生服務、醫療服務和醫療保障體系。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提高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覆蓋面。積極穩妥開展城鎮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加快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省衛生廳、省勞動保障廳負責)
(二十七)積極構建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對城鎮住房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應保盡保。進一步完善經濟適用房制度和住房供應結構,建立中低價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供應機制。積極推進破產企業住宅區危房改造和環境整治。啟動實施牧民定居工程。(省建設廳、省民政廳、省農牧廳負責)
(二十八)努力促進特色文化大發展。加強農牧區和社區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和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加大綜合開發力度,促進高原特色文化產業發展。穩步實施 “西新工程”、“村村通工程”,擴大廣播電視的有效覆蓋。加強城市社區和鄉村體育設施建設。(省文化廳、省體育局、省廣電局負責)
(二十九)不斷創新社會管理體制。完善村民自治、社區民主管理和企業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信訪工作機制,及時排查調處社會矛盾糾紛。強化食品藥品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國防動員和民兵預備役建設,提高雙擁工作水平。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建立民族團結進步長效機制。完善儲備體系建設,加強運輸調配,強化市場監管,保持重要消費品和服務價格基本穩定。加強收入分配調節,提高低收入勞動者的收入水平。切實加強企業勞動工資管理,嚴格實行最低工資制度,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繼續完善和落實對低收入民眾的補助辦法,增加對高校學生食堂的補貼。(省民政廳、省公安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省民委、省勞動保障廳、省農牧廳、省財政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安監局、省國動委綜合辦公室、省信訪局負責)
(三十)進一步加大改善民生力度,重點辦好十件實事。從今年秋季起,全部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提高城鎮居民和農牧區低保家庭的低保標準。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政府補助標準。建設標準化村衛生室1637個。建設完成2000套、10萬平方米廉租房,開工建設經濟適用房20萬平方米,國有破產改制企業住宅區改造10萬平方米以上。提高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保障標準,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年內新增就業3.1萬人以上,鞏固“零就業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的成果。解決農牧區20萬人的飲水困難和飲水安全問題。建設農村戶用沼氣3萬戶、配套牧戶太陽灶4.9萬台。開工建設青海科技館、青海大劇院。建設930個自然村廣播電視“村村通 ”工程。(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廳、省勞動保障廳、省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牧廳、省廣電局、西寧市政府負責)
七、突出職能轉變和管理創新,加強政府自身建設
(三十一)推進改革,建設創新型政府。繼續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深化行政機構改革,調整部門職責許可權,健全部門之間協調配合機制。加強電子政務建設,完善公開辦事制度。繼續加強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提高應急管理水平。(省監察廳、省政府法制辦、省編辦、省政府辦公廳負責)
(三十二)依法行政,建設法治型政府。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效能監察,拓寬效能投訴渠道。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顧問諮詢和政府決策相結合的機制,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省監察廳、省政府法制辦、省政府辦公廳負責)
(三十三)為民執政,建設服務型政府。強化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制定實行行政問責制度和績效評估實施方案,科學確定政府績效評估內容和指標體系。(省監察廳負責)
(三十四)從嚴治政,建設廉潔型政府。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加強對重點領域的管理和監督,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注重發揮監察、審計監督作用,強化財政性資金使用,規範政府機關公務接待。自覺接受人大的法律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以及民眾和社會輿論監督。加強對公務員的教育、管理。(省監察廳、省審計廳、省財政廳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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