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遺詔

雍正遺詔

清朝雍正時清世宗留下的遺言,曾在《閒談家》上被刊出,而且,其中有他對後代新制的考慮,不僅對傳位人有說明,也有他對死後人事的布局安排,最後特別論及莊親王、果親王,張廷玉、鄂爾泰。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雍正遺詔
  • 外文名稱:the centerpiece of Yongzheng
  • 作品別名:雍正帝遺詔
  • 創作年代清朝
  • 作品出處:《清史稿
  • 文學體裁:詔書
  • 作者雍正帝
正文,解析,

正文

自古帝王統御天下,必以敬天法祖為首務。而敬天法祖本於至誠之心,不容一息有間。是以宵旰焦勞,無日不兢兢業業也。 朕蒙皇考聖祖仁皇帝為宗社臣民計,慎選於諸子之中,命朕纘承大統,紹登大寶,夙夜憂勤,深恐不克負荷。惟仰體聖祖之心以為心,仰法聖祖之政以為政,勤求治理,撫育烝黎。無一事不竭其周詳,無一時不深其袛敬。期使宗室天潢之內,人人品端形方,八旗根本之地,各各奉公守法。六卿喉舌之司,紀綱整飭,百度維貞,封疆守土之臣,大法小廉,萬民樂業。
雍正遺詔
十三年以來,竭慮殫心,朝乾夕惕,勵精政治,不憚辛勤,訓誡臣工,不辭諄復。雖未能全如期望,而庶政漸已肅清,人心漸臻良善,臣民遍德,遐邇恬熙,大有頻書,嘉祥疊見。 朕秉此至誠之心,孜孜罔釋,雖至勞至苦,不敢一息自怠,方翼圖安保泰,久道化成。今朕躬不豫,奄棄臣民,在朕身本無生,去來一如。但皇考聖祖仁皇帝託付之重,至今雖可自信無負,而志願未竟,不無遺憾。
寶親王皇四子弘曆,秉性仁慈,居心孝友,聖祖皇考於諸孫之中,最為鐘愛,撫養宮中,恩逾常格,雍正元年八月朕於乾清宮召諸王、滿漢大臣入見,面諭以建儲一事,親書諭旨,加以密封,收藏於乾清宮最高之處,即立弘曆為皇太子之旨也。其後仍封親王者,蓋令備位藩封,諳習政事,以增廣識見,今既遭大事,著繼朕登極,即皇帝位。仰賴上天垂佑,列祖貽謀,當茲寰宇乂安,太平無事,必能與億兆臣民共享安寧之福。 至於國家刑法禁令之設,所以詰奸除暴,懲貪黜邪,以端風俗,以肅官方者也。然寬嚴之用,又必因乎其時。從前朕見人情澆薄,官吏營私,相習成鳳,罔知省改,勢不得不懲治整理,以戒將來,今人心共知儆惕矣。
凡各衙門條例,有從前本嚴而朕改易從寬者,此乃從前部臣定議未協,朕與廷臣悉心斟酌,而後改定,以垂永久者,應照更定之例行。若從前之例本寬,而朕改易從嚴者,此乃整飭人心風俗之計,原欲暫行於一時,俟諸弊革除之後,仍可酌復舊章,此朕本意也。嗣後遇此等事,則再加斟酌,若應照舊例者,仍照舊例行。自今以後,實願內外親賢股肱大臣,念朕朝乾夕惕之苦衷,仰答皇考聖祖仁皇帝利益社稷之誠念,各秉忠良,屏除恩怨,一心一德,仍如朕在位之時,共相輔佐,俾皇太子弘曆成一代之令主,則朕託付得人,追隨列祖皇考在天之靈,亦可不愧不怍也。
弘曆仰承列祖積累之厚,受朕教誨之深,與和親王弘晝同氣至親,實為一體,尤當誠心友愛,休戚相關。親正人,行正事,聞正言,勿為小人所誘,勿為邪說所惑。祖宗所遺之宗室宜親,國家所用之賢臣宜保,自然和氣致祥,綿祖宗社稷萬年之慶也。莊親王心地醇良,和平謹慎,但遇事少擔當,然必不至於錯誤。果親王至性忠直,才識俱優,實國家有用之才,但平時氣體清弱,不耐勞瘁,倘遇大事,諸王大臣當體之,勿使其傷損其身,若因此而損賢王精神,不能為國家辦理政務,則甚為可惜。
大學士張廷玉器量純全,抒誠供職,其纂修《聖祖仁皇帝實錄》宣力獨多;大學士鄂爾泰志秉忠貞,才優經濟,安民察吏,綏靖邊疆,洵為不世出之明臣,此二人者,朕可保其始終不渝。將來二臣著配享太廟,以昭恩禮。 其應行儀制,悉遵成典。持服二十七日,釋服。 布告天下,鹹使聞知。

