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人物經歷
主講課程
主要貢獻
學術觀點
(2).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的最大研究課題是訴訟形態的回歸問題。在當下的訴訟程式中,從迴避、管轄、偵查、起訴、強制措施的設計,到一審法院對起訴罪名的隨意變更、二審法院全面審理以及不開庭審理方式、死刑裁判的覆核、法院對已決案件的主動再審以及執行中刑罰內容的變更等,都程度不同地存在著行政化甚或準軍事化的傾向。只有在這一系列程式環節上建立基本的訴訟形態,程式正義才有存在的空間,警察權、檢察權、司法權濫用的問題也才有可能得到解決。
(3).從性質上看,司法權應定位為司法裁判權,它在程式上具有被動性、親歷性、公開性、集中性和終結性,在組織體系上則具有合議性、裁判者的職業化、民眾參與等特徵,而司法裁判權不同於行政權的根本特徵還在於其獨立性。確定司法裁判的適用範圍,必須遵守兩項基本標準:一是對其他國家公共權力進行制約;二是為那些受到國家公共權力機構侵害的公民權利提供最後的、權威的司法救濟。因此,在諸如刑事拘留、逮捕、逮捕後的羈押、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搜查、扣押、竊聽等一系列強制處分環節上,建立司法審查、司法救濟的機制,是中國司法制度改革的重大課題。
(4).警察權的司法化是中國司法制度中存在的重大問題。一方面,警察擁有在治安行政領域直接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權力,另一方面,警察在刑事偵查活動中擁有自行決定限制、剝奪公民自由、財產等基本權利的權威,並可以自行決定刑事追訴活動的啟動、進程和終結,其偵查活動具有自我決定訴訟結局的效果。控制警察權的中國走向法治社會的必由之路。而控制的關鍵措施在於兩點:一是將警察所享有的行政性羈押權加以剝奪,使得未經司法裁判機構的聽審,任何人的自由不被剝奪;二是逐步將警察的偵查權納入到公訴權的控制和約束之下,使得檢察機關擁有對刑事追訴活動的啟動、進行和終止的權力,也是使得偵查成為公訴活動的必要準備,其成功取決於公訴活動的最終成功。
(5).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的另一重大課題是走出認識論的誤區問題。在認識論是指導下,發現真相、實事求是、不枉不縱、有錯必糾成為訴訟活動的終極目標。而這些目標必然與一系列體現程式正義的訴訟規則、證據法則背道而馳。不走出認識論的誤區,不建立程式正義和形式理性觀念,那么,不僅無罪推定會喪失存在的基礎,而就連沉默權、非法證據排除、證人特權、證人出庭作證等一系列的證據規則難以確立起來。
社會兼職
學術成果
出版著作
2、《刑事訴訟法學》(合著),全國司法學校法學教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6年出版,完成約5萬字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修改建議稿與論證》(合著),中國方正出版社1995年7月出版,個人完成約3萬字。本書榮獲第4屆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特等獎
4、《刑事訴訟法學》(合著),全國政法院校法學教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6年6月出版,個人完成約6萬字
5、《庭審方式改革理論與實務》,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1998年出版,完成約15萬字
6、《二十世紀的中國法學》(合著),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5月出版,完成約50000字
7、《刑事法學要論》(合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5月出版,2005年第二版,完成50000字
8、《刑事訴訟的前沿問題》,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年出版,約43萬字
9、《看得見的正義》,中國法制出版社2000年出版,約19萬字
10、《中國刑事司法制度與改革研究》(合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出版,個人完成16萬字 11、《論法學研究方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5月出版
主要論文
2、《海峽兩岸法學學術研討會觀點摘述》,載《中國法學》1993年第5期,約5000字
3、《北京刑事訴訟法學國際研討會綜述》,載《中國法學》1995年第1期,約4000字
4、《論法人犯罪案件的刑事訴訟程式》,載《政法論壇》1993年第3期,約13000字
7、《刑事訴訟法修改中需要重新研究的一個問題》,載《政法論壇》1994年第4期,約6000字
9、《法人犯罪案件訴訟程式的幾個問題》,載《人民檢察》1994年第5期,約5000字
10、《正當法律程式與美國刑事被告人的權利保障》,載《檢察理論研究》1994年第3期,約9000字
11、《法人案件訴訟程式中的幾個理論問題》,載《檢察理論研究》1993年第3期,約5000字
