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保障環衛行業職工合法權益的意見

《關於進一步保障環衛行業職工合法權益的意見》是為進一步保障環衛行業職工的合法權益,推動環境衛生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按照《國務院批轉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意見的通知》(國發〔2011〕9號)和《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要求,2012年5月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7個部門以建城〔2012〕73號印發《關於進一步保障環衛行業職工合法權益的意見》。該《意見》分提高思想認識、規範勞動人事管理、提高職工待遇、改善工作條件、落實保障措施5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保障環衛行業職工合法權益的意見
  • 對象:環衛行業職工
  • 文號:建城〔2012〕73號
  • 時間: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發文對象,發文原因,意見內容,

發文對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廳(市容環衛主管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公安廳(局)、財政廳、衛生廳、安全監管局、總工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公安局、財政局、衛生局、工會。

發文原因

為進一步保障環衛行業職工的合法權益,推動環境衛生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按照《國務院批轉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意見的通知》(國發[2011]9號)和《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要求。

意見內容

提高思想認識
市容環境衛生工作是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關係民生的基礎性公益事業。當前我國環衛行業發展現狀與日益增長的社會需求很不適應,大量一線環衛職工工作生活條件比較艱苦,合法權益不能得到保障,隊伍難以穩定,嚴重製約了環衛事業發展,影響城市正常運行和人居環境質量。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從保民生、構建和諧社會和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高度出發,加強領導,把健全市容環衛組織管理機構、規範環衛行業職工隊伍建設和管理、保障環衛行業職工合法權益作為提升城市形象、體現政府作為的重要工作,保證環衛職工隊伍穩定,實現環衛事業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規範勞動人事管理
(一)企業單位用工。所有環衛企業都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的要求與職工簽訂勞動契約,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環衛工人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手續,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做到應保盡保,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事業單位用人。環衛事業單位與職工應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通過簽訂聘用契約,明確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與工作有關的權利和義務,並明確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內容。環衛事業單位職工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有關規定參加養老保險。
(三)有效抵禦風險。針對環衛工作特點,建立環衛職工風險保障機制。鼓勵地方設立困難環衛職工救助基金,並積極引導社會各界捐助。救助基金主要用於因工傷或患有重病住院治療且家庭特別困難的環衛職工的補助。
提高職工待遇
(一)明確工資待遇。各地要切實落實國家有關工資傾斜政策,保障環衛事業單位職工的工資待遇。建立健全環衛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著力提高一線環衛職工工資收入水平。
(二)解決生活困難。對符合當地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的環衛職工,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配租配售。根據各地實際,解決好環衛職工子女醫療和入學問題。
改善工作條件
(一)保障休息時間。環衛用工單位要合理安排環衛職工工作量和休息時間,超過法定工作時間的,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補休或給予補償。各地要根據《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定標準》要求,做好規劃布局和控制,合理設定環衛職工休息用房,解決好環衛職工工間休息和車輛停放問題。
(二)強化作業安全。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環衛安全作業規範,重點做好道路清掃保潔、糞便清運處理、垃圾處理等一線作業人員的安全保障工作,完善應對極端天氣工作預案,落實人身安全防護措施,有效防範各類安全事故。要採取切實措施,加強環衛作業道路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環衛清掃車輛有關安全作業標準,嚴禁清掃作業車輛在道路上逆向行駛或者隨意變更車道。要完善和落實道路清掃作業人員安全防護措施,按照規範設定安全標誌和設施,環衛人員進行人工道路清掃作業時應配備使用具有警示和反光性能的安全服和安全帽,有條件的,要劃出臨時清掃作業區並設定交通圍擋。要強化安全作業教育和技能培訓,教育環衛人員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提高環衛人員安全意識和能力。要依法妥善處理環衛作業中發生的交通事故,造成環衛作業人員傷亡的,積極做好損害賠償糾紛調解工作,切實維護環衛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加強職業病防治。加強塵毒、高溫等職業病危害的防治工作,落實職業病防控措施。推廣建立一線職工健康療養制度。加強環衛職業衛生的研究和專用勞動保護用品的研發,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用人單位要建立健全環衛職工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對環衛職工要進行上崗前和在崗期間的職業衛生培訓。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環衛職工依法組織開展職業健康檢查。
(四)逐步提高機掃比例。要積極採用先進適用的機械化清掃方式,增加機掃、灑水等作業車輛,逐步擴大機械化作業範圍和區域,減輕一線環衛職工勞動強度,提高作業安全係數。
落實保障措施
(一)加大資金投入。地方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大對環衛職工權益保障工作的投入,重點保障環衛職工工資福利和休息場所建設,按照國家及各地環境衛生勞動定額向作業單位核撥經費。
(二)落實各級責任。環衛職工權益保障工作的主要責任在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做好指導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部門協調機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三)加強監督管理。要加大對環衛行業用工和工資福利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限期整改出現的問題。將環衛職工權益保障工作情況納入環衛單位市場準入和評價條件,完善行業進入及退出機制,規範環衛單位用工行為。要嚴肅查處毆打侮辱環衛職工事件。
(四)做好宣傳教育。各地要結合“五一勞動節”、“環衛工人節”等節日和活動,豐富環衛職工業餘生活。藉助各類媒體大力宣傳環衛工作的重要意義和作用,弘揚環衛職工的奉獻精神。教育民眾尊重環衛職工的勞動成果,引導鼓勵社會各界開展向環衛職工獻愛心活動,樹立尊重環衛職工的良好社會風氣。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中華全國總工會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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