解析

儘管雍正暴卒之際不及交代後事,但若仔細爬梳相關史料,其實雍正對自己死後的人事與制度顯然也曾預作布局。原來雍正八年(1730)六月的一場大病曾幾乎奪走雍正的生命,不過現存的《雍正朝起居注》都對此事則相當隱諱,隻字未提。倒是乾隆為雍正陵寢泰陵所撰寫的〈聖德神功碑〉(乾隆二年九月,1737)里披露:雍正八年六月,「聖躬違和」的雍正特地召見他和其它親王、大學士與內臣數人,特別「面諭遺詔大意」:
雍正遺詔
朕夙夜憂勤,惟體聖祖之心以為心,法聖祖之政以為政。因見人情澆薄、官吏徇私,罔知改省,不得不懲治以戒將來。故有從前條例本嚴而改易從寬者,乃原議未協,朕與廷臣悉心酌定,可垂永久。有從前本寬而改易從嚴者,本欲俟諸弊革除之後,酌復舊章。
顯然這一段正是日後雍正遺詔中關於酌定章程的張本。由此可知雍正八年的這場大病相當危急,使得雍正不得不在病篤之際召見親王大臣,交代遺詔的內容,並在為自己施政辯護之餘,期望繼位者對過於嚴苛的新制再行斟酌,務以寬仁為尚。因此乾隆即位後對雍正時期的章程施政每有商榷更張之舉,對他而言,不過是秉遵父親遺訓,順理成章。
巧合的是,雍正也是在面諭遺詔的五年後崩逝。當時面諭的完整內容已不可知,不過和康熙一樣,雍正並未在這次公開面諭中交代繼位人選,這當然是因為根據雍正秘密建儲的構想,建儲密旨是在皇帝崩逝之後才得啟封公布。何況雍正的病情仍有好轉的可能。更重要的是,除了傳位人選之外,雍正在密旨中對死後人事的布局作進一步的安排。
雍正長年倚畀甚殷的重臣張廷玉(1672-1755)在其自訂年譜里曾經透露:雍正八年「自春徂秋,聖躬違和,命廷玉與大學士馬爾賽(?-1732)、蔣廷錫(1669-1732)辦理一切事務,並與御醫商訂方藥。間有密旨,則命廷玉獨留。」推敲張廷玉這段隱諱的描述,雍正的密旨應該與他安排死後的人事布局有關,以備萬一。後來雍正經過調養靜攝,終得痊癒,是以《實錄》甚或是《起居注》對這段聖躬不豫的經過,以及面諭遺詔之事皆隱而未載。雍正曾將這份密旨的內容在雍正八年九月間密示張廷玉,在十年正月間又同時出示給鄂爾泰(1680-1745)與張廷玉兩人,當時雍正病已痊癒,用意當在籠絡兩位心腹大臣。因此雍正行將大漸之際,趕赴圓明園的張廷玉與鄂爾泰便向在場的親王大臣表示:「大行皇帝因傳位大事親書密旨,曾示我二人,外此無有知者。此旨收藏宮中,應急請出以正大統」。當時總管太監表示不知密旨所在,經張廷玉提示該密旨的樣式是「外用黃紙固封,背後寫一封字」,終才按圖索驥檢出這份雍正朱筆親書的密旨。這件事關「傳位大事」的密旨,與雍正元年八月十七日置於乾清宮的建儲密旨應有不同。因為如果只是皇位繼承人選,那總管太監在雍正賓天之際一時遍尋不得,自可差人趕赴乾清宮取下宣讀即可。可見這份置於雍正身邊的密旨除了指定傳位人選之外,還有其它重要的人事指示。就在張廷玉宣讀這份密旨後不久,受命繼位的乾隆隨即傳令內侍宣諭:
遵皇考遺旨,令莊親王(允祿,1695-1767)、果親王(允禮,1697- 1738)、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輔政。
