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批准部分食品添加劑擴大使用範圍和使用量的公告

2005年 第15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食品添加劑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批准以下食品添加劑擴大使用範圍和使用量,現予以公告。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食品添加劑擴大使用範圍、使用量的品種
類別
食品添加劑名稱
使用範圍
最大使用量(g/kg)
酸度調節劑
鹽酸
乾酪及其製品
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著色劑
焦糖色(亞硫酸銨法)
醬油
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檸檬黃
半固體複合調味料(除外蛋黃醬、沙拉醬)
0.5
日落黃
半固體複合調味料(除外蛋黃醬、沙拉醬)
0.5
紅曲紅/紅曲米
複合調味料
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水果/蔬菜甜醬
果醬
薑黃
雪糕
0.15 (以薑黃素計)
油炸薯片
0.2 (以薑黃素計)
膨化食品
0.2 (以薑黃素計)
薑黃素
冷凍飲品
0.15
麵糊、裹粉、煎炸粉
0.03
乳化劑
聚甘油脂肪酸酯
調製乳
10.0
調製乳粉和調製奶油粉
10.0
脂肪、油和乳化脂肪製品(除外植物油)
20.0
可可製品、朱古力和朱古力製品
10.0
糖果
5.0
即食早餐穀物
10.0
方便米麵製品
10.0
焙烤食品
10.0
茶、咖啡、植物飲料類
5.0
風味飲料
10.0
卵磷脂
固體複合調味料
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朱古力醬
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穩定劑和凝固劑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複合調味料
0.075
水果/蔬菜甜醬
0.07
甜味劑
三氯蔗糖
醬及醬製品
0.25

0.25
蚝油
0.25
醬油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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