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奇(北魏學者)

陳奇,字修奇,河北郡(今山西芮城縣)人。北魏時期儒家學者,西晉涼州刺史陳驤八世孫,後燕東部侯陳刃之孫。

少孤家貧,奉母至孝,博覽群書,註解《五經》,與河間邢祐同時赴京。受到秘書監游雅賞識,引入秘書省。後因學術爭端,受到游雅陷害,下獄論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奇
  • 別名:脩奇
  • 出生地河北
  • 主要成就:始注《孝經》、《論語》,頗傳於世,為搢紳所稱
  • 代表作品:《五經》
人物生平,軼事典故,親屬成員,

人物生平

齠齔聰識,有夙成之美。性氣剛亮,與俗不群。愛玩經典,博通墳籍,常非馬融、鄭玄解經失旨,志在著述《五經》。始注《孝經》、《論語》,頗傳於世,為搢紳所稱,與河間邢祐同召赴京。時秘書監游雅素聞其名,始頗好之,引入秘書省,欲授以史職。後與奇論典誥及《詩書》,雅贊扶馬鄭。至於《易訟卦》天與水違行,雅曰:“自蔥嶺以西,水皆西流,推此而言,《易》之所及自蔥領以東耳。”奇曰:《易》理綿廣,包含宇宙。若如公言,自蔥領以西,豈東向望天哉?”奇執義非雅,每如此類,終不苟從。雅性護短,因以為嫌。嘗眾辱奇,或爾汝之,或指為小人。奇曰:“公身為君子,奇身且小人耳。”雅曰:“君言身且小人,君祖父是何人也?”奇曰:“祖,燕東部侯釐,”雅質奇曰:“侯釐何官也?”奇曰:“三皇不傳禮,官名豈同哉?故昔有雲師、火正、鳥師之名。以斯而言,世革則官異,時易則禮變。公為皇魏東宮內侍長,侍長竟何職也?”由是雅深憾之。先是敕以奇付雅,令銓補秘書,雅既惡之,遂不復敘用焉。
陳奇冗散數年,高允與奇仇溫古籍,嘉其遠致,稱奇通識。非凡學所窺。允微勸雅曰:“君朝望具瞻,何為與野儒辦簡牘章句?”雅謂允有私於奇,曰:“君寧黨小人也!”乃取奇所注《論語》、《孝經》焚於坑內。奇曰:“公貴人,不乏樵薪,何乃燃奇《論語》?”雅愈怒,因告京師後生不聽傳授。而奇無降志,亦評雅之失。雅制昭皇太后碑文,論後名字之美,比諭前魏之甄后。奇刺發其非,遂聞於上。詔下司徒檢對碑史事,乃郭后,雅有屈焉。
有人為謗書,多怨時之言,頗稱奇不得志。雅乃諷在事云:“此書言奇不遂,當是奇假人為之。如依律文,造謗書者皆及孥戮。”遂抵奇罪。時司徒、平原王陸麗知奇見枉,惜其才學,故得遷延經年,冀有寬宥。但執以獄成,竟致大戮,遂及其家。奇於《易》尤長。在獄嘗自筮卦,未及成,乃攬破而嘆曰:“吾不度來年冬季!”及奇受害,如其所占。

軼事典故

奇初被召,夜夢星墜壓腳,明而告人曰:“星則好風,星則好雨,夢星厭腳,必無善征。但時命峻切,不敢不赴耳。”奇妹適常氏,有子曰矯之,仕歷郡守。神龜中,上書陳時政所宜,言頗忠至,清河王元懌稱美之。陳奇所注《論語》,矯之傳掌,未能行於世,其義多異鄭玄,往往與司徒崔浩同。

親屬成員

先祖:西晉涼州刺史陳驤
祖父:後燕東部侯陳刃
兒子:北魏河北郡守陳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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