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建築業轉型升級加快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

2014年9月17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14〕31號印發《關於推進建築業轉型升級加快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目標任務;推進建築業轉型升級加快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健全保障機制,促進建築業健康發展3部分20條。

政策措施是:深化產權制度改革;加快培育龍頭骨幹企業;扶持發展專業承包企業;大力發展勞務分包企業;積極發展中介服務企業;推進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積極推進建築產業現代化;加快人才培養和引進;大力推進建築業關鍵崗位實名制和建築工人職業化;提升建築業發展外向度;吸引省外大型建築企業在陝落戶;支持建築試點縣創建建築強縣;強化質量安全責任,落實優質優價政策;構建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和動態監管體系;創新招標投標管理;清理規範涉企保證金、押金;全面推行銀行保函和誠信擔保;強化業主行為監管,制止拖欠工程款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建築業轉型升級加快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
  • 印發機關陝西省人民政府
  • 文號:陝政發〔2014〕31號
  • 印發時間:2014年9月17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14年9月17日,陝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建築業轉型升級加快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

意見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建築業轉型升級加快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
陝政發〔2014〕31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建築業是我省重要的支柱產業和富民產業。為進一步推動建築業轉型升級,加快改革發展,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目標任務
經過5年努力,使我省建築業產業轉型升級進步明顯,核心競爭力顯著增強,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力爭新增特級企業2-4家、一級企業150家、全國百強設計企業3家;新創魯班獎15項,綠色建築普及率達到40%;年產值超過100億元的建築企業達10家以上,全省建築業年總產值達到7500億元,勘察設計企業實現產值780億元,建築業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保持在9%以上,省(境)外產值突破2000億元,主要經濟指標位居西部前列。
二、推進建築業轉型升級加快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
(一)深化產權制度改革。5年內全面完成市、縣(市、區)勘察、設計院(所)事改企工作。大力推進混合所有制經濟改革,形成一批產權多元、治理規範的混合所有制企業。鼓勵員工持股和技術、管理入股,建立股權激勵機制。通過現代信息技術提高決策效率,提升企業現代管理水平。支持民營企業引進人才、提升資質等級,解決民營企業在職稱評定、職工培訓、融資貸款、招標投標、勞保返還上的渠道不暢通和不平等待遇。
(二)加快培育龍頭骨幹企業。支持大型工程總承包企業與勘察設計、項目管理、投融資服務等企業聯合重組,調整結構,提升企業資質水平,拓展上下游產業鏈。引導大型房建企業向航空、礦山等專業領域拓展,占領高端和新興市場。鼓勵優勢勘察設計企業轉型為具有項目前期諮詢、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能力的工程公司。
(三)扶持發展專業承包企業。鼓勵施工總承包企業分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專業承包公司,引導二、三級企業積極研發專有技術,走“專、特、精”道路,向特色專業承包方向發展。有關部門要支持企業申辦、晉升專業資質,提升進入專業工程市場能力。
(四)大力發展勞務分包企業。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快制訂建築勞務管理指導意見,建立以市場為導向,以關鍵崗位自有工人為骨幹、勞務分包為主要用工來源、勞務派遣為臨時用工補充的成建制用工方式,支持施工總承包和專業承包企業擁有獨資或控股的勞務企業,引導實力強的勞務力量組建勞務公司。
(五)積極發展中介服務企業。支持工程監理、招標代理、造價諮詢等中介企業通過改制、聯合重組或互補合作,提高服務水平和能力,擴大服務領域。鼓勵符合條件的中介服務企業以代建方式參與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引導建設各方按照自身工程建設需求採購市場中介服務。
(六)推進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住房城鄉建設和科技部門制訂全省建築行業科技進步與技術創新規劃,統籌推進建築業科技進步。支持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單位合作,開展建築產業現代化以及超高、超大型工程和複雜條件下施工技術研究,突破制約建築業發展的關鍵技術。培育企業技術研發中心,加快行業標準編制,全面提升建築業標準化水平。開展地域建築文化精品工程創作評選,弘揚和傳承優秀建築文化。支持企業以綠色、節能、環保為重點,開展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新工藝研發,企業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引進大型專用先進設備,可享受與工業企業相同的技改項目支持政策。
(七)積極推進建築產業現代化。省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要按照發展綠色建築的要求制定建築產業現代化標準、法規和相關配套優惠政策,支持大型集團企業走設計、構配件生產、施工、管理一體化的道路。以住宅建設為重點,以住宅產業化試點示範城市為載體,加快新建政府投資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試點示範,大力推動建築產業現代化。