12、《法人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確定》,載《中央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1993年第4期,約6000字
13、《刑事訴訟法修改中的幾個熱點問題》,載《當代司法》1994年第6期,約5000字
14、《刑事訴訟法學基礎理論的探索與開拓》,載《中國法學》1996年第4期,約5000字
15、《美國辯訴交易程式與義大利刑事特別程式比較》,載《政法論壇》1995年第3期、第4期,約15000字
16、《刑事審判程式價值論》,載《政法論壇》1996年第5期、第6期,約20000字
17、《程式價值理論的四個模式》,載《中外法學》1996年第2期,約10000字
18、《應當怎樣設計刑事審判程式》,載《中外法學》1996年第3期,約4000字
19、《程式正義論:從刑事審判角度的分析》,載《中外法學》1997年第2期,約12000字
20、《修正後的中國刑事訴訟法典:從刑事司法國際標準角度的分析》,載《現代法學》1996年第5期,約9000字
21、《刑事程式的國際標準與中國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典》,載《政法論壇》1997年第3-4期,約32000字
21、《現代審判獨立的最低標準》,載《中國律師》1996年第3期,約8000字
22、《辯護律師在刑事訴訟中的訴訟地位》,載《中國律師》1996年第7期,約10000字
23、《正當程式與控制犯罪的平衡:從刑事司法國際標準的角度看修正後的刑事訴訟法》,載《中國律師》1997年第2期,約13000字
24、《二十世紀中國之刑事訴訟法學》,載《中外法學》1997年第六期。約2.5萬字
25、《論程式正義價值的獨立性》,載《法商研究》1998年第二期。約10000字
26、《英國刑事證據法中的排除規則》,載《人民檢察》1998年第8期。約5000字
27、《英美刑事證據展示制度之比較》,載《政法論壇》1998年第六期。約20000字
28、《通過法律實現程式正義:薩默斯‘程式價值’理論評析》,載《北大法律評論》1998年第一卷第一輯。約12000字
29、《正義的誤區:評法院審判委員會制度》,載《北大法律評論》1998年第一卷第二輯。約35000字
30、《程式正義論綱》,載《訴訟法學論叢》1998年第一卷第一輯。約30000字
31、《英國刑事訴訟的新發展:訪英考察報告》,載《訴訟法學論叢》1998年第一卷第二輯。約40000字
32、《公正與效益的衝突與平衡:論我國刑事簡易程式的設立及其缺陷》,載《湘江法律評論》第二卷(1998年)。約15000字
33、《在公正與效率之間:英國刑事訴訟制度的最新變化》,載《中外法學》1998年第六期,約10000字
34、《公正審判的保障:英美意日四國的刑事證據展示制度》,載《中國律師》1998年第11-12期,約12000字
35、《陪審團制度與俄羅斯的司法改革》,載《中外法學》1999年第4期,約10000字
36、《走向綜合性程式價值理論:貝勒斯程式正義理論述評》,載《中國社會科學》1999年第6期,約25000字
37、《刑事偵查構造之比較研究》,載《政法論壇》1999年第五期,約20000字
38、《對兩審終審制的反思》,載《法學》1999年第12期,約15000字
39、《司法權的性質:以刑事司法為範例的分析》,載《法學研究》2000年第5期,約40000字
40、《從流水作業走向以司法裁判為中心:對中國刑事司法改革的一種思考》,載《法學》,2000年第3期
41、《程式正義的理論基礎:評馬修的‘尊嚴價值’理論》,載《中國法學》,2000年第3期,約12000字
獲獎記錄
——“刑事審判程式價值論”,載《政法論壇》1996年第5期、第6期,約20000字。1997年11月,獲中國法學會第二屆中青年訴訟法學優秀成果論文類一等獎。
——《刑事審判原理論》,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2月出版。約36.5萬字。1998年9月,獲北京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程式正義論:從刑事審判角度的分析”,載《中外法學》1997年第二期。約10000字。1998年3月獲《中外法學》1997年度相馬達雄優秀論文一等獎。
——1997年,獲北京大學1997年度獎教金(岡松科研獎)。
——1997年,《刑事審判原理論》一書獲北京大學法律學系科研成果二等獎。
——1998年,獲北京大學98年度桐山獎教金。
——1998年,《刑事審判原理論》獲北京市第四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1998年,獲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十佳教師”稱號。
——1999年,《刑事審判原理論》一書獲第三屆中國法學會中青年訴訟法學優秀成果一等獎。
——1999年,獲得北京市法學會授予的“優秀中青年法學家”稱號。
——1999年12月,獲北京大學法學院第二屆“十佳教師”稱號。
——2000年4月,獲第七屆“霍英東優秀青年教師(科研類)一等獎
——2004年,獲得中國法學會第四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