可見雍正密旨里至少有命四大臣輔政一節。當雍正八年身體不豫預擬密旨時,也許考慮到繼位的弘曆年方二十,任命大臣輔政或有穩定政局的需要,此亦有前例可循,例如康熙登極之初,亦有四位顧命大臣襄佐政事。不過雍正十三年,年滿廿五歲的乾隆登基,四位大臣當然洞悉乾隆乾綱獨斷的雄圖,因此隨即奏稱「不敢當輔政之名,請照前例稱總理事務」,所得到的回響自然是「蒙恩俞允」。
在雍正遺詔的末段中特別論及莊親王允祿和果親王允禮:
莊親王心地醇良,和平謹慎,但遇事少有擔當,然必不至於錯誤。果親王至性忠直,才識俱優,實國家有用之材,但平日氣體清弱,不耐勞瘁,倘遇大事,諸王大臣當體之,勿使傷損其身,若因此而損賢王之精神,不能為國家辦理政務,則甚為可惜。
這段話顯然不可能是乾隆假託父之名對兩位皇叔品評勸勉。雍正之所以特別點名這兩位親王,正是有意要託付輔佐新君的重責大任。而在評騭兩位皇弟親王的才品之後,雍正遺詔又盛稱張廷玉與鄂爾泰兩人,並明令將來得配享太廟:
大學士張廷玉器量純全,抒誠供職,其纂修聖祖仁皇帝實錄,宣力獨多。每年遵旨繕寫上諭,悉能詳達朕意,訓示臣民,其功甚巨。大學士鄂爾泰志秉忠貞,才優經濟,安民察吏,綏靖邊疆,洵為不世出之名臣。此二人者,朕可保其始終不渝。將來二臣著配享太廟,以昭恩禮。
這兩段話其實應該都是出自雍正八年六月的密旨。當八月二十三日雍正駕崩,乾隆於二十四日即向莊親王等大臣表示:要將雍正八年六月恩準張廷玉、鄂爾泰兩人配享太廟的「諭旨」納入「遺詔內頒發」,乾隆所引述雍正諭旨的內容,與前引遺詔的內容毫無二致。乾隆口中的這份「諭旨」,從未在雍正生前明令公布,顯然指的就是雍正八年的密旨。當時鄂爾泰與張廷玉兩人曾一度「屢行固辭」,但乾隆堅持其「惟知遵奉皇考聖旨」,並且為了回應鄂爾泰和張廷玉兩人「稽古典禮」的請求,乾隆特地命令總理事務的莊親王與果親王等大臣「備查古典,詳議具奏」。諸王大臣雖表示「查歷代遺詔,史不備載」,但也從善如流地考掘出明太祖朱元璋於洪武二年(1369)降旨恩準李善長(1314-1390)等七人入祀太廟的前例。因此議覆表示可將此恩典殊榮繕入遺詔,於是在八月二十五日乾隆下旨依議辦理。雍正於二十三日崩殂,遺詔則是於二十七日頒布天下,由此可見遺詔確是在二十五、六日正式撰擬定稿。在莊親王等人的奏覆中更清楚指出:「如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者,久在聖明洞鑒之中,是以特書諭旨,密封內廷。」可見雍正生前特別將這份親筆密旨先後取給鄂爾泰和張廷玉兩人讀,意在視兩人為股肱心腹。對鄂爾泰、張廷玉而言,此等恩典寫入遺詔,做為雍正的最後一道命令公布天下,等於在其生前預頒定位其終身成就的「曠代殊榮」。
由此可見,在雍正遺詔的製作過程中,即使甫繼位的乾隆扮演主導的角色,但絕非以己意向壁虛造,大體上仍是遵照雍正八年面諭中寬仁施政的指示以及密旨中人事的安排。惟有任命四大臣輔政一節,四位親王大臣審時度勢,顯然洞悉乾隆乾綱獨斷的心意,堅辭「輔政」之名,而遺詔對此付之闕如,也使得遺詔中言及兩位親王才品一節,變得相當突兀,殊不知雍正本意乃在提及此四人之後,賦予「輔政」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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