(八)加快人才培養和引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聯合制訂全省建設人才培養和引進規劃,加快複合型、創新型人才和緊缺專業帶頭人才的培養和引進,適當放寬執業註冊人員報考條件。引進人才符合國家“千人計畫”和我省“百人計畫”的,按規定予以獎勵。開展省級勘察設計大師和優秀項目經理評選活動,發揮高端人才的引領作用。對承(參)建工程榮獲省級以上優質工程和勘察設計獎的主要人員,優先晉升職稱。
(九)大力推進建築業關鍵崗位實名制和建築工人職業化。加強建築行業從業人員管理,推行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實名制,強化對施工現場項目部、監理部關鍵崗位配備和履職監管。維護從業人員合法權益,規範企業用工行為,加強建築工人技能培訓鑑定,健全員工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嚴肅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完善落實工傷、養老保險制度,推進建築工人職業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聯合制訂全省建築工人技能培訓和鑑定規劃,健全培訓和考核機制。企業要認真落實職工教育培訓主體責任,按規定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專款用於職工教育培訓。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可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十)提升建築業發展外向度。省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研究制定全省建築企業省(境)外承包工程扶持政策,支持有條件的銀行辦理“內保外貸”業務,增強企業對外投(融)資能力。鼓勵本省建築企業、勘察設計企業申報對外承包工程資格、援外項目實施企業資格,進入對外援助勘察設計骨幹企業名單,組織本省優勢企業與央企、外省大型企業合作,聯合開拓省(境)外市場。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延伸服務,構建服務體系,幫助企業拓展省(境)外業務。
(十一)吸引省外大型建築企業在陝落戶。各市、縣(市、區)要制定優惠政策,吸引央企和外省大型創新性建築企業在陝落戶。企業註冊所在地政府幫助解決住宅和辦公建設用地、職工和家屬落戶、子女入學及就業等問題。省住房城鄉建設、工商、質監等部門在資質等級、營業執照、安全許可等證照辦理上簡化辦事程式。
(十二)支持建築試點縣創建建築強縣。制定《陝西省建築強縣考評辦法》,對創建建築強縣成績突出的縣(市、區)予以表彰。省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在企業資質審批、人員培訓、勞保統籌返還、創優奪杯等方面,對試點縣予以重點扶持。建築試點工作所在市、縣政府要制定出台相應的建築業扶持政策。
(十三)強化質量安全責任,落實優質優價政策。嚴格落實市場主體質量安全責任,健全質量安全責任追究制度,鼓勵企業積極開展創建優質工程、優秀勘察設計獎,全面提高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水平。對榮獲國家級獎項的境內外工程,由企業註冊所在地市(區)政府給予創優企業100萬元以上獎勵。深入開展文明工地創建活動,加大建築施工揚塵綜合治理力度,降低施工揚塵污染。
(十四)構建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和動態監管體系。構建全省統一的建築市場服務監管平台,對在建工程項目、市場各方主體及關鍵崗位人員實時動態監管,規範市場主體行為。健全市場主體信用檔案,建立全省建築業信用評價體系,推進信用評價結果在資質審批、招標投標和扶持獎勵事項中的套用,引導企業誠信守法經營。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強化服務和行業自律,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
(十五)創新招標投標管理。加強國有投資工程招標投標管理,依法進行招標的工程項目全部納入市場公開發包,嚴肅查處場外交易。加大資格審查環節的監管力度,嚴格控制招標人設定明顯高於招標項目實際需要和脫離市場實際的不合理條件,嚴禁各市縣以自行設立投標備案等形式排斥限制潛在投標人投標。加快電子招投標進程,改革非國有投資項目發包方式,強化建設單位責任。
(十六)清理規範涉企保證金、押金。全面清理全省涉及建築業企業各類保證金、押金,各部門自行設立的保證金、押金一律取消。有法定依據的保證金、押金的收取應與企業誠信評價掛鈎,實施差別化管理,根據企業誠信評價分別採取免繳、少繳和保函擔保,對誠信記錄較差的企業上調繳納額度。保證金、押金到期後應及時返還企業,不得以各種理由扣押不還。
(十七)全面推行銀行保函和誠信擔保。對工程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全面推行銀行保函,支持大型建築企業以資產為紐帶,成立工程建設誠信擔保公司,開展建設工程類履約擔保業務。凡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的建設項目,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凡提供銀行保函和誠信擔保的,各有關企業、部門不得拒收。省金融、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安全監管等部門要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創新監管模式,培育和引導擔保市場健康發展,減輕企業負擔。
(十八)強化業主行為監管,制止拖欠工程款行為。加強對業主執行法定建設程式和工程款結算的監管力度,堅決制止拖欠工程款現象。業主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辦理建設審批手續,並按施工進度撥付工程款,項目竣工驗收後應及時辦理工程款結算結付手續。
三、健全保障機制,促進建築業健康發展
(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定期分析建築業改革發展形勢,研究解決建築業發展面臨的難題,要將建築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加強目標考核,制定落實本級扶持政策。
(二十)加大支持力度。各級政府在安排產業扶持有關專項資金時要向建築業傾斜,支持建築業技術創新、人才引進以及產業園區建設,促進全省建築業快速發展。省級有關部門要整合資源,加強協調配合,簡化下放行政審批許可權,方便服務企業。省上對新晉升特級企業、設計百強企業和獲得魯班獎、優質工程獎的企業和項目給予適當獎勵。各地、各有關部門要依據指導意見逐條對照,將相關政策落實到位。住房城鄉建設、統計部門要加強統計信息交流和數據銜接工作,健全建築業統計報表制度,準確反映建築業發展狀況。
陝西省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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