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守娘顯靈

陳守娘顯靈

陳守娘,是清朝道光台灣府城台灣縣經廳口(今日台南市北門路一段51巷附近)人,鄉民林壽之妻。是台灣著名的枉死烈婦。守娘慘死的事件,與林投姐、呂祖廟燒金並稱府城三大奇案。

守娘夫婿林壽死後,守娘矢志守節不嫁。而林壽的妹妹年輕貌美,則從事賣身。沒想到縣衙門的一位幕賓(師爺),至其家交易時,看到守娘美麗而心動,以高價誘惑守娘的婆婆與小姑,要與守娘共度春宵。婆婆、小姑貪圖這位幕賓多金,勸守娘賣身,守娘不願,婆婆、小姑就家暴守娘,想逼守娘就範,守娘寧死不屈,最後竟然被婆婆與小姑用利器刺下體而死。
守娘的弟弟來辦理後事,卻發現守娘死狀悽慘,事情披露,鄉民將守娘葬於昭忠祠後山仔尾(今台南市南門路117號附近),並且憤而告官。縣令王廷乾包容幕賓,欲擺平此事,遭到憤怒的鄉民群聚抗議,以石塊圍擲,毀了縣令的轎子,縣令倉皇逃跑,事端激烈。台灣府、道衙門震動,守娘的婆婆、小姑被判死刑,幕賓竟全身而退,返回大陸。
不久,幕賓慘死。而台灣府城雞犬不寧,夜半叫喊之聲不絕、亦有小販販物所得之銀錢變成紙錢,甚至府衙夜半遭襲,物品飛動,府衙只好藉附近部隊練兵聲嘈雜之故搬遷。紳、民皆認為是守娘顯靈,蜂擁祭拜守娘,且由於香火太盛,官府認為有“惑民”之嫌,於是將守娘改葬。
守娘含冤作祟之說,廣傳於府城,士紳請出了永華宮廣澤尊王與德化堂觀音大士出面調停,斡旋的條件是;一為不追究守娘作祟時犯下的罪過,二是入祀官方的節孝祠。觀音大士應許條件之後,夜半作祟之事,方才平息。
今日台南孔廟節孝祠中仍有守娘的牌位,曰:欽褒節烈邑民人林壽妻陳守娘神位。鄉民也在辜婦媽廟奉祀守娘的神